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上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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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里的湖边是个诗情画意汇聚的地方。湖后有座假山,山上有个大石头,大石头上坐着小石头,小石头上有两个相偎依的人,余之明和宋微微。两个人的头紧紧靠在一起,幽夜的气息格外静谧。马玉兰亦花亦树,这株花树正开到荼靡,周身像是云蒸霞蔚,每一朵都燃起了火焰,木槿的香味似中药般浓郁。小山下的湖畔落了层花瓣,烂漫到一塌糊涂。群芳流离、迷醉,不下数十种气味掺和、冲荡,静静地挥发,徜徉。
  两人的情欲如孟春花苞,一夜间就蓬勃争艳了。这个小山,小湖,是他们经常幽会的地方,那些日子余之明的心好比放风筝,不是放风筝,是自己就是风筝,——天光云影共徘徊,那个快意悦然,使他沉沦到忘我。
  他们是一个县的。进师范学校前余之明并不认识宋微微,从外人看他俩显然是登对的一双,宋微微出生于小县城,皮肤和气质一样冰清玉洁,人又机灵聪慧,浑身上下無不流淌诗意,连老师看她的眼神也颇带几分宠溺。而余之明的家在广大农村,那里据说山清水秀但是一穷二白,余之明有一副几乎和故乡的山水一样清俊的面孔,使他看上去很符合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能还因为他干净,爱穿整洁的衬衣,有时提纲挈领的领带,上下浑然一体,天衣无缝而又风韵自溢,这使他与白马王子又吻合了一点。
  那时余之明是班上乃至学校小有名气的才子,某些重大的活动,经常可以看到他在台上抱一把吉他时而深情温婉地撩拨时而猛甩头发激烈地嘶叫,成为同学们脑子里相当一段时间挥之不去的印象。其实,以余之明的经济实力不应该买吉他,那是九十年代,吉他还属于比较奢侈的物品,很多人瞪大眼睛羡慕地看别人背一把吉他傲慢地逍遥校园而态度自若,所以这时吉他不仅是一种乐器,更代表一种时尚。余之明喜欢音乐,歌唱得不错,是校合唱团成员。他慨然决定节省几个月的食用买把吉他,这使他锦上添花更加意气风发。余之明还写诗,由于他的气质使然,所以他的诗也气质脱俗,尤其是写给那些自己钟爱的女子的情诗——其实是写给宋微微的,在校报上登出来,很受人注目,有人暗暗玩味:这狗日的余之明还真有几分才呢!不尿他不行。
  他只是快乐,只是青春。像一只百灵鸟整天想啭啼跳跃,原因是他有了宋微微。宋微微是他含而不化的糖,整天噙在嘴里滋味不同,有甜味,但甜的不一样。可以说,宋微微是他人生的味,渐渐地成了生命的盐。
  偶尔,他也会遇到淑珍,他匆忙地几乎有点无情地走过。曾经她的一双清瞳照水,那么明显的羞涩而又崇拜地望着他,向他示意,他都视而不见,忽而略之。不是不喜欢,是因为有了宋微微。
  淑珍与他是真正的老乡,两人从同一所中学毕业,落入这所师范学校。在宋微微没有进入他视野之前,他在睡梦中搂过她骨感的身子体味过她的发香,两人一起四眼相对时眼中就有了明显的暧昧,他知道淑珍是真心喜欢他的,而他,也喜欢端淑秀静的淑珍。
  可是宋微微的出现大大冲击了他的味蕾。可以说宋微微和淑珍就是两道不同的菜,淑珍是山野之菜而宋微微是海鲜之肴,这个山野菜不论再爽口再顺口都是他熟悉的,自小吃着,而海中的美味他还没有品尝,因而具备了无法抵挡的魅力。或者说淑珍是只出色的喜鹊,再出色也是只喜鹊,而宋微微是只夜莺,不光会唱,脱于娘胎的气质就高人一等。
  余之明闭上眼便能想象出未来橙色日子里和宋微微朝夕相伴有如五彩气球般浪漫轻盈的时光。一个成功的男人或者说一个幸福的男人身边一定要有个自己深爱或不爱但十分漂亮的女人,这个女人应该具有梦中佳人的潜质,不能太低等。
