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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清远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集了市、区两级政府、卫生、编委、财政等职能部门的有关领导会议,宣布撤销市防疫站、城区防疫站、飞来峡区防疫站和英红区防疫站,重新组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研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时间安排、机构编制、财政预算等事宜。先后印发并贯彻、落实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