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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基金不存在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要讨论怎么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尽快规范的问题。温州炒房团的资金实际上就是以基金的形式募集的。或许还有其他地区还有类似的基金存在。许多房地产公司以职工借款等形式募集社会资金投入房地产,也可以算作基金的一种。这些基金可以叫做私募基金,严格来讲在中国属于非法基金。忽视这些基金的存在而讨论中国房地产基金发展的必要性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是不是太落后于形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