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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力促进社会化养老, 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 是我国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区别在于承担养老责任不同。社会养老具有社会再分配功能, 从而实现社会范围的公平化。虽然学者们各持其说,但养老模式仍不外乎以下几类: 完整的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 不完整的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和居家养老等。而在我国, 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还会持续很长时间, 且最终会被社会养老模式所取代。
[关键词]中国;养老模式研究;家庭养老;社会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7-0193-02
1 当前研究养老模式的原因
1.1 当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据联合国《2008世界人口展望》报告,1950年全球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2010年将达到11%,2050年将进一步达到22%。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按此衡量,全球早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根据人口年龄分布图推算,我国现有人口将在15年后进入老龄化峰值阶段,而且该峰值阶段将持续大约三四十年。国家老龄委预测,2050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将超过30%,即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
1.2 传统养老模式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人口老龄化加剧,给传统养老模式带来很大的压力。千百年来,我国一直采用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特别是“四二一”,甚至“四二二”式家庭(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允许生两个孩子)日益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工作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也使一些子女对老人无暇顾及。同时,生活观念的转变,一些老年人也不再和子女住在一起,许多老年人家庭变成了空巢家庭或独居家庭。据全国老龄委调查,2008年全国城市老年人空巢或独居比例高达49.7%。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沿用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已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养老的需求,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刻不容缓。
1.3 养老需求多样化要求养老模式多样化
当今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由于老年人的年龄、收入、文化水平等具有较大差异,个人爱好也有较大差别,老人希望的养老模式也会有所不同。如健康状况良好且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希望能找到工作机会,经济状况良好且注重生活质量的老年人希望享受舒适、高品质的生活,有爱好和特长的老年人則希望展示自己的才华,高龄、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希望得到长期护理等等。因此,应构建多样化的养老模式体系,从而满足每位老年人的需求。
2 关于养老模式研究的定义及现状
2.1 关于养老模式的定义
有关养老的提法很多,如养老模式、养老方式、养老形式、养老体系、养老制度等。研究者按自身理解及研究目的,对同一概念给出不同的阐述,对相似的现象发表各异的观点,最终在养老概念方面造成了分歧与共识同在的局面。有研究曾以综述的形式对中国养老模式研究进行过总结和归纳,指出涉及养老模式研究的各种提法和观点颇多,然而即使是同一概念或提法能达成共识的却不多。上述提法大致可归纳为三类,即养老体系、养老模式和养老方式,其他提法或是一个名词的异称,或是某类别中的具体项目。
2.2 当前学者对养老模式的几种主要研究
从养老模式的研究对象角度来看,我国养老模式的研究对象以城市为主(董沛,等,2008),以农村为辅,并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研究(穆光宗,2003)。
从养老模式研究所关注的内容上看在城市有从经济供养转到生活照料问题上的趋势,但对农村目前仍主要停留在养老经济来源方面的分析(吴晓东,2002;宋健,2006)。
从养老概念的界定角度,有研究提出提出了一种以“养老支持力”作为划分的标准,认为在界定养老概念时,应当考虑二个原则:一是经济为主要原则,在分类时考虑经济变量为主,非经济变量为辅;二是问题感受原则,这一原则实际上要显示出老年人的个体差异。
从对中国城市社会养老问题的研究来看,从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发展学的理论和视角出发都给予了大量研究。而对养老问题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城市(杨善华,等,2004;黄成礼,2004;陈树强,2002;周云,2003;等等),涉及的内容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同时还有探讨社会养老、老年医疗保险、保障体制,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问题。
3 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
3.1 家庭养老
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主要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人提供赡养服务的养老模式。由于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具有较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家庭成员的独立意识比较强,老人大多不采用家庭养老方式,法律也不规定子女对老人负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以东方文化为底蕴的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家庭养老仍占主体地位。该种模式适合不愿意脱离熟悉环境且子女有经济能力、闲暇时间、照顾精力和照顾意愿的老年人。
3.2 居家养老
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它与家庭养老的区别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依托社区而建立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而家庭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家庭成员。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老年人既能继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免除后顾之忧。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的比例在80%左右。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休闲娱乐设施支持等。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志愿者。其中,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是与其他养老模式相结合的产物。该种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 3.3 机构养老
将老人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模式。该模式的优点在于通过集中管理,能够使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无障碍的居住环境设计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缺点在于容易造成老人与子女、亲朋好友间情感的缺失,而且成本较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有5%-15%的老年人采用机构养老,其中北欧大约为5%-12%,英国大约为10%,美国大约为20%。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身体健康状态、生活自理程度及社会交往能力,老年人可分为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三级,从半自理到完全不能自理再分级,日、德分成六级。不同级别的老年人入住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养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
4 完善养老模式的措施
4.1 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全方位需求
