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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哲学既是社会文化体系中最重要的两种文化形式,又是社会上层建筑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把整个社会的文化体系和上层建筑体系比作金字塔式的结构,那么,哲学与宗教的地位则处于它的顶端。两者都对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及其它各种社会文化形式发挥了自己的影响和作用。
从现象上看,宗教与哲学的区别与分歧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是理性的,宗教则是非理性的;宗教许诺人们以天堂,哲学只许诺真理;宗教要求人们信仰宗教的神灵及教义,哲学则并不要求信仰其结论,而只要求检验疑团。”由此可见,两者不但很不相同,而且是明显地矛盾对立。但这并不代表宗教和哲学之间就根本不存在相互联系或者彼此渗透的情况。由于哲学与宗教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归宿,具有共同的对象:对于绝对者(上帝) 的认识,以及无限与有限、有限与有限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宗教常使用哲学思维的方式和哲学的语言来论证其教义、确立其信仰;哲学则常把宗教视为神圣的教义信仰和哲学思考的对象,把它们放在理性审视台前进行考察和批判。
当我们研究某些具体宗教时,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比如说佛教,佛教既讲信仰,又不纯以信仰为基础,而且十分重视智慧,强调“智解脱”,“般若”是佛教中一个重要学说,般若二字本身就是“智慧”的意思。般若学以缘起的理论去说“空”,以“空”的智慧去求解脱,要真正理解“空”,绝不是感情直观所能解决的,而是一定要有相当的理论思辨才可以。不但般若学这样,佛教中的佛性理论固然不乏情感直观的东西,但更多的确是深奥晦涩的哲学论证。
基督教里也有这样的例子。基督教是以信仰上帝为基础的,但这个信仰体系用恩格斯的话说,却是“从普遍化了的东方神学,特别是犹太神学和庸俗化了的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葛哲学的混合中悄悄地产生”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就是运用形而上学的理论来论证说明上帝的存在和天主的本性的。中世纪后期的经院哲學以辩证的方法运用理性支持基督教信仰,以基督教的信仰指导理性,实际上是基督教教义许可范围内的思辨哲学。但将哲学与宗教两者结合运用的最好的例子还是中世纪天主教的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他使用哲学的方法来论证神学命题,认为真理首先在理智中,然后才在事物中,甚至指出所谓哲学,是以“理性”为本,而神学则是以“启示真理”为本,二者并不矛盾。
翻阅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哲学的思辨和宗教的信仰两者就总是共同出现在中西方的哲学理论中。中国哲学史研究者都把《周易》作为一部哲学著作来看,认为它对中国古代的太极、阴阳、八卦学说有着深刻的影响,但《周易》原来却是一部占卜用书,拥有十分浓厚的宗教色彩。天人关系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西周时代的“天”原是指上神,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天”逐渐被自然化了,但其中的宗教痕迹还是明显存在的。进入魏晋南北朝之后,宗教与哲学就越发不可分了,甚至到了玄佛合流的地步,要研究玄学,不能不懂哲学。在隋唐两代,佛学成了这一时期哲学思潮的主流,如果把天台宗、唯实宗、华严宗、禅宗等几个较有影响的佛教宗派的哲学思想排除在外,那么整个隋唐哲学无疑将会顿时失色。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一个大的流派就是宋明理学,理学同佛学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理学家们虽然往往是打着儒家的招牌,以恢复孔孟道统为己任,但究其深层不难发现理学的骨子里却是佛学,或曰禅学,所以后人也有人评程朱理学为“儒表佛里”,或称陆王心学为“阳儒阴释”。
但若与西方比,中国古代各种意识形态的宗教色彩还算是比较淡薄的。在西方,整个中世纪都是神学的世纪,当时的哲学也只是神学的一个分支,或称之为“婢女”。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是一种与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相对立的市民资产阶级文化思潮,按其本质说是反宗教的,但由于它是刚从神学中脱胎出来的,在思维方式、名词概念等方面自然免不了带上许多神学的痕迹,这一点在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至于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则是另一种情形。康德把彼岸世界让个信仰,把此岸世界留给理性,认为天主是超乎理性,理性是不能解释的,但是人的良心确实知道天主的存在。可以说康德是使宗教与伦理哲学合而为一。黑格尔则反对超乎理性的绝对现象,而以宗教为理性的辩证发展阶段,作到了把理性和宗教合而为一。到了费尔巴哈,他的整个哲学思想可以说是关于宗教的哲学——尽管他是以人本主义的形式把上帝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主要都是围绕着人与上帝关系这个主题展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史上的一场革命,但宗教观确是他借以实现这场革命的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旁杂、流派繁多,但几乎每一个流派都不同程度地与宗教有着某种联系,这里就不一一指出了。
宗教信仰是人先天潜在的认识,而哲学则是人们通过实证等形式后天趋于真理的认识。无论它们在那一个发展阶段,这两种认识最终将和二为一,殊途同归,即它们认识的目的是同一的,都是趋向宇宙真理的。我想这也是宗教哲学这门学科存在的意义,即通过分析和批判地评估宗教信念,使二者向同一个目的迈进。
参考文献:
[1]赖永海.宗教学概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2]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三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3][美]麦克·彼得森,威廉·哈斯克,布鲁斯·莱欣巴赫,大卫·巴辛格著,孙毅,游斌,译.理性与宗教信念——宗教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4]吕大吉.魏琦.试论宗教与哲学的关系[J].世界宗教研究,2005,(2)
