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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诉讼逐渐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与方法。而诉讼中对于医疗责任的认定,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过错及与患者不良后果的因果关系、承担比例,必须有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的认定,法院才能做出判定。因此,司法鉴定机构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对于法医出具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司法鉴定的做法,应客观加以分析其优势与不足,即:司法鉴定的法医有医学和法律双重背景,其书面证据适应司法判定思路、要求和习惯,易于采纳;但对于临床医学经验的缺乏、相关程序的不足,又会对个案产生主观影响,不利于医学发展。笔者认为应从法医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