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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也是政府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创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全体路政管理员工的工作目标,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造福于民的有效措施。但真正管理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在我国道路众多,四通八达,据统计,在国内现有的国道70条,总长度116000多公里,高速路9.5万公里。因此在路政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现就出现的问题谈一谈如何加强路政管理的力度。
【关键词】路政管理;问题;对策
要想富,先修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道路交通很不发达,具体体现在国内各地的商品不能及时运送到消费者的手中,造成南北、东西的商品差价很大。如水果和蔬菜,在春天,北方人民很难吃到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即使能买到,价格高昂。而北方的大米和豆油在南方也是很少能买到。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加大了对道路交通的建设力度,到目前为止,已达到了村村通公路,现在北方人民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水果,而南方人民也可以吃到东北大米,同时价格还不贵。由于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丰富了人民的生活,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成本,但在路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沿线过长,路政管理人员少,管理难度大
按照交通部《公路劳动定员》标准要求,每百公里最低不能低于5人,而目前国内各地区基本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同时有些地区的国道年久失修,更加难以管控。
1.2路政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路政管理工作
造成路政管理人员素质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来源渠道复杂。有的人员是交通系统内分流过来的,有的是交通系统外分配过来的,有的是家属子弟照顾安排的,部分还有是新招入的,有的根本达不到路政管理要求。二是学历低。据统计国内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为50%左右,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并不多,因此造成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这样的执法队伍要达到规范执法难度很大。三是专业素质差。路政执法是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在路政执法队伍中,还有大部分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的系统培训,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很容易使违法者钻法律的空档。同时路政管理部门是社会的一个窗口,由于一些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比较差,举止随意,言谈粗放,甚至有些人员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使社会各部门对路政管理部门的评价很低。
1.3控制区域内涉嫌违建的因素众多
在公路法中明确规定公路用地外沿起国道、省道、县道分别不少于20米、15米、10米,而在国内,道路控制区内的新旧建筑比比皆是,有些是现有房,后有路的历史成因,也许是当初建道时无法拆除。对于此类非法建筑按照现有法律只能是以此为戒,不能再建和扩建,但实际上很难控制。还有的地区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将道路建筑控制范围缩小,使控制区内的建筑有增无减,对道路的管控影响巨大。
1.4超限车辆治理难度大,对道路及桥梁的破坏程度加大
由于超载车辆增多使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对桥梁损坏严重,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路政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超载车辆的治理,但困难重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超载车辆上道运输是一个系统问题,超载的目的是运输车辆的利润最大化,由于利益驱动,一些生产车辆的厂家违背相关法律条文,在原有的载重量的基础上私自加装货车箱体,还有部分货车是改装的。因此超载的问题涉及到众多环节,如生产、改装、道路运输管理许可货主单位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货运车辆超载率占货运车辆的10%左右,由于道路运输的成本比较高,对超载车辆的罚款额较大,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同时路政管理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产品,社会更为关注,因此目前只能是罚款走车。
(2)对超载车辆治理的相关政策不够明确,使治理结果不如人意。对于超载车辆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除罚款外要缴納一定的道路补偿款,同时对超载的货物要卸下。但在运作时由于罚款额度比较大,车主不愿走正常的行政手续,最终多加罚款走车。而不卸多余的货物的原因是路政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货场和相应的卸货设备,因此相关的规定不明确使处理结果不如人意。
(3)地方保护和国家中点项目工程所涉及的超载车辆政府干预过多,影响执法。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的经济建设,对大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超载车辆一律要求开绿灯,特别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所运输的沙石、钢材水泥、各种设备等,涉及到这些项目的地方道路成了重灾区。这些超载的车辆对道路、桥梁和涵洞的损害非常大,但由无法进行控制。
2.加强路政管理的力度
近年来,政府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应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路政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规范路政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此基础之上,为了加大路政管理的力度,还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本着建路和管路同样重要的思想,国家要对路政管理部门加大投入,第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人员,堵塞由于人员缺乏而产生的管理漏洞,要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对道路管理建立道路绩效指标,对负责道路的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对没有完成指标的人员进行处罚,对指标完成好的人员进行奖励。第二、要吸收道路管理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同时还要考虑德才兼备。对现有的管理人员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对通过培训考试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分流或者淘汰,采用这种方式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第三、国家要对路政部门的设备设施加大投资力度,以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路政建设。
(2)要建立协作机制,严格道路管控区内的管理。管控区的设立是道路安全的重要措施,对管控区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对管控内的建筑进行清除,同时对在管控内需要建设的要联合国土、规划、公路及水利等部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杜绝。要联合公安、消防对影响道路安全的加水、洗车、修车等经营单位进行清理。对利用公路堆放物料、打谷晾梁等一律处罚清除。以上措施作为地方政府要牵头支持,更不能随意更改道路管控范围。
(3)对超载的问题,要从根源解决,首先对生产、改装的超载车辆不发运输许可证,同时联合安监、技术监督和公安部门对私自改装车辆的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和整治,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取缔营业执照。同时对超载车辆的处理,一方面要处罚,同时要对超载的货物卸下,因此政府还要增加一定的财政资金为路政管理部门增加暂时货场,以利于超载货物的免费存放。
3.结束语
路政建设的宗旨是服务于民、造福于民,要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就必须从路政执法队伍抓起,只有依法养路、依法管路,才能全面提升路政管理的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养好路、服好务、保平安。 [科]
【参考文献】
[1]徐大庆.我国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D].郑州大学,2003.
