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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高层次的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为了培养和造就良好的经营者队伍,不仅要重视创造有利于经营者成长的环境,更应该重视建立能促进经营者健康成长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关键词】 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一、我国企业中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激励约束的主体和客体不明确。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主体,既有作为政府代表的工委、人事部,又有作为投资人代表的上级主管部门,还有作为企业自身代表的董事会或职代会,激励主体多重化、多头化,这是典型的政资不分、政企不分。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是由国家任命的,是有行政级别的干部,衡量其工作的好坏主要是政治标准,而不是经济责任。虽然通过近几年的改革,情况有所改变,有了一些考核评价的经济指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考核评价指标的作用被弱化了。把企业经营者与一般的管理者混为一谈,即使进行激励,也往往为了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进行集体激励;把经营者的特殊劳动等同于企业生产者的一般劳动,经营者没有受到真正的激励与约束。
2.激励缺乏明确的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支撑。这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是将国企经营者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有的地方是与职工的平均工资挂钩。在经营业绩评价上,有的侧重经济效益,有的侧重股价,还有的侧重国企的安定因素等等。经营者个人收入应该占企业税后利润的多大比重,所持股票数。应当占总股本的多大比例,企业家的基本收入应是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多少倍等,各地并无一个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这种缺乏科学且完全凭委托人经验的业绩评价,对经营者产生的激励力是有限的,尤其在我国目前,委托代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企业经营者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故意隐瞒其私有信息,以干扰委托人正常的信息判断,导致激励缺乏。
3.国企经营者收入不合理。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他们的付出与承担的责任及作出的贡献相比,明显偏低。国企经营者不但承担获利的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与国外的经营者收入相比相差很远。
二、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应采取的对策
1.健全企业经营者物质激励机制
(1)健全年薪制,发挥年薪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将经营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应该拉开差距,在保证年薪的激励功能的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力;二是经营者收益与企业的经营风险挂钩,奖惩对等,要建立健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增强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责任心;三是合理设计经营者年薪结构,经营者的年薪既要与企业的近期经济效益挂钩,又要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指标相联,防止短期行为;四是经营者年薪的确定既要考虑本企业的经济绩效,又要考虑到同类或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年薪数量和年薪构成,避免优秀企业经营者的流失。
(2)充分發挥股票期权激励约束功能。西方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与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等传统薪酬机制相比,股票期权的长期激励机制的激励效果较好,股票期权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企业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鼓励他们在对企业的经营问题进行决策时,更多地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不是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新型、有效的激励方式,在解决企业代理问题、激励经营者方面无疑是非常有效,必将成为高层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的主流。
2.注重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一是给予精神奖励,如给优秀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颁发企业家贡献奖,优秀企业家奖等类似奖项,以示激励;二是重用优秀国有企业经营者,对那些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及时予以提拔重用;三是对优秀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政治激励,对那些优秀的国企经营者在政治上给予更多的参政议政的机会,让他们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话语权。
3.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约束机制。一是组织制度约束。董事会通过对公司重大决策权的控制和对经理人员的任免、奖惩进行直接约束。组织制度约束是公司内部约束机制的核心;二是管理制度约束。监事会的约束多属事后的检查监督,科学的管理制度,尤其是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则是经常性的、事前的约束,由董事会主持制定公司财务制度,并委派财务总管,使财务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以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为所有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审计作用,增强收入的透明度,尤其要注意对企业家的职位消费进行有效约束。
4.健全和完善与激励约束机制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要完善《公司法》,增加《公司法》中有关规范企业内部各个利益主体的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条文,使《公司法》能够对企业经营者发挥应有的法律约束;二是考虑到企业经营者已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群体,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企业经营者的地位及其责权利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既要保护企业经营者阶层的应有利益,又要对其行为做出必要的法律约束和规范。
【关键词】 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一、我国企业中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激励约束的主体和客体不明确。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主体,既有作为政府代表的工委、人事部,又有作为投资人代表的上级主管部门,还有作为企业自身代表的董事会或职代会,激励主体多重化、多头化,这是典型的政资不分、政企不分。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是由国家任命的,是有行政级别的干部,衡量其工作的好坏主要是政治标准,而不是经济责任。虽然通过近几年的改革,情况有所改变,有了一些考核评价的经济指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考核评价指标的作用被弱化了。把企业经营者与一般的管理者混为一谈,即使进行激励,也往往为了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进行集体激励;把经营者的特殊劳动等同于企业生产者的一般劳动,经营者没有受到真正的激励与约束。
2.激励缺乏明确的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支撑。这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是将国企经营者个人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有的地方是与职工的平均工资挂钩。在经营业绩评价上,有的侧重经济效益,有的侧重股价,还有的侧重国企的安定因素等等。经营者个人收入应该占企业税后利润的多大比重,所持股票数。应当占总股本的多大比例,企业家的基本收入应是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多少倍等,各地并无一个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这种缺乏科学且完全凭委托人经验的业绩评价,对经营者产生的激励力是有限的,尤其在我国目前,委托代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企业经营者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故意隐瞒其私有信息,以干扰委托人正常的信息判断,导致激励缺乏。
3.国企经营者收入不合理。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和他们的付出与承担的责任及作出的贡献相比,明显偏低。国企经营者不但承担获利的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与国外的经营者收入相比相差很远。
二、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应采取的对策
1.健全企业经营者物质激励机制
(1)健全年薪制,发挥年薪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将经营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应该拉开差距,在保证年薪的激励功能的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力;二是经营者收益与企业的经营风险挂钩,奖惩对等,要建立健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增强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责任心;三是合理设计经营者年薪结构,经营者的年薪既要与企业的近期经济效益挂钩,又要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指标相联,防止短期行为;四是经营者年薪的确定既要考虑本企业的经济绩效,又要考虑到同类或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年薪数量和年薪构成,避免优秀企业经营者的流失。
(2)充分發挥股票期权激励约束功能。西方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与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等传统薪酬机制相比,股票期权的长期激励机制的激励效果较好,股票期权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企业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鼓励他们在对企业的经营问题进行决策时,更多地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不是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新型、有效的激励方式,在解决企业代理问题、激励经营者方面无疑是非常有效,必将成为高层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的主流。
2.注重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一是给予精神奖励,如给优秀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颁发企业家贡献奖,优秀企业家奖等类似奖项,以示激励;二是重用优秀国有企业经营者,对那些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及时予以提拔重用;三是对优秀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政治激励,对那些优秀的国企经营者在政治上给予更多的参政议政的机会,让他们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话语权。
3.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约束机制。一是组织制度约束。董事会通过对公司重大决策权的控制和对经理人员的任免、奖惩进行直接约束。组织制度约束是公司内部约束机制的核心;二是管理制度约束。监事会的约束多属事后的检查监督,科学的管理制度,尤其是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则是经常性的、事前的约束,由董事会主持制定公司财务制度,并委派财务总管,使财务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以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为所有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审计作用,增强收入的透明度,尤其要注意对企业家的职位消费进行有效约束。
4.健全和完善与激励约束机制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要完善《公司法》,增加《公司法》中有关规范企业内部各个利益主体的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条文,使《公司法》能够对企业经营者发挥应有的法律约束;二是考虑到企业经营者已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群体,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企业经营者的地位及其责权利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既要保护企业经营者阶层的应有利益,又要对其行为做出必要的法律约束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