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关于对粮食工作市州长负责制实行考核的意见》和省农办《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与《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作为《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湘发[2004]10号)的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