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问:编辑同志,我于1955年被选送到师范速成部培训2年,1957年6月毕业回县,7月份分配到一所小学任教师。1960年响应党的号召回乡务农。1978年经组织批准同意收回后复任教师,1992年退休。退休时,当地有关部门未将我回乡务农时间计算为工龄。请问:我回乡务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吗?读者: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