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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体育权利是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理论基点和终极目标,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则是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公民参与是实现民主和维护公民体育利益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有助于公民表达自己的体育需求,而且也是公民自我教育的重要方式和公民能力提高的重要手段。在阐释公共体育服务、公民参与的涵义以及公民参与的可行性、必要性的基础上,探讨公民体育权利与公共体育服务事业的法律保障问题,提出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公民参与的宏观条件和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