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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市场化、信息商品化、线人职业化的今天,中国媒体因缺少匿名消息源的使用规范和新闻线人的保护制度,导致新闻线人在身份界定、收入报酬、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以美国“亵渎《古兰经》事件”和隐匿33年的“深喉”露面事件为切入点,对中国线人类别进行界定,以便明确不同类别线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提出媒体保障线人正当权益的一些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