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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版基金于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自设立至今,分别于2008~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三批共确定出506个资助项目,资助总金额90575万元。其中全国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三批共有55家出版单位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93个,资助金额16124万元,获得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8.3%和17.8%,有关具体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获得资助总体情况
2008~2009年资助情况
2008~2009年是国家出版基金自2007年设立后的第一次评审。此次共确定192家出版单位的227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47912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36家41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9431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8.8%、18.1%和19.7%。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等5家出版社分别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
2010年资助情况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出版机构有未结资助项目时,一般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为此,很多具备承担国家出版基金资助能力的出版单位,由于尚未完成第一批资助项目,不能申报新的资助项目,因而,2010年确定资助的项目相对减少:全国共有95家出版单位95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21978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12家12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3504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2.6%、12.6%和15.9%。同比分别比第一批减少了24家出版单位、29个项目、5927万元资助金额。
2011年资助情况
国家出版基金规划办2011年确定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时,对于大社、名社和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项目,采取鼓励的政策,有的出版社最多获得了三项资助,最终确定出151家出版单位184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20685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31家40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3189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0.5%、21.7%和15.4%。同比的变化情况是:获得资助的单位比第二批增加了19家,资助项目增加了28个,资助金额减少了315万元。其中复旦大学出版社和四川大学出版社分别有3个项目获得资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和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等5家出版社分别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
二、获得资助的情况分析
从三批获得资助的出版社总体情况看,第二批即2010年主要由于之前承担的资助项目尚未结项,不能申请新项目,造成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比例比第一批有所下降。第三批即2011年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获得资助的单位和项目比例比第一、二批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说明我们有更多的出版单位在逐渐提高对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重大意义的认识,申报项目的质量较高;但获得资助的金额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之前一些大社名社申请的大部头项目尚未完成,今年主要资助一些具有现实出版意义的小部头出版项目,一两年内即可完成,因此,资助金额相对减少。
连续三批均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出版社有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等3家出版社;总计获得三项以上资助的出版社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三批获得4项资助、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批各获得3项资助、复旦大学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两批获得4项资助、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两批获得3项资助、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一批获得3项资助,以上7家出版社三批共获得24项资助,占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三批获得93项资助的25.8%;另外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语文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湘潭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和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18家出版社各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共有53家高校出版社先后获得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占104家高校出版社总数的51%;4家部署出版社中,有2家获得资助,占50%。
三、教育部主管在京出版社对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部社科司负责对教育部主管在京出版单位国家出版基金申请、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年度检查、结项验收等方面的管理。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检查表和结项申请书的通知》要求,社科司对教育部主管在京10家出版社2008~2009年和2010年获得资助尚未结项的12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从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总体进展顺利,运行良好。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出版社十分重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成立了相应的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运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资助项目的实施。各出版社组织强有力的编委会,对资助项目的组稿、编写、定稿、审稿等环节严把内容质量关,力争将资助项目做成真正的精品,体现国家水准。多数出版社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本社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资助经费核算纳入到本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
但在检查中发现国家基金出版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作者出国、忙于其他科研工作等,导致组稿时间延长、实施难度加大,使得资助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二是部分资助项目筹划时间短,前期论证不是很充分,内容变化较大,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三是有的出版社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的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将专家审稿会等相关会议费、差旅费纳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经费列支,不符合《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经费应当专项用于资助项目出版物的编辑、稿酬、版权费、校对、排印装、复制、原辅材料及资料购置等直接成本费用支出”。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也要求有关出版社进一步提高对按期、高质量完成国家基金出版资助项目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如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列出时间、任务进度表,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到确实按照《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承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为今后承担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打好基础。
通过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有力地扶持了一大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人文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等公益性出版项目的出版,极大地调动了各社传承中华文明、促进文化繁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公益出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优化了出版社的出书结构,提高了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也由此为出版社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获得资助总体情况
2008~2009年资助情况
2008~2009年是国家出版基金自2007年设立后的第一次评审。此次共确定192家出版单位的227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47912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36家41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9431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8.8%、18.1%和19.7%。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等5家出版社分别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
2010年资助情况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出版机构有未结资助项目时,一般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为此,很多具备承担国家出版基金资助能力的出版单位,由于尚未完成第一批资助项目,不能申报新的资助项目,因而,2010年确定资助的项目相对减少:全国共有95家出版单位95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21978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12家12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3504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12.6%、12.6%和15.9%。同比分别比第一批减少了24家出版单位、29个项目、5927万元资助金额。
2011年资助情况
国家出版基金规划办2011年确定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时,对于大社、名社和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项目,采取鼓励的政策,有的出版社最多获得了三项资助,最终确定出151家出版单位184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20685万元。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有31家40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为3189万元,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0.5%、21.7%和15.4%。同比的变化情况是:获得资助的单位比第二批增加了19家,资助项目增加了28个,资助金额减少了315万元。其中复旦大学出版社和四川大学出版社分别有3个项目获得资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和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等5家出版社分别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
二、获得资助的情况分析
从三批获得资助的出版社总体情况看,第二批即2010年主要由于之前承担的资助项目尚未结项,不能申请新项目,造成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获得资助的单位、项目和金额比例比第一批有所下降。第三批即2011年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获得资助的单位和项目比例比第一、二批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说明我们有更多的出版单位在逐渐提高对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重大意义的认识,申报项目的质量较高;但获得资助的金额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之前一些大社名社申请的大部头项目尚未完成,今年主要资助一些具有现实出版意义的小部头出版项目,一两年内即可完成,因此,资助金额相对减少。
连续三批均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出版社有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等3家出版社;总计获得三项以上资助的出版社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三批获得4项资助、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批各获得3项资助、复旦大学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两批获得4项资助、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两批获得3项资助、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一批获得3项资助,以上7家出版社三批共获得24项资助,占高校出版社和部直属出版社三批获得93项资助的25.8%;另外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语文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湘潭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和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18家出版社各有两个项目获得资助;共有53家高校出版社先后获得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占104家高校出版社总数的51%;4家部署出版社中,有2家获得资助,占50%。
三、教育部主管在京出版社对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部社科司负责对教育部主管在京出版单位国家出版基金申请、获得资助项目的实施、年度检查、结项验收等方面的管理。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检查表和结项申请书的通知》要求,社科司对教育部主管在京10家出版社2008~2009年和2010年获得资助尚未结项的12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从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总体进展顺利,运行良好。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出版社十分重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成立了相应的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运行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资助项目的实施。各出版社组织强有力的编委会,对资助项目的组稿、编写、定稿、审稿等环节严把内容质量关,力争将资助项目做成真正的精品,体现国家水准。多数出版社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本社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资助经费核算纳入到本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
但在检查中发现国家基金出版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作者出国、忙于其他科研工作等,导致组稿时间延长、实施难度加大,使得资助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二是部分资助项目筹划时间短,前期论证不是很充分,内容变化较大,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三是有的出版社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的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四是将专家审稿会等相关会议费、差旅费纳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经费列支,不符合《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经费应当专项用于资助项目出版物的编辑、稿酬、版权费、校对、排印装、复制、原辅材料及资料购置等直接成本费用支出”。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也要求有关出版社进一步提高对按期、高质量完成国家基金出版资助项目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如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列出时间、任务进度表,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到确实按照《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承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为今后承担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打好基础。
通过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有力地扶持了一大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人文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等公益性出版项目的出版,极大地调动了各社传承中华文明、促进文化繁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公益出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优化了出版社的出书结构,提高了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也由此为出版社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