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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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再遇到一个像你一样和我志同道合的人。
  直到现在,我还是只喝百事,就像和你在一起时一样。
  直到现在,我还是很认真地写每一个字,就像你还在默默地读我的每一篇文章一样。
  直到现在,你在我心中的重要性还一如往昔。
  
  初中的大部分时光,我是和WR一起度过的。她是个并不出众的女孩,身高比我矮很多,脸、手、身体都圆嘟嘟的,短发,总是只在左耳戴一颗耳钉,喜欢黑色,喜欢音乐,喜欢明媚的文字。我常戏称她为“肉肉”,后来,这个名称也就被朋友们叫开了。
  直到现在,回想起初一的那个夏天,总会有些不真实的感觉。那时我因为语文老师的一句话开始读郭敬明,读《夏至未至》,在明媚的夏日阳光下感受浅川之夏。也是在那个时候,和肉肉慢慢地熟识起来。我们一起读书、聊天,感到彼此之间有一种知音的感觉,像心灵感应一样,很舒服,很幸福,亦很奇幻。
  生活起于斯,也要灿烂于斯。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吧。
  我们是很相似的人。她喜欢读郭敬明,如我;她喜欢喝百事,如我;她喜欢篮球,如我;她喜欢笔笔和周杰伦的音乐,如我;她喜欢写些文字,亦如我。可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因为喜欢这些而喜欢我,还是因为喜欢上我,继而喜欢上了这些。
  初中的体育课我们几乎都在一起。田径场上,我们可以很安静地聊天,可到了篮球场上,我们便是另外的我们:奔跑、跳跃、上篮、进攻、防守,总能完成最好的配合。我们总是跑得脸颊红红的从球场上下来,坐在一边喝百事。这些,都是我们最爱的。而高中,我们不在同一班了,好久没在一起打篮球了。
  她总认为我是最好的,对我的信任超过了任何人;她喜欢我写的文字,所以鼓励我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她喜欢我的声音,所以总缠着我唱歌给她听,还一度说要为我写一首歌,然后用吉它为我伴奏。
  她的世界里,我占据了太多的位置。
  我们总称呼自己为孩子,其实我们都明白,我们都长大了。她是一个喜形于色悲于色的人,喜怒都写在脸上,我又何尝看不出她写在瞳孔里的不开心。我知道,她努力不让我知道,是怕我担心,怕我难过。可是别忘了,我们说好同甘共苦的,所以什么事都不要一个人承担,还有我陪着。
  肉肉,愿你永远能在你的世界里过你认为值得的生活,永远这样,明媚地生活。
  730900甘肃省白银市第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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