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1999—2015年天津市居民自杀死亡率及其变化趋势,探讨其在不同特征人群中的特点,为自杀的预防控制提供依据。
方法采用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的1999—2015年天津市居民全死因监测数据,统计天津市居民自杀死亡率,比较不同年龄、性别以及地区之间自杀死亡率的差异,并分析其变化趋势。采用2000年世界标准人口计算年龄别、性别标化死亡率。采用Joinpoint回归和Cochran-Armitage趋势检验进行趋势分析。
结果1999—2015年天津市自杀粗死亡率为4.76~4.07/10万。1999—2006年自杀标化死亡率为4.28~2.59/10万,呈下降趋势(Z=-9.37,P<0.01),年度变化百分比(annual percent change, APC)为-7.80%;2006—2015年自杀标化死亡率为2.59~3.00/10万,呈上升趋势(Z=2.15,P=0.032),APC为1.54%。1999—2007年男性自杀标化死亡率为4.77~2.86/10万,呈下降趋势(Z=-7.43,P<0.01),APC为-6.89%;2007—2015年男性自杀标化死亡率为2.86~3.49/10万,呈上升趋势(Z=3.13,P=0.002),APC为3.44%。1999—2006年女性自杀标化死亡率为3.79~2.04/10万,呈下降趋势(Z=-6.85,P<0.01),APC为-7.82%;2006—2015年女性自杀标化死亡率为2.04~2.50/10万,呈平稳趋势(Z=-0.16,P=0.871)。1999—2015年男性自杀标化死亡率总体高于女性。随着年龄升高,自杀死亡率逐渐升高。1999—2007年城市自杀标化死亡率为3.09~1.94/10万,呈下降趋势(Z=-5.45,P<0.01),APC为-6.15%;2007—2015年城市自杀标化死亡率为1.94~2.44/10万,呈平稳趋势(Z=1.43,P=0.154)。1999—2005年农村自杀标化死亡率为5.65~3.03/10万,呈下降趋势(Z=-7.55,P<0.01),APC为-9.70%;2005—2015年农村自杀标化死亡率为3.03~3.73/10万,呈上升趋势(Z=2.69,P=0.007),APC为1.71%。除2005年,农村各年份标化死亡率高于城市(P<0.05)。天津自杀死亡方式前6位分别为自缢(32.09%)、服用农药(28.30%)、跳楼(12.88%)、自溺(8.87%)、服用药物(6.81%)和锐器伤(2.93%)。自缢为男性、城市最主要的自杀方式,服用农药为女性、农村最主要的自杀方式。女性自溺及服用药物自杀的比例高于男性(P<0.05)。城市地区跳楼、自溺所占构成明显高于农村地区(P<0.01)。
结论1999—2015年天津市居民自杀死亡率呈1999—2006年明显下降,2006—2015年微弱上升的阶段性特点;男性自杀死亡率高于女性,农村高于城市;男女之间、城乡之间自杀死亡的方式不同。应根据人群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自杀的一级预防,加强可预防自杀工具管理,加强自杀院前急救,减少自杀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