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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卧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随着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改革步伐逐步推进,公安院校基本职能主要是服从并服务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实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