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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了2011年工作的主体要求和主要发展目标。做好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正确把握国内外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突出抓好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质量品牌、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军民融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保持工业通信业平稳较快发展。
2011年主要发展目标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左右,包括技术改造在内的工业投资增长19%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各降低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2个百分点;电信业务收入增长5%左右,软件服务业收入增长25%左右。
一、落实中央扩内需、促消费各项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增强消费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各项措施。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节能汽车推广,支持扩大建材下乡试点,推动节能设备进企业。二是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适应城乡消费结构升级需求。拓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等新型业态。三是完善消费环境,配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推进软件正版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引导绿色消费、安全消费。
调整优化工业投资结构。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投资结构和方向。发挥技术改造对工业投资结构的优化作用,改进技改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和地方加大投入。鼓励民间投资有序进入电信和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切实履行工业投资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各地要做好“十二五”前期投资项目相关工作,防止新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加强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生产要素保障协调。抓好工业通信业监测网络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跟踪研究,拓宽运行监测范围,提高监测分析的针对性、预见性。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化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加强工业运行要素保障协调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要素需求。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工业通信业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
当前,稳定价格总水平压力较大。燃料、动力、原材料购进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高企最终会传导并推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民生息息相关。要监测重要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供需和价格变动情况,抓好重要工业品生产组织和运行保障。重点加强食糖、食用油、纺织品、基本药物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农机、农膜、农药等涉农支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指导企业挖掘生产潜力,消化成本上涨压力。推动清理和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电信企业进一步降低资费水平。各地要强化责任,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到实处。
二、推进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质量品牌建设,改造提升制造业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一是围绕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品种质量和安全生产,继续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编制项目导向目录,引导技术改造投资,完善统计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发布重点产业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攻关和转化专项,加快高性能钢材、先进内燃机、产业用纺织品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三是实施支线飞机、高技术船舶等一批重点研制项目,发展重大装备基础配套产业,提高基础工艺、材料、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四是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各地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建设。
推进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一是强化工业节能降耗。分解落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开展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深化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推广重点节能技术及装备。二是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确保年度任务完成。发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作用,促进不符合环保、安全条件的小企业退出市场。三是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指导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推行方案。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扩大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
持之以恒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一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支持企业作出自我声明,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与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合作。二是继续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急需标准制定和滞后标准修订,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和对标工作,完善行业计量检测标准。三是推进服装家纺、家电等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开展优势自主品牌评价。四是扩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全面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重点行业管理水平。发挥产业政策引导规范作用,修订汽车、钢铁、水泥等产业政策,密切和财税、土地、投资、金融政策的协调,健全行业准入管理。落实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指导钢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加强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出口等环节管理,开展稀土行业专项整治。促进石化、化工产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煤化工发展规划,加强焦化、电石行业准入管理,控制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发展。加强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油耗备案和标识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农机准入制度,开展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推进民爆企业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履行烟控职责,加强烟草专卖,依靠技术创新推动卷烟减害降焦,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
推动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一是出台并落实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措施,协调重大项目布局。对西藏、新疆等地研究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二是指导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制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搭建对接平台,以轻纺、电子信息等产业为突破口,促进产业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各地要将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有机结合起来,避免盲目引进与自身资源市场条件不匹配的项目,防止落后产能借机转移。
三、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注重强化核心技术支撑作用,与传统产业改造有机结合,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互动。
一是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撑作用,协调用好相关资金,重点支持核心电子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装备等核心技术研发,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支持企业组建产业联盟。二是加强物联网、新能源汽车、三网融合、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等重要标准制订。完善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产品准入标准。三是确定一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化模式创新。加大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力度。做好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扩大示范推广。四是协调加大财政、税收、投融资政策支持,发布重点新材料产品目录,继续抓好重大技术装备料件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推动尽快出台新的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推动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五是重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务,培育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软件服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科技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
