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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始于1979年,至1996年底,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283793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72.17亿美元,连续多年成为除美国以外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这对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和大中型企业改造,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素质的提高,都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利用外资取得惊人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国企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特别是有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企业“子卖父业心不痛”,大量国有资产白白“奉送”外商。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低估甚至不住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