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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细则》要求,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在对学校及学校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评奖、达标、评级等工作时,都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基本条件予以考虑,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在审批设置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过程中,要将校园设施及周边安全情况作为基本要件予以考虑,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不得给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