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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改价格[2018]138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交易电价作为平段电价,峰(含尖峰,下同)、谷电价按现有峰平谷比价计算。我省中长期电力市场实现分时交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