综合来看,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济提供,二是生活照顾,三是医疗护理,四是精神慰藉。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收入较高,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体系较健全,经济提供和医疗护理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问题,而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却受到了重点关注,特别是精神慰藉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为了使老年人生活更加充实和情感需求得到满足,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了让老年人回归社会的各种措施,比如鼓励老年人重新就业、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等,也包括让老年人重新回归家庭。
4.2 发挥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
在完善养老模式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两方面的作用:首先是对困难老人的保障作用。对于生活困难的老人,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养老服务最初都是从保障孤寡、残疾老人的养老开始的。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已占了主要成分,但是政府对于困难老人的保障功能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目前,英国、美国等都建有大量福利院,专供低收入、孤老等生活困难的老人养老。英国的政府保障性护理院占护理院总数的17%。其次是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引导作用。养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事务,应依靠政府来引导,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范疇。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养老的法律和服务标准需要政府制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需要政府监督,支持政策需要政府出台,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氛围需要政府引导人民来营造,老年人的权益也需要政府保障和维护,特别是养老服务网络,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
4.3 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养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国外经验来看,政府、家庭、社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独立意识越来越强和家庭养老观念逐渐淡化,很多老年人不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但是随着人们对老年人情感需求认识的不断深化,家庭的作用在西方又开始引起重视,如有些国家已在探索给予因照顾老人而不能工作的家庭成员一定的补贴或提供弹性工作机会等。私人部门在西方国家的养老服务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英国,私人部门兴办的养老机构占到养老机构总数的60%左右,还有大量的私营企业从事着社区的日间养老照料服务。此外,社会上还有大量的志愿者,包括慈善机构和个人。2001年,英国有590万志愿护理者,其中大部分属于社区志愿组织。志愿服务形成了许多种形式,如互助型养老、储蓄型养老等。
4.4 注重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加强对老年人的监护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带来了希望。如美国正在推广的家庭紧急救助系统就是很好的应用。该系统由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电视界面、电话和一系列传感器组成。这些传感器被精心放置在老人活动的关键地点,如浴室、厨房、入口和卧室,用来监视老人家中情况并记录他们的行为。如果家里一段时间没动静或房门传感器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关闭,系统就会向家人发出警报。通过电视界面,家人可观察老人的情况,并给老人发送信息。依靠这一系统,即使相隔千里,老人也能经常和家人交流。
参考文献
[1] 陈赛权.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人口学刊,2000年第3期:30.
[2] 马利敏.新型养老体系的初步研究与设想.人口学刊,2000年第1期:48
[3] 李士梅.中国养老模式的多元化发展.人口学刊.2007年第5期:43.
[4] 林闽钢.我国农村养老实现方式的探讨.中国农村经济.2003年第3期:33
[5] 叶军.农村养老社区照顾模式探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37~39.
[6] 姜玲.中国城市养老方式的选择.经济论坛,2006.11:53.
[7] 韦璞.我国老年人收入来源的城乡差异及其养老模式选择.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年12月:29.
[8] 李若建.职业背景对老年人生活的影响及养老模式的选择再分析.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97.
[关键词]中国;养老模式研究;家庭养老;社会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7-0193-02
1 当前研究养老模式的原因
1.1 当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据联合国《2008世界人口展望》报告,1950年全球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2010年将达到11%,2050年将进一步达到22%。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按此衡量,全球早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根据人口年龄分布图推算,我国现有人口将在15年后进入老龄化峰值阶段,而且该峰值阶段将持续大约三四十年。国家老龄委预测,2050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将超过30%,即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
1.2 传统养老模式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人口老龄化加剧,给传统养老模式带来很大的压力。千百年来,我国一直采用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特别是“四二一”,甚至“四二二”式家庭(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允许生两个孩子)日益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工作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也使一些子女对老人无暇顾及。同时,生活观念的转变,一些老年人也不再和子女住在一起,许多老年人家庭变成了空巢家庭或独居家庭。据全国老龄委调查,2008年全国城市老年人空巢或独居比例高达49.7%。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沿用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已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养老的需求,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刻不容缓。
1.3 养老需求多样化要求养老模式多样化
当今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由于老年人的年龄、收入、文化水平等具有较大差异,个人爱好也有较大差别,老人希望的养老模式也会有所不同。如健康状况良好且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希望能找到工作机会,经济状况良好且注重生活质量的老年人希望享受舒适、高品质的生活,有爱好和特长的老年人則希望展示自己的才华,高龄、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希望得到长期护理等等。因此,应构建多样化的养老模式体系,从而满足每位老年人的需求。
2 关于养老模式研究的定义及现状
2.1 关于养老模式的定义
有关养老的提法很多,如养老模式、养老方式、养老形式、养老体系、养老制度等。研究者按自身理解及研究目的,对同一概念给出不同的阐述,对相似的现象发表各异的观点,最终在养老概念方面造成了分歧与共识同在的局面。有研究曾以综述的形式对中国养老模式研究进行过总结和归纳,指出涉及养老模式研究的各种提法和观点颇多,然而即使是同一概念或提法能达成共识的却不多。上述提法大致可归纳为三类,即养老体系、养老模式和养老方式,其他提法或是一个名词的异称,或是某类别中的具体项目。
2.2 当前学者对养老模式的几种主要研究
从养老模式的研究对象角度来看,我国养老模式的研究对象以城市为主(董沛,等,2008),以农村为辅,并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研究(穆光宗,2003)。
从养老模式研究所关注的内容上看在城市有从经济供养转到生活照料问题上的趋势,但对农村目前仍主要停留在养老经济来源方面的分析(吴晓东,2002;宋健,2006)。
从养老概念的界定角度,有研究提出提出了一种以“养老支持力”作为划分的标准,认为在界定养老概念时,应当考虑二个原则:一是经济为主要原则,在分类时考虑经济变量为主,非经济变量为辅;二是问题感受原则,这一原则实际上要显示出老年人的个体差异。
