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玉树灾区房屋多为土木结构,尽数倒塌,伤害惨痛。“抗震安居工程”的新疆经验推而不广,在部分省份甚至成为“一纸具文”
《财经》记者 李微敖
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在地震后的初步调查,玉树地震灾区的房屋结构类型主要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其中农村地区大部分为土木结构房屋,城镇房屋土木结构占到了70%以上,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约占20%左右,框架结构占10%左右。
在结古镇,土木、砖木结构几乎全部倒塌或者严重破坏,砖混结构80%以上倒塌,框架结构的房屋约20%倒塌。
这一状况,与《财经》记者数日实地调查吻合。在结古镇记者逐户走访了解到的19位死者中,有15位是因为生前所住为土木结构房屋——也就是常说的土坯房或泥巴房子——瞬间倒塌,又因救援不及,被泥土掩盖窒息而死。如在西航路武警支隊旁电焊店里打工的互助人王有谦等四位工友,都是因为所住的土坯房倒塌,被泥土掩埋窒息而死。
现场参与救援的医务人员王晓芳说,尽管她不掌握全部死者的死因,但就其直接参与救助或亲眼目睹的案例,有一半以上是因为所住房屋瞬间倒塌后致死。而住在砖混结构或者框架结构中的居民,即使家中房屋最后倒塌,或有一定时间逃脱,“这些人重伤或死亡的概率要小得多。”
包括青海在内,在整个中国西北的农村地区,不具备任何抗震条件的土木结构房屋随处可见。此次中国地震局现场应急工作队成员、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副所长陆鸣研究员还公开表示,即使不发生地震,这种房屋的寿命也不到20年。
实际上,对于如何避免农村房屋在地震中大量倒塌,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各方关注已久(参见《财经》2008年第19期“‘小震大灾’不可继续”)。
2004年1月,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所研究员胡聿贤等18位“两院”院士,联合提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议”。此前,胡聿贤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他们提出建议,就是考虑到中国农村民居和村镇公共设施防震能力过于薄弱。
胡聿贤等人在建议中指出,近年来,国内地震造成倒塌的建筑几乎全部是农村的民居,伤亡的也大部分是农民,甚至5级左右的地震也能造成人员死亡。
由于缺乏法律强制要求、缺乏防震减灾意识和知识,以及经济相对落后等原因,几乎不设防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共设施成为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因此,他们建议,国家应充分重视农村民居建设,安排一定资金,启动“地震安全农居工程”,从制订农村民居防震技术方案,建立农村民居防震技术宣传、培训服务网、建设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等几个方面,对农村防震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时任中国地震局局长宋瑞祥,专门就此致信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回良玉,并转呈了院士们的建议。回良玉很快作出批示,请地震局与发改委、建设部等单位予以研酌,温家宝和时任副总理曾培炎亦圈阅同意。
2004年以后,“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或曰“抗震安居工程”得以在部分省区开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汲取2003年巴楚-伽师地震教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在新疆,政府给每个农户的建房补贴分为2000元、3000元和4000元等,最多的也只有4000元,其他要靠农民自己解决;此外免费提供八种不同结构抗震安居房设计图纸。建设农村抗震安居房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一把手”须签责任状。自启动以来,新疆的抗震安居工程,已经历了多次地震考验,新疆的成功经验获得中央的认可。但此后数年,“新疆经验”却“推而不广”,在部分省份甚至成为“一纸具文”。
一位青海省地震系统的官员对《财经》记者直言不讳:“我们青海在这个事情上,就是文件对文件,基本没有实质性举动。”直到2007年4月,也就是“新疆会议”结束快一年后,青海省地震局和青海省建设厅才出台一个《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牧区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随后,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这一意见到下属各地。
“尽管这个意见里,我们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以遭受本地区罕遇地震房屋不倒塌’的目标,但具体的实施和保障措施却比较笼统,更缺乏党政机关强有力的推动和监督。”
而青海是全国地震活动最强烈地区之一,“地震活动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震害重”。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积位于地震强度7度以上的高烈度区,农牧区人口大部分居住在地震强烈度7度以上的应抗震设防区,并且大多数人防灾减灾意识淡薄。“不要说这次7.1级的地震,就是6级左右甚至更低级别的地震,也会在玉树结古那种人员相对密集的城镇,造成大量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
上述官员对《财经》记者说,“不说玉树,就是像西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直到现在都处于民居设计图册的起始推广阶段。评审工作去年年底才搞完,你看这是什么效率?如果各级政府更重视一些,我相信今天的悲剧会减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