  宋微微,使一切开花结果,他听到了幸福轻轻叩击门扉的声音。
  在他与宋微微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的时候,他及时发现了淑珍眼底隐忍的痛苦和失落,一度她的眼神黯淡情绪低落,他的心除了短暂的恻隐之外转瞬便忘得一干二净,冲进巨大的幸福里遨游,只顾鸳鸯戏水你侬我侬。
  他曾与宋微微在学校附近一小酒吧内款款品茗,临窗欣赏渐浓春色,窗外的草坪柳下石椅上就坐着淑珍,她看似不经意地与另一女伴读书,可她时时顾盼的眼神其实在扫视着屋内的两个人。余之明知道淑珍知道他们在这里,现在在这个美丽优雅的窗口,淑珍亦成为他的风景,敏感细腻富于诗人气质的余之明想,他和淑珍的关系也许永远如此、只止于此了。一窗之隔,阻断了两人,看似触手可及,实则不在同一个空间。当然这种情绪的泡沫只在看到柔弱、无辜的淑珍那一刻才冒出,转眼又被眼前美人的如花笑靥所掩盖,远方的风景已经变淡。
  余之明几次在小山顶上弹奏吉他以表心声,“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我早已为你种下999朵玫瑰……”宋微微感动到热泪盈眶,“我爱你,爱你到永远!”余之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掩盖了他内心的隐忧与彷徨。——光阴似箭马上面临毕业了。
  余之明曾反复想到两人的来去,未来的日子里如何携手,在他们的打算里,这不是不可克服的矛盾,也许他们要分离一段时间,可他们坚信距离阻断不了爱情,他们和每个时代年轻人一样,曾经那么相信爱情,爱情的力量。
  毕业如一道闪电,划开了沉沉的天幕,剖开了它惨白的本质。余之明一如所料回到自己的老家,在一所乡中心小学里任教。而淑珍在本乡的另一所小学,与他遥遥相望。宋微微,如意进入城关一小。
  最初半年,余之明与宋微微的书信和电话往来频繁,隔个把月,他还跑到县城去看一次,有时到她家去玩,她的父母对他是种冷淡的客气,就是除了明显装出的客气外只剩下冷淡。余之明并不在意,只一门心思和宋微微卿卿我我,诉说离情别恨。
  他想只要你不变心,你就早晚是我的。
  这样过了半年,再半年,书信和电话当然稀少了些。因为年龄尚轻,所以余之明迫使自己沉淀下来,一方面竭尽能力运筹自己,相信过些时候就会实现他们的理想,至少是离得近一些。
  他许诺宋微微,永不变心,他发誓爱她,他一直在努力,请她等他。
  可到第三个半年时,宋微微开始很少应他了,偶尔打电话找她,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再然后余之明突然收到一信,他撕开看时,整个人傻住。   虽然有了不祥的预感,可一旦成为现实还是让他痛苦不堪,不能接受,自己想骗自己这不是真的。
  余之明拿着信笺,反复喃喃地念叨:怎么是这样怎么是这样!如同复读机。
  宋微微信中告诉他,他们的婚事父母坚决反对,她虽然一直抵抗但是没有用,这么远的距离相聚都难,再说你就是想办法调到县城来父母也不会同意的。还是现实点,找个人嫁了算了。最后她说,祝你和淑珍白头到老,她是个好姑娘。
  他一肚子热气变冷,凝固了,结成冰。嘴角一下下抽搐,如被电击,这样的痛苦绝望为生平第一次。你站多高就会摔多惨,原来那些幸福全是假的,那些爱情也是年少时幻诞的泡沫,风一吹就灭了。
  该努力的都努力过了,没有挽回宋微微,在电话里他甚至听到她的哭泣声,有那么几秒钟,他怀疑那是假的,是应景的,可他最终没有理由怀疑,两人不都深深地愛过,不是吗?
  他消沉低迷的那段时间是他人生哲学突飞猛进的时候,年长的同事安慰并教导他,年轻人,为了爱情不要命啊!爱情就是纸上谈兵电视上演的,很美很美——只是看上去很美——你要把这种美扩展到生活中,发扬光大,处处去种植、寻找,你收获的将是心酸而迂腐的笑话。
  前车之鉴啊,这样的例子身边并不缺少,你难道也要给后人做示范教材?
