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德国北莱茵一威斯特法伦州去年颁布的《高校自治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通过对德国当今高等教育与科研的现状梳理及其相关政策的分析,对此法进行深入解读。作者认为,高校作为一类特殊的社会组织,即学术共同体,其自治的特殊性以联邦德国《基本法》所规制的“学术自由、科研自由、教学自由”为表征。上述三大自由是高校成员社会化的根本要素。任何以牺牲这些要素的高校自治诉求最终只能是一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