[2]于洁潇.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决策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天津大学,2005.
【关键词】路政管理;问题;对策
要想富,先修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道路交通很不发达,具体体现在国内各地的商品不能及时运送到消费者的手中,造成南北、东西的商品差价很大。如水果和蔬菜,在春天,北方人民很难吃到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即使能买到,价格高昂。而北方的大米和豆油在南方也是很少能买到。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加大了对道路交通的建设力度,到目前为止,已达到了村村通公路,现在北方人民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水果,而南方人民也可以吃到东北大米,同时价格还不贵。由于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丰富了人民的生活,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成本,但在路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沿线过长,路政管理人员少,管理难度大
按照交通部《公路劳动定员》标准要求,每百公里最低不能低于5人,而目前国内各地区基本都达不到这个标准,同时有些地区的国道年久失修,更加难以管控。
1.2路政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路政管理工作
造成路政管理人员素质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来源渠道复杂。有的人员是交通系统内分流过来的,有的是交通系统外分配过来的,有的是家属子弟照顾安排的,部分还有是新招入的,有的根本达不到路政管理要求。二是学历低。据统计国内道路交通管理人员的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为50%左右,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并不多,因此造成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这样的执法队伍要达到规范执法难度很大。三是专业素质差。路政执法是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在路政执法队伍中,还有大部分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的系统培训,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一知半解,很容易使违法者钻法律的空档。同时路政管理部门是社会的一个窗口,由于一些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比较差,举止随意,言谈粗放,甚至有些人员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使社会各部门对路政管理部门的评价很低。
1.3控制区域内涉嫌违建的因素众多
在公路法中明确规定公路用地外沿起国道、省道、县道分别不少于20米、15米、10米,而在国内,道路控制区内的新旧建筑比比皆是,有些是现有房,后有路的历史成因,也许是当初建道时无法拆除。对于此类非法建筑按照现有法律只能是以此为戒,不能再建和扩建,但实际上很难控制。还有的地区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将道路建筑控制范围缩小,使控制区内的建筑有增无减,对道路的管控影响巨大。
1.4超限车辆治理难度大,对道路及桥梁的破坏程度加大
由于超载车辆增多使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对桥梁损坏严重,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路政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超载车辆的治理,但困难重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超载车辆上道运输是一个系统问题,超载的目的是运输车辆的利润最大化,由于利益驱动,一些生产车辆的厂家违背相关法律条文,在原有的载重量的基础上私自加装货车箱体,还有部分货车是改装的。因此超载的问题涉及到众多环节,如生产、改装、道路运输管理许可货主单位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货运车辆超载率占货运车辆的10%左右,由于道路运输的成本比较高,对超载车辆的罚款额较大,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同时路政管理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产品,社会更为关注,因此目前只能是罚款走车。
(2)对超载车辆治理的相关政策不够明确,使治理结果不如人意。对于超载车辆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除罚款外要缴納一定的道路补偿款,同时对超载的货物要卸下。但在运作时由于罚款额度比较大,车主不愿走正常的行政手续,最终多加罚款走车。而不卸多余的货物的原因是路政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货场和相应的卸货设备,因此相关的规定不明确使处理结果不如人意。
(3)地方保护和国家中点项目工程所涉及的超载车辆政府干预过多,影响执法。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的经济建设,对大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超载车辆一律要求开绿灯,特别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所运输的沙石、钢材水泥、各种设备等,涉及到这些项目的地方道路成了重灾区。这些超载的车辆对道路、桥梁和涵洞的损害非常大,但由无法进行控制。
2.加强路政管理的力度
近年来,政府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应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路政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规范路政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此基础之上,为了加大路政管理的力度,还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本着建路和管路同样重要的思想,国家要对路政管理部门加大投入,第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人员,堵塞由于人员缺乏而产生的管理漏洞,要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对道路管理建立道路绩效指标,对负责道路的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对没有完成指标的人员进行处罚,对指标完成好的人员进行奖励。第二、要吸收道路管理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同时还要考虑德才兼备。对现有的管理人员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对通过培训考试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分流或者淘汰,采用这种方式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第三、国家要对路政部门的设备设施加大投资力度,以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路政建设。
(2)要建立协作机制,严格道路管控区内的管理。管控区的设立是道路安全的重要措施,对管控区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对管控内的建筑进行清除,同时对在管控内需要建设的要联合国土、规划、公路及水利等部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杜绝。要联合公安、消防对影响道路安全的加水、洗车、修车等经营单位进行清理。对利用公路堆放物料、打谷晾梁等一律处罚清除。以上措施作为地方政府要牵头支持,更不能随意更改道路管控范围。
(3)对超载的问题,要从根源解决,首先对生产、改装的超载车辆不发运输许可证,同时联合安监、技术监督和公安部门对私自改装车辆的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和整治,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取缔营业执照。同时对超载车辆的处理,一方面要处罚,同时要对超载的货物卸下,因此政府还要增加一定的财政资金为路政管理部门增加暂时货场,以利于超载货物的免费存放。
3.结束语
路政建设的宗旨是服务于民、造福于民,要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就必须从路政执法队伍抓起,只有依法养路、依法管路,才能全面提升路政管理的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养好路、服好务、保平安。 [科]
【参考文献】
[1]徐大庆.我国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研究[D].郑州大学,2003.
[2]于洁潇.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决策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天津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