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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医改方案的正式启动。医保与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和供方是医疗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建立一个医院与医保协调发展的机制是新的医改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之一。本文旨在探讨在新医改格局(与1996年开始的上一轮改革相比)下构建医院与医保协调发展机制的策略,为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管理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