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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再次修订,体现了我国对税制改革的高度重视。但历经数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制依然存在显失公平之处,它阻碍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作用的有效发挥。税收公平不仅要求纳税人之间的税负相等,而且要关注定税、征税、用税是否公平,并以此为标准对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进行审视。笔者建议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强化税收征管、建立有效用税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