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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用地征用变的越来越普遍,然而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始终没有改变,农民并没有随着农地被征收后土地出让价格的增长而获得较高的征地补偿。因此,在进行国内外征地补偿标准对比的前提下,从农地发展权的视角出发,提出了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应该是,在原有补偿基础上再加上分享到的农地发展权收益这一计算方法,以解决农民未来发展和保障问题。具体操作模式是:通过采取农地发展权收益收归国家,然后由国家统一分配给农民和集体,从而达到提高我国征地补偿标准,增加被征地农民收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