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问题,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二是以规模经济显著的钢铁、石化、有色、建材、汽车、船舶等行业为重点,分行业制定指导意见,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三是指导重组企业深化改革,整合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支持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推进产业转移、淘汰落后和控制过剩产能。四是加强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促进境内外并购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跟踪研究兼并重组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动国发36号文件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研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创新型高科技中小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中小企业入园进区集聚发展。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三是制定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抓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示范平台的引导作用。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四是多措并举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继续落实我部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协议。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政策。五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动建立企业减负长效机制。
鼓励引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战略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健全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广泛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和银河培训工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五、确保完成国防重点科研生产任务,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加强重大事项组织协调,保障国防重点科研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健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贯彻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抓好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完善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引导民口企业有序参与军工建设,推进投资、税收等政策公平化,营造适度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发布年度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信息共享目录,促进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培育一批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核能、航空、船舶、电子信息等军民结合型产业,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经济融合。支持部属高校加强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参与国防基础研究和科技重大专项。
六、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信息产业支撑保障能力
推动两化融合向纵深发展。制定和落实推进两化融合的若干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和示范推广。一是编制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体系和行业评估规范,开展企业自评估试点,指导中介机构开展行业评估。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二是提升工业行业信息化水平,继续推广行业典型经验,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工业信息化运行监测。围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以及物联网应用,组织应用试点示范。三是加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服务示范中心和培训基地。鼓励支持地方建立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同时,在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方面,要加快电子政务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总体框架,做好水平评估。扩大农村宽带覆盖,支持涉农信息服务,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化。
加快通信业创新转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发展为契机,推动融合型技术和业务创新发展,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向综合信息服务转型。一是加快3G和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督促落实发展规划,推动TD-SCDMA业务创新、网络优化和产业链完善。加快TD-LTE研发和产业化,开展区域性试验示范。加快光纤宽带接入建设和应用创新,统筹部署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业务推广和网络建设改造,推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继续组织实施试点和推广,完善技术业务标准。三是加强电信市场监管。落实并进一步实施电信体制改革配套政策,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互联互通和资费服务监管,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企业建设行为。加大应急通信投入。
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关键元器件等核心基础产业跃升计划,加速计算机、网络设备及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视听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升软件业,支持互联网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等研发与产业化,推动基础软件企业整合,推进中国软件名城、软件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应用电子产业,开展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研发推广,提升两化融合支撑服务能力。
七、加强改进互联网行业管理,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适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发展和管理并重,在支持鼓励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协调维护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各项职责。
一是按照互联网分工管理格局,加强沟通协作,明确互联网行业管理的内容与边界。完善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政策,规范引导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大互联网行业基础管理力度。编制发布互联网规划,制定和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维护行业竞争秩序。加强码号、域名、IP地址、网站准入和接入服务管理。逐步完善网站实名制,推进域名注册实名制。创造条件,充分准备,稳妥实施手机实名制。三是加强互联网安全治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顶层设计,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加强改进行业自律。继续做好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整治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四是狠抓技术手段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加强IPv6、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建立新技术新业务网络信息安全评估机制。提升党政专用通信保障能力。五是做好信息安全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党政机关网站专项整治,深化政府信息安全检查,推进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监管,推广电子签名应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
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大无线电管理力度,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科学规划、合理分配,积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频谱资源和电磁环境保障。维护各行业无线电设备运行安全,为各类重大任务提供无线电安全保障。
八、深化改革开放,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定鼓励民间投资有序进入基础电信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办法,稳步组织推进。配合增值税、资源税、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结合工业通信业实际,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和落实措施。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对健全体制机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产业开放水平。一是落实出口退税等政策措施,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严格控制“两高”和资源型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二是支持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进口,配合相关部门规范铁矿石等重要资源进口秩序。深入研究用好WTO规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和纠纷。三是配合有关部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并购企业、收购品牌、承包工程,引导技术成熟、产能较大的行业适度向外转移。四是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资投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五是加强工业通信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拓展合作平台渠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做好对外开放谈判和相关审议工作,维护我国企业利益和产业安全。■
