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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个人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不予发放基础养老金,这一规定存在缺陷,不仅限制了农民工的参保,同时也使已经参保的农民工仍然被排除在有效保障范围之外。为改变这一现状,应尽快修改相关制度规定,将个人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纳入基础养老金发放范围,实行按缴费年限系数由参保地计发基础养老金的新机制,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保障办法,加快研究和制定新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