  皮肤有个伤口也会慢慢愈合起来,日子一天一天流逝,每过去一天,宋微微就在脑子里淡几分,是余之明强迫她淡下去,否则,这种兵不血刃的痛苦会一点点凌迟、阉割了他。
  空洞洞的内心噬咬着他,每分每秒每个深夜都在叫着疼。急需新的东西来填充,正好,他想到了淑珍,她似乎还没有男朋友。是否一直对他此心不死?生命中还有淑珍与其相伴,也是可堪安慰的事。回过头来,他觉得淑珍是再好不过的女子,她的面貌在这里很抢眼鲜亮,人品也端正无疵,据说许多男的都急欲和她相好,而她一直在选择中……
  淑珍和他见面带着素有的淡淡的笑,使她如栀子花般优雅。他的事她说早知道了,并没有多问。看他的眼神仍然有几分深情,如同深海的火焰,只是现在隐藏得更深,只露出了三分之一的火焰,而以前是三分之二。
  余之明不免有点狼狈,可在一个爱自己的人面前他能很自然地将狼狈转化为心理的平和,他只希望淑珍能不计前嫌一如既往地爱她,而且,他相信是这样。
  第二次见面,余之明给了她拥抱,而淑珍给了他眼泪。是迟到的拥抱使她伤心、幸福,还是别有隐衷?余之明弄不明白,淑珍笑了,笑得那么无力,此后她对他的感情就像她的笑一样若即若离使他无可捉摸。
  毕竟,他已不同于以往,看清了诸多现实,而每天千篇一律的工作程序与生活模式把他的锐气磨钝了,不仅他,凡是从大校园坠入小学校的人都这样,以前的大学校是个自由王国,那么多的青春、无羁和梦想纷争着,而现在的小学校,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寡淡无味,如果说开始还有几分生气是应该的,可要保持这种生气一贯到底,那不是一般人所能具有的品质。
  淑珍没有给他什么承诺,同时也没有拒绝他。他感觉一直有希望,却一直没有牢牢抓住她。这样游离一段时间之后他才清楚淑珍有N个追求者,其中追得最紧的当属本地派出所的一个小子,已经追了整整一年,见天斯磨,别人不知道他们关系到了哪一步。
  如此又过了两个月,余之明心中时而忧郁时而欢畅,越是知道眼前的事实,他越是卯足劲,主动进攻。因为他不能败在别人手里,这样会遭人笑话,再说他认为淑珍本来就属于他,自己的东西现在收回来,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可淑珍像个影子般捉摸不透,也似乎像个影子般挣扎,他确乎能感受到她的痛苦,她在几个世俗的男人之间想一下斩断尘缘当然绝非易事,再说她本来就那么出色,而他虽早与她认识,却也是后到。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天渐渐冷了。冬天的天空常常是淡漠的、没有激情的、要死了的那种蓝色,有时是已经死了的铅灰色,无比压抑死寂。就在这样铅灰色的一天,余之明执意要问出他们两人的未来来。淑珍在言语的交锋中流出泪来,他没听到肯定的回答,他一时间十分空虚败落,又觉得自己真傻,这么傻地去问一个出乎自己意料的问题,答案将致他于死地,没有十足的把握本不该说得如此凌厉,伤了别人更伤自己,高楼失足,粉身碎骨,死得难看。
  淑珍给了他答案:我现在有事要出去,如果天黑前我回来了,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如果没有回来,你就不要再等我了……
  时钟蹭蹭地走,每一下如敲在他心上,这样敲了三个小时,四个小时,四个半小时,五个小时,五个半小时,天完全黑了下来,鸟儿也倦飞归巢了。而他望眼欲穿的爱人还没有回来……
  没有回来。
  他的心被清空。
  他一步三顿地走,走走停停,他想还有没有必要去找她?这样完全丢了面子,可两只脚不由自主地奔上了去往她学校的路,这天是周六,她说了去那里。
  见到她的时候,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果然是派出所那个猴瘦猴瘦的瘦子,长得没个人样像根电线杆,可眼角眉梢都是挥斥自如的镇定,两人早见过面,撞过不少车,都视对方为劲敌,但此刻非同往日,因为余之明明白自己栽在这人手上,此情此恨实无处发泄,余之明就叫淑珍出去一下,自己要和瘦子说几句话。淑珍心里忐忑,当然不愿意,可在余之明和瘦子双方鼓励的眼神下走了出去。
  余之明也没什么风度,开口就说,你离淑珍远些!