从对中国城市社会养老问题的研究来看,从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发展学的理论和视角出发都给予了大量研究。而对养老问题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城市(杨善华,等,2004;黄成礼,2004;陈树强,2002;周云,2003;等等),涉及的内容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同时还有探讨社会养老、老年医疗保险、保障体制,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问题。
3 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
3.1 家庭养老
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主要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人提供赡养服务的养老模式。由于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具有较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家庭成员的独立意识比较强,老人大多不采用家庭养老方式,法律也不规定子女对老人负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以东方文化为底蕴的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家庭养老仍占主体地位。该种模式适合不愿意脱离熟悉环境且子女有经济能力、闲暇时间、照顾精力和照顾意愿的老年人。
3.2 居家养老
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它与家庭养老的区别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依托社区而建立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而家庭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家庭成员。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老年人既能继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免除后顾之忧。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的比例在80%左右。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休闲娱乐设施支持等。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志愿者。其中,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是与其他养老模式相结合的产物。该种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 3.3 机构养老
将老人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模式。该模式的优点在于通过集中管理,能够使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无障碍的居住环境设计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缺点在于容易造成老人与子女、亲朋好友间情感的缺失,而且成本较高。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有5%-15%的老年人采用机构养老,其中北欧大约为5%-12%,英国大约为10%,美国大约为20%。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身体健康状态、生活自理程度及社会交往能力,老年人可分为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三级,从半自理到完全不能自理再分级,日、德分成六级。不同级别的老年人入住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养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
4 完善养老模式的措施
4.1 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全方位需求
综合来看,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济提供,二是生活照顾,三是医疗护理,四是精神慰藉。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收入较高,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体系较健全,经济提供和医疗护理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问题,而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却受到了重点关注,特别是精神慰藉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为了使老年人生活更加充实和情感需求得到满足,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了让老年人回归社会的各种措施,比如鼓励老年人重新就业、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等,也包括让老年人重新回归家庭。
4.2 发挥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
在完善养老模式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两方面的作用:首先是对困难老人的保障作用。对于生活困难的老人,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养老服务最初都是从保障孤寡、残疾老人的养老开始的。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已占了主要成分,但是政府对于困难老人的保障功能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目前,英国、美国等都建有大量福利院,专供低收入、孤老等生活困难的老人养老。英国的政府保障性护理院占护理院总数的17%。其次是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引导作用。养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事务,应依靠政府来引导,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范疇。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养老的法律和服务标准需要政府制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需要政府监督,支持政策需要政府出台,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氛围需要政府引导人民来营造,老年人的权益也需要政府保障和维护,特别是养老服务网络,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
4.3 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养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国外经验来看,政府、家庭、社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独立意识越来越强和家庭养老观念逐渐淡化,很多老年人不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但是随着人们对老年人情感需求认识的不断深化,家庭的作用在西方又开始引起重视,如有些国家已在探索给予因照顾老人而不能工作的家庭成员一定的补贴或提供弹性工作机会等。私人部门在西方国家的养老服务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英国,私人部门兴办的养老机构占到养老机构总数的60%左右,还有大量的私营企业从事着社区的日间养老照料服务。此外,社会上还有大量的志愿者,包括慈善机构和个人。2001年,英国有590万志愿护理者,其中大部分属于社区志愿组织。志愿服务形成了许多种形式,如互助型养老、储蓄型养老等。
4.4 注重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加强对老年人的监护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带来了希望。如美国正在推广的家庭紧急救助系统就是很好的应用。该系统由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电视界面、电话和一系列传感器组成。这些传感器被精心放置在老人活动的关键地点,如浴室、厨房、入口和卧室,用来监视老人家中情况并记录他们的行为。如果家里一段时间没动静或房门传感器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关闭,系统就会向家人发出警报。通过电视界面,家人可观察老人的情况,并给老人发送信息。依靠这一系统,即使相隔千里,老人也能经常和家人交流。
参考文献
[1] 陈赛权.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人口学刊,2000年第3期:30.
[2] 马利敏.新型养老体系的初步研究与设想.人口学刊,2000年第1期:48
[3] 李士梅.中国养老模式的多元化发展.人口学刊.2007年第5期:43.
[4] 林闽钢.我国农村养老实现方式的探讨.中国农村经济.2003年第3期:33
[5] 叶军.农村养老社区照顾模式探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37~39.
[6] 姜玲.中国城市养老方式的选择.经济论坛,2006.11:53.
[7] 韦璞.我国老年人收入来源的城乡差异及其养老模式选择.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年12月:29.
[8] 李若建.职业背景对老年人生活的影响及养老模式的选择再分析.中山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