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我国传统的立法体制来看,行政立法的具体制定和起草工作大多由负责该法实施的政府部门完成,因而在立法过程中容易产生部门利益法制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等问题。由此而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以及法律权威的丧失,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本文试从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涵义和产生原因及其对策等方面,阐述如何应对部门利益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