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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的缓解是社会正义问题的关键。从为何研究贫困、如何辨别与对治贫困等问题的角度,我们重新解读了罗尔斯的平等观、基本善理念,并将基本善理念与森研究贫困的可行能力方法进行比较,指出可行能力方法并不构成对基本善理念的根本性修正,基本善理念和可行能力方法相得益彰、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对治贫困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