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教学宜删繁就简

来源 :中学语文·教师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llxia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言文作为汉语,虽和现代汉语有传承关系,但二者仍存在诸多不同,正是这种不同造成了人们的阅读障碍。如何处理这些不同?是条分缕析,还是忽略淡化?反映了教师对文言文教学的不同认识和侧重。
  《语文教学大纲》上白纸黑字:文言文教学要把重点放在“读懂”上。要做到“读懂”,必要的文言词法句法要掌握一些,但只应是为“读懂”而掌握,不应是为“掌握”而“掌握”。因此,我主张文言文教学宜删繁就简,切勿节外生枝。具体地说,就是不应把词法句法的归类、特征、识别、记背等作为重点,要淡化这些东西。
  先说说通假字。通假字本来就是后人的推测,除常用的通假字外,可信度并非百分百,因此不宜勉强设立。新教材《氓》中,把“匪来贸丝”的“匪”定为通假字(通“非”),恐怕就有蛇足之嫌。因为无论《古汉语词典》还是《现代汉语词典》在“匪”下均设立了“非”的义项。其它如“直”(通“只”)、“奉”(通“捧”)、“暴”(通“曝”)、“景”(通“影”)、“衡”(通“横”)等,不少教辅材料把它们也都笼统地定为通假,值得商榷。
  再谈谈活用问题。现在有一种风气,就是各种教辅材料竞相比“全”,谁发现的活用现象多,谁就是权威。于是一时间泥沙俱下,“活用”成灾。下面举几个教辅材料中罗列的所谓“活用”:①扣舷而歌之;②树之以桑;③命曰“琵琶行”句中加点的词,在词典中都兼有动词和名词义项,说它们名词活用为动词,委实牵强。因为它们都不像“歌以赠之”的“歌”那样,是在名词义项(诗歌)上改变为动词(作歌)的。
  再有就是如“王(wànɡ)”、“衣(yì)”、“雨(yù)”等动词,它们虽然是在名词义项上变为动词的,但由于读音发生了变化,此字已非彼字了,列为活用,似乎也纯属多余。
  最后再说说倒装句。所谓文言倒装句,指的是语序与现代汉语常式句不一致的文言句子。反过来说,如果二者可以实现一致,那么,本着删繁就简的原则,就不要再勉强列为倒装。如介宾短语作补语的句子。“青,出于蓝,而青于蓝”中的“于蓝”是倒装无疑,而“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西”中的“于河西”则不是倒装。判断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它是否和现代汉语的常式句一致。
  本着这个原则,再看看某些教辅材料中所列的所谓“之”字提宾和定语后置的句子。
  ①句读之不知(“之”字提宾)
  ②筑以为为金人十二(定语后置)
  这两句话的原语序,完全符合现代汉语常式句,实在没有必要再添枝节。这一点,新教材处理得比较恰当。
  新教材不只在倒装问题上尽量删繁就简,在使动问题上也遵循这一原则,把使动句中的动词或形容词直接译成动补结构的动词。如把“会盟而谋弱秦”的“弱”、“却匈奴七百余里”的“却”直接译为“削弱”、“击退”,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说到删繁就简,新教材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鸡豚狗彘之畜”的“畜”,书下注释为“畜养”,这样译似乎不如译为“家畜”恰当。原因有三:一是与之并列的“五亩之宅”的“宅”、“百亩之田”的“田”都是名副其实的名词,而“畜养”则是一个名词化了的动词,这样译,句子不整齐;二是把“畜养”变成名词,增加了活用;三是译成“鸡豚狗彘之‘畜(养)”’,又易让好事者罗列为“‘之’字提宾”。
  再如《劝学》中“风雨兴焉”的“焉”,书下注释为兼词,这没有问题,但在解释这个兼词时,又说成是“指示代词兼有语气词”,让教师如堕五里雾中。
  以上只是自己的一些粗浅的体会和认识,虽然自知孤陋,还是不吐不快,权作抛砖吧。
  [作者通联:天津七中]
其他文献
在沧源,歌舞密得像佤山上老林子里的树。不论是吃饭、喝酒、盖新房、劳动、收获的时候,还是生儿育女祭送亡灵的时候,都有歌舞相伴。他们用歌唱来表达全部的生命情感,用舞蹈来
为适应我省理论教育事业日益发展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省委批准,我校从一九八三年秋季开始,在全国省级党校中率先举办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
~~
<正>~~
期刊
<正>~~
~~
<正> 在2002年5月举行的&#39;WTO与中国医药和社会保障的发展研讨会&#39;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朱长浩同志作了&#39;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医药物价管理制度,促进中国医药、卫生事
<正> 在经历了2001年的全球经济衰退之后,全球涂料的创新和研发正在步入一个微妙的阶段,大多数原料供应商都将自己的实验室从开发完整的新技术转向优化和改进现有的产品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