2011年主要发展目标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左右,包括技术改造在内的工业投资增长19%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各降低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2个百分点;电信业务收入增长5%左右,软件服务业收入增长25%左右。
一、落实中央扩内需、促消费各项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增强消费对工业增长的拉动作用。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各项措施。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节能汽车推广,支持扩大建材下乡试点,推动节能设备进企业。二是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适应城乡消费结构升级需求。拓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等新型业态。三是完善消费环境,配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推进软件正版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引导绿色消费、安全消费。
调整优化工业投资结构。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引导社会投资结构和方向。发挥技术改造对工业投资结构的优化作用,改进技改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和地方加大投入。鼓励民间投资有序进入电信和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切实履行工业投资管理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各地要做好“十二五”前期投资项目相关工作,防止新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加强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生产要素保障协调。抓好工业通信业监测网络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跟踪研究,拓宽运行监测范围,提高监测分析的针对性、预见性。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化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加强工业运行要素保障协调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要素需求。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工业通信业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
当前,稳定价格总水平压力较大。燃料、动力、原材料购进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高企最终会传导并推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与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民生息息相关。要监测重要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供需和价格变动情况,抓好重要工业品生产组织和运行保障。重点加强食糖、食用油、纺织品、基本药物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农机、农膜、农药等涉农支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指导企业挖掘生产潜力,消化成本上涨压力。推动清理和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电信企业进一步降低资费水平。各地要强化责任,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到实处。
二、推进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质量品牌建设,改造提升制造业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一是围绕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品种质量和安全生产,继续组织实施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编制项目导向目录,引导技术改造投资,完善统计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发布重点产业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攻关和转化专项,加快高性能钢材、先进内燃机、产业用纺织品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三是实施支线飞机、高技术船舶等一批重点研制项目,发展重大装备基础配套产业,提高基础工艺、材料、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四是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各地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建设。
推进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一是强化工业节能降耗。分解落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完善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开展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深化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推广重点节能技术及装备。二是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确保年度任务完成。发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作用,促进不符合环保、安全条件的小企业退出市场。三是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指导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推行方案。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扩大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
持之以恒推进质量品牌建设。一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支持企业作出自我声明,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与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合作。二是继续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急需标准制定和滞后标准修订,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和对标工作,完善行业计量检测标准。三是推进服装家纺、家电等行业自主品牌建设,开展优势自主品牌评价。四是扩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全面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重点行业管理水平。发挥产业政策引导规范作用,修订汽车、钢铁、水泥等产业政策,密切和财税、土地、投资、金融政策的协调,健全行业准入管理。落实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指导钢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加强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出口等环节管理,开展稀土行业专项整治。促进石化、化工产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煤化工发展规划,加强焦化、电石行业准入管理,控制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发展。加强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油耗备案和标识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农机准入制度,开展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推进民爆企业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履行烟控职责,加强烟草专卖,依靠技术创新推动卷烟减害降焦,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
推动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一是出台并落实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措施,协调重大项目布局。对西藏、新疆等地研究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二是指导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制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搭建对接平台,以轻纺、电子信息等产业为突破口,促进产业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各地要将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有机结合起来,避免盲目引进与自身资源市场条件不匹配的项目,防止落后产能借机转移。
三、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注重强化核心技术支撑作用,与传统产业改造有机结合,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互动。
一是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撑作用,协调用好相关资金,重点支持核心电子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装备等核心技术研发,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支持企业组建产业联盟。二是加强物联网、新能源汽车、三网融合、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等重要标准制订。完善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产品准入标准。三是确定一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商业化模式创新。加大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力度。做好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扩大示范推广。四是协调加大财政、税收、投融资政策支持,发布重点新材料产品目录,继续抓好重大技术装备料件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推动尽快出台新的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推动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五是重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务,培育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软件服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科技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
