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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以社会公共物品理论为基础,在借鉴和研究国外税收负担分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税收体系与结构的理论基础———税收负担二次分配论。认为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分两次来进行:第一次以受益原则为依据,面向全社会成员进行分配;第二次以支付能力原则为依据,面向部分有支付能力的社会成员进行分配。进而提出了理想的税制体系应由消费税、所得税和财产税3大系列构成,并且以消费税为主、所得税为辅、财产税为补充的独特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