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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关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振兴的若干意见》的第四部分,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中指出:要在初步形成的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软件开发、生物技术、航空航天、医疗设备等高技术产业的基础上,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在优势领域形成规模;要发展以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物制药为主体的医药工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