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问题,清理取消阻碍企业兼并重组的规定。二是以规模经济显著的钢铁、石化、有色、建材、汽车、船舶等行业为重点,分行业制定指导意见,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三是指导重组企业深化改革,整合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支持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推进产业转移、淘汰落后和控制过剩产能。四是加强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促进境内外并购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跟踪研究兼并重组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动国发36号文件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研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创新型高科技中小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中小企业入园进区集聚发展。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三是制定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抓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示范平台的引导作用。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四是多措并举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继续落实我部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协议。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政策。五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动建立企业减负长效机制。
鼓励引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战略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健全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广泛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和银河培训工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五、确保完成国防重点科研生产任务,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加强重大事项组织协调,保障国防重点科研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健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贯彻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建立部际协调机制,抓好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完善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引导民口企业有序参与军工建设,推进投资、税收等政策公平化,营造适度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发布年度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信息共享目录,促进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培育一批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核能、航空、船舶、电子信息等军民结合型产业,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经济融合。支持部属高校加强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参与国防基础研究和科技重大专项。
六、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信息产业支撑保障能力
推动两化融合向纵深发展。制定和落实推进两化融合的若干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和示范推广。一是编制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体系和行业评估规范,开展企业自评估试点,指导中介机构开展行业评估。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二是提升工业行业信息化水平,继续推广行业典型经验,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工业信息化运行监测。围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以及物联网应用,组织应用试点示范。三是加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服务示范中心和培训基地。鼓励支持地方建立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同时,在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方面,要加快电子政务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总体框架,做好水平评估。扩大农村宽带覆盖,支持涉农信息服务,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化。
加快通信业创新转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发展为契机,推动融合型技术和业务创新发展,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向综合信息服务转型。一是加快3G和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督促落实发展规划,推动TD-SCDMA业务创新、网络优化和产业链完善。加快TD-LTE研发和产业化,开展区域性试验示范。加快光纤宽带接入建设和应用创新,统筹部署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业务推广和网络建设改造,推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继续组织实施试点和推广,完善技术业务标准。三是加强电信市场监管。落实并进一步实施电信体制改革配套政策,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互联互通和资费服务监管,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企业建设行为。加大应急通信投入。
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关键元器件等核心基础产业跃升计划,加速计算机、网络设备及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视听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升软件业,支持互联网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等研发与产业化,推动基础软件企业整合,推进中国软件名城、软件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应用电子产业,开展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研发推广,提升两化融合支撑服务能力。
七、加强改进互联网行业管理,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适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发展和管理并重,在支持鼓励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协调维护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各项职责。
一是按照互联网分工管理格局,加强沟通协作,明确互联网行业管理的内容与边界。完善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政策,规范引导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大互联网行业基础管理力度。编制发布互联网规划,制定和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维护行业竞争秩序。加强码号、域名、IP地址、网站准入和接入服务管理。逐步完善网站实名制,推进域名注册实名制。创造条件,充分准备,稳妥实施手机实名制。三是加强互联网安全治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顶层设计,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加强改进行业自律。继续做好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整治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抓好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四是狠抓技术手段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加强IPv6、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建立新技术新业务网络信息安全评估机制。提升党政专用通信保障能力。五是做好信息安全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党政机关网站专项整治,深化政府信息安全检查,推进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监管,推广电子签名应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
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大无线电管理力度,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科学规划、合理分配,积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频谱资源和电磁环境保障。维护各行业无线电设备运行安全,为各类重大任务提供无线电安全保障。
八、深化改革开放,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定鼓励民间投资有序进入基础电信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办法,稳步组织推进。配合增值税、资源税、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结合工业通信业实际,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和落实措施。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对健全体制机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产业开放水平。一是落实出口退税等政策措施,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严格控制“两高”和资源型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二是支持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进口,配合相关部门规范铁矿石等重要资源进口秩序。深入研究用好WTO规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和纠纷。三是配合有关部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并购企业、收购品牌、承包工程,引导技术成熟、产能较大的行业适度向外转移。四是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资投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五是加强工业通信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拓展合作平台渠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做好对外开放谈判和相关审议工作,维护我国企业利益和产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