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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煤矿工人工伤与非工伤精神障碍赔偿行为。方法采用自拟的煤矿工人工伤后及非工伤精神障碍待遇调查表对75例工伤和80例非工伤精神障碍矿工进行精神残疾鉴定后的赔偿行为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工伤组70.7%尚能胜任工作的患者中重返工作岗位者只有4.0%,76%长期住院或多次住院的患者中有29.3%的患者长期假出院在家;诈病率显著高于非工伤组,1~3级精神残疾率显著低于非工伤组(P〈0.01);工伤组患者有意扩大病情的比例显著高于非工伤组,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显著优于非工伤组。结论煤矿工人工伤后有严重的赔偿行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