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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营[2006]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代开票中介机构")的税收管理,提高征管工作质量,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一、全面加强对代开票中介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税控装置管理及发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