[5]刘平.作为哲学的宗教和作为宗教的哲学——论哲学、宗教和神学之间的关系[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6,(2)
[6]卓新平.宗教与哲学断想[J].华侨大学学报,2009,(1)
从现象上看,宗教与哲学的区别与分歧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马克思曾经指出:“哲学是理性的,宗教则是非理性的;宗教许诺人们以天堂,哲学只许诺真理;宗教要求人们信仰宗教的神灵及教义,哲学则并不要求信仰其结论,而只要求检验疑团。”由此可见,两者不但很不相同,而且是明显地矛盾对立。但这并不代表宗教和哲学之间就根本不存在相互联系或者彼此渗透的情况。由于哲学与宗教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归宿,具有共同的对象:对于绝对者(上帝) 的认识,以及无限与有限、有限与有限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宗教常使用哲学思维的方式和哲学的语言来论证其教义、确立其信仰;哲学则常把宗教视为神圣的教义信仰和哲学思考的对象,把它们放在理性审视台前进行考察和批判。
当我们研究某些具体宗教时,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比如说佛教,佛教既讲信仰,又不纯以信仰为基础,而且十分重视智慧,强调“智解脱”,“般若”是佛教中一个重要学说,般若二字本身就是“智慧”的意思。般若学以缘起的理论去说“空”,以“空”的智慧去求解脱,要真正理解“空”,绝不是感情直观所能解决的,而是一定要有相当的理论思辨才可以。不但般若学这样,佛教中的佛性理论固然不乏情感直观的东西,但更多的确是深奥晦涩的哲学论证。
基督教里也有这样的例子。基督教是以信仰上帝为基础的,但这个信仰体系用恩格斯的话说,却是“从普遍化了的东方神学,特别是犹太神学和庸俗化了的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葛哲学的混合中悄悄地产生”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就是运用形而上学的理论来论证说明上帝的存在和天主的本性的。中世纪后期的经院哲學以辩证的方法运用理性支持基督教信仰,以基督教的信仰指导理性,实际上是基督教教义许可范围内的思辨哲学。但将哲学与宗教两者结合运用的最好的例子还是中世纪天主教的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他使用哲学的方法来论证神学命题,认为真理首先在理智中,然后才在事物中,甚至指出所谓哲学,是以“理性”为本,而神学则是以“启示真理”为本,二者并不矛盾。
翻阅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哲学的思辨和宗教的信仰两者就总是共同出现在中西方的哲学理论中。中国哲学史研究者都把《周易》作为一部哲学著作来看,认为它对中国古代的太极、阴阳、八卦学说有着深刻的影响,但《周易》原来却是一部占卜用书,拥有十分浓厚的宗教色彩。天人关系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但西周时代的“天”原是指上神,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天”逐渐被自然化了,但其中的宗教痕迹还是明显存在的。进入魏晋南北朝之后,宗教与哲学就越发不可分了,甚至到了玄佛合流的地步,要研究玄学,不能不懂哲学。在隋唐两代,佛学成了这一时期哲学思潮的主流,如果把天台宗、唯实宗、华严宗、禅宗等几个较有影响的佛教宗派的哲学思想排除在外,那么整个隋唐哲学无疑将会顿时失色。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一个大的流派就是宋明理学,理学同佛学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理学家们虽然往往是打着儒家的招牌,以恢复孔孟道统为己任,但究其深层不难发现理学的骨子里却是佛学,或曰禅学,所以后人也有人评程朱理学为“儒表佛里”,或称陆王心学为“阳儒阴释”。
但若与西方比,中国古代各种意识形态的宗教色彩还算是比较淡薄的。在西方,整个中世纪都是神学的世纪,当时的哲学也只是神学的一个分支,或称之为“婢女”。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是一种与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相对立的市民资产阶级文化思潮,按其本质说是反宗教的,但由于它是刚从神学中脱胎出来的,在思维方式、名词概念等方面自然免不了带上许多神学的痕迹,这一点在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思想家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至于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则是另一种情形。康德把彼岸世界让个信仰,把此岸世界留给理性,认为天主是超乎理性,理性是不能解释的,但是人的良心确实知道天主的存在。可以说康德是使宗教与伦理哲学合而为一。黑格尔则反对超乎理性的绝对现象,而以宗教为理性的辩证发展阶段,作到了把理性和宗教合而为一。到了费尔巴哈,他的整个哲学思想可以说是关于宗教的哲学——尽管他是以人本主义的形式把上帝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主要都是围绕着人与上帝关系这个主题展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史上的一场革命,但宗教观确是他借以实现这场革命的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旁杂、流派繁多,但几乎每一个流派都不同程度地与宗教有着某种联系,这里就不一一指出了。
宗教信仰是人先天潜在的认识,而哲学则是人们通过实证等形式后天趋于真理的认识。无论它们在那一个发展阶段,这两种认识最终将和二为一,殊途同归,即它们认识的目的是同一的,都是趋向宇宙真理的。我想这也是宗教哲学这门学科存在的意义,即通过分析和批判地评估宗教信念,使二者向同一个目的迈进。
参考文献:
[1]赖永海.宗教学概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2]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三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3][美]麦克·彼得森,威廉·哈斯克,布鲁斯·莱欣巴赫,大卫·巴辛格著,孙毅,游斌,译.理性与宗教信念——宗教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4]吕大吉.魏琦.试论宗教与哲学的关系[J].世界宗教研究,2005,(2)
[5]刘平.作为哲学的宗教和作为宗教的哲学——论哲学、宗教和神学之间的关系[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6,(2)
[6]卓新平.宗教与哲学断想[J].华侨大学学报,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