  瘦子说,怎么?你管的宽了——她身上难道还砸了你的钢印?
  余之明道:你别狗仗人势!我见的多了。
  瘦子轻蔑嘲弄:你自身魅力不够,拉不出屎还怪茅厕?——想在我身上撒野!
  余之明突然爆粗口,眼红得像疯狗,抓起凳子就劈了过去,“我今天就野一次!”
  瘦子看那架势是有些拼命的意思,身子往后一掠,椅子劈在桌上,瘦子一手抓住椅子,余之明顺势一脚。
  瘦子大骂一声:拔出腰里的短枪。
  余之明面不改色,挺胸抵住,笑道:开枪吧!   那瘦子往后退了一步,对着空中就放了一枪,天花板立时起了个大窟窿。他喊道:“我鸣枪示警,——你再来就别怪我不客气!”
  淑珍抢进来,扑上去,惊得脸失了血色,她那么张惶,余之明突然觉得她的样子真可恶!
  这样之后虽然再没有出什么差池,可余之明不知道,受了惊吓和挑战的瘦子要以袭警为名去抓他坐十几天局子而后快,虧得有淑珍大力劝阻,加之淑珍已经答应和他在十一结婚,才就此罢手。
  而余之明,比以前萎靡多了。有人说他走路时像个死人,僵尸。上课时不再是双目炯炯有神而是迷离恍惚,这样到一学年结束,因为他曾有过袭警的不良影响,加之工作的表现,他被调到一个更偏远的村级小学。
  新学年开始,淑珍也如期结婚,余之明再也不能到她那去了。他卷起铺盖到了村小,这里的教舍有点像牛圈,破烂腐败,只是房前有株老榆树,裂纹如索,使它增加了点诗意,而榆树是一个倒立的人字形,常常有小孩骑在上面玩。
  一天的课囫囵吞枣下来,喘一口气,天就阴了。学生像小甲壳虫一只只迅速消失,大山里恢复了寂静。这寂静尽管是自己从小熟悉的,可中间的几年因为在大都市上学而完全变异了,现在再面对这样的寂静,变得无所适从起来。这感觉如一只恶狗在穷追不舍地咬他,他只能倒退着走,步步维艰。
  现在他已经不恨淑珍了,淑珍没有选择他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不爱他,也不是因为他不够优秀,而是因为他只是一个教师,而人家是派出所的警员。在这里,这点区别是不容忽视的。
  寂寞的余之明常常在放学之后黄昏之前骑在树上,这样能看得远些,开阔些。想起过往的岁月,岁月里的女人,淑珍,还有宋微微,宋微微是他生命的第一个女人,他的爱如潮水一样席卷包裹了她,那些桃红色的时光永远在青碧的天空放彩,是属于年少的却是终生的记忆。
  重新拿起这把吉他,不过几年时间,显得人事沧桑,面目全非。捧在手里,竟然有不适的感觉,再也找不回以前的手感。他在榆树上开始弹奏它,落下一层灰土。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余之明边弹边唱,情不自禁,他的声音很快被风吹散了,只有吉他的余韵还在风息之后袅袅萦绕。
  有眼泪不经意掉下来,不仅仅为爱情。
  有孩子和家长常常于日暮时看到树上弹吉他的余之明,孩子们见了吉他很新奇,可更新奇的是弹吉他的人,双目紧闭,两眉紧蹙,仿佛费了很大的力,而气若游魂,摇头晃脑,使孩子们也很不解,问父母,大人讷讷地说,脑子有问题。于是时间久了就传言四起,还有不明真相的人遥遥地指着树上对别人说,看,是个疯子。
  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这是这个疯子最爱弹的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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