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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3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美国人RANDOLPH HOBSON GUTHRIE Ⅲ(中文名顾然地)在其上海住处内,通过国际互联网向境外发送销售DVD信息,然后将其低价购进的侵权复制DVD销给境外客户,共销售侵权DVD13.3万余张,销售金额折合人民币330万余元,违法所得97万余元。美国人CODY ABRAM THRUSH(中文名库迪)、上海市民吴东以及上海彭浦安邦快客雷速递服务部的负责人吴世彪,均在明知顾然地销售侵权DVD的情况下,仍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