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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尤其离不开公众的参与。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公益性和非独占性的特点。促进公众参与环保不但体现了公众对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问题的公共决策过程的认同。实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而且公众参与能够提供重要的基本经验信息以及实践中有效的方案。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具体工作,仅局限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竣工验收这两个阶段进行,时间比较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高。而对于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公众参与的机会几乎是零。由于在施工阶段的监管力度不够,很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能按照要求落实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导致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居民影响较大。目前项目在建设期的污染扰民。已成为群众投诉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因此,将公众参与引入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理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