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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针对当前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的诸多问题,本文从法律体系、政策、监督机制、公共服务机构、网络系统、培训体系、岗位拓展、职业生涯、创业服务等不同视角系统地对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进行了再设计,以期促进农民工就业工作的有效实施,解决农民工就业难问题。
[关键词] 农民工 就业 管理体系
稳定农民工就业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是民生之本、富民之源、安邦之策、和谐之基,就其外延而言,它直接涉及到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政府部门把促进农民工就业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实施专项推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但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农民工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截止到目前,以佳木斯地区为例,现行就业管理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一、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民工就业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等部门的作用,汲取现行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之精华,把握农民工就业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国情,以直接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为目的,以政府和市场为主导,建立一个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
(二)目标
基本目标:依据国家农民工就业的现有政策及发展规划,完善现有的农民工就业管理系统,构建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以达到促进农民工就业的目的。
具体目标与任务:一是为农民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三是为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或者政策补贴的职业、创业培训;四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创业一条龙服务。
二、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设计
(一)构建完善的农民工就业法律体系
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权利以《宪法》的形式加以规制,同时也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提供了宪法性的依据;在现有法律条款中,细化涉及农民工就业的相关条款内容,并加以详细的阐述与说明,使法律法规更具可操作性,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减轻农民工的负担。相关的条款如,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工就业管理、反就业歧视、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就业服务、职业训练、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二)构建详细的农民工就业政策
完善农民工就业政策是促进当前农民工就业的重要保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农民工就业财政支持政策
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专项资金,加强农民工就业工作的财政支持,落实好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特别注重加大贫困地区农民工技能培训规模和扶持力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2.完善农民工就业金融扶持政策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制度,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3.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
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返乡农民工有序流动,抓好对困难人员的救助,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三)设立农民工就业监督机制
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互相补充,共同构成农民工就业监督机制,以确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只有对有关农民工就业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制定、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才能够保证法制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农民工就业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真正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
(四)建立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建立覆盖农村及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农民工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形成具权威性的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信息中心、服务咨询等中介机构,成为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工作的桥梁,同时建立一支为农民服务的队伍,提高为农民工服务的能力,以更好地为广大的农民工服务。
2.发展农民工就业团体协会,使其成为农民工与政府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就业团体协会,传递党的就业政策,交流就业信息,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并由此代表农民工反映建议、提出要求,同时作为社会监督的角色监管就业服务市场,力求使农民工就业服务从体制上、机制上、服务规范上不断完善,构筑健全、完善的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
3.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纳入城乡就业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各种配套的服务机构,如咨询机构、劳动能力评估认证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生活服务机构和交通服务机构等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方面的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就业。
(五)构建立体化农民工就业网络系统
建立立体化的农民工就业网络系统,须要充分调动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利用政府部门是重要的信息汇集、加工和提供者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建立起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平台,这样,农民出门之前可以通过村委、镇政府免费查询用工信息,甚至还可以在网上达成协议。
该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功能:用人单位或者服务机构输入发布就业信息及招聘会信息,就业信息查询功能,就业信息筛选功能等。
(六)多层次的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
农民工技能素质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民工培训时间短、质量差,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求;已就业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十分薄弱,企业普遍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
因此,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促进农民工就业,势在必行。
(七)岗位拓展设计
通过多种渠道开发出诸如保洁员、保安员、微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等岗位,积极挖掘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农民工就业,尤其是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及下岗农民工,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享受社保补贴,同时协调有关方面进一步规范企业用人制度,通过多渠道的岗位拓展,安置农民工就业,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八)职业生涯设计
职业生涯设计包括农民工自身和企业两个视角。
由于农民工自身知识的缺乏,自己很难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因此对于农民工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需要社会担负起这样的责任,为有需求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生涯规划的知识咨询服务及农民工规划的成功案例作为参考等。
在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有责任与义务认真对待和实行企业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受教育状况、年龄、性格、特长等基本素质,通过科学的量化标准和效果评估,挖掘每位员工的潜能,为他们“量身”设计职业发展目标,规划职业发展和成长途径,并且通过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使他们转型成为新一代优秀的产业工人。
(九)建立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
部分农民工通过外出务工积累了资金、技术和信息,创业的愿望和能力增强,政府及各机构应对这部分农民工给予大力扶持,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使其在风险评估、科学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能力有所提高,并且搞好对创业对象的资金支持,同时在市场准入、创业用地、税收减免、融资等方面落实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建立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广大农民工就业。
三、结束语
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只有健康、有效地运行并执行,才能帮助广大农民工实现就业,才能真正贯彻党和国家对农民工就业的关注与统筹管理,实现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参 考 文 献
[1]谭俊锋.论农民工就业服务法律体系之完善[D].武汉科技大学,2009:19.
[2]赵颖.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12):213.
[3]曲芳芳,刘涛.河北省农民工就业状况与对策建议[J].河北学刊, 2010,5(8):203.
[4]长子中.四位一体:构建农民工进城的基本制度[J].开放导报,2010,4 (8):12-18.
[5]刘怀廉.中国农民工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关键词] 农民工 就业 管理体系
稳定农民工就业对于农村居民而言,是民生之本、富民之源、安邦之策、和谐之基,就其外延而言,它直接涉及到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政府部门把促进农民工就业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实施专项推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但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农民工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截止到目前,以佳木斯地区为例,现行就业管理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一、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民工就业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等部门的作用,汲取现行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之精华,把握农民工就业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国情,以直接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为目的,以政府和市场为主导,建立一个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
(二)目标
基本目标:依据国家农民工就业的现有政策及发展规划,完善现有的农民工就业管理系统,构建行之有效的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以达到促进农民工就业的目的。
具体目标与任务:一是为农民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三是为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或者政策补贴的职业、创业培训;四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创业一条龙服务。
二、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设计
(一)构建完善的农民工就业法律体系
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权利以《宪法》的形式加以规制,同时也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提供了宪法性的依据;在现有法律条款中,细化涉及农民工就业的相关条款内容,并加以详细的阐述与说明,使法律法规更具可操作性,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减轻农民工的负担。相关的条款如,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工就业管理、反就业歧视、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就业服务、职业训练、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二)构建详细的农民工就业政策
完善农民工就业政策是促进当前农民工就业的重要保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农民工就业财政支持政策
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专项资金,加强农民工就业工作的财政支持,落实好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特别注重加大贫困地区农民工技能培训规模和扶持力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2.完善农民工就业金融扶持政策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制度,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3.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
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返乡农民工有序流动,抓好对困难人员的救助,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三)设立农民工就业监督机制
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互相补充,共同构成农民工就业监督机制,以确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只有对有关农民工就业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制定、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才能够保证法制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农民工就业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真正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
(四)建立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建立覆盖农村及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农民工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形成具权威性的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信息中心、服务咨询等中介机构,成为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工作的桥梁,同时建立一支为农民服务的队伍,提高为农民工服务的能力,以更好地为广大的农民工服务。
2.发展农民工就业团体协会,使其成为农民工与政府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就业团体协会,传递党的就业政策,交流就业信息,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并由此代表农民工反映建议、提出要求,同时作为社会监督的角色监管就业服务市场,力求使农民工就业服务从体制上、机制上、服务规范上不断完善,构筑健全、完善的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
3.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纳入城乡就业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各种配套的服务机构,如咨询机构、劳动能力评估认证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生活服务机构和交通服务机构等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方面的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就业。
(五)构建立体化农民工就业网络系统
建立立体化的农民工就业网络系统,须要充分调动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利用政府部门是重要的信息汇集、加工和提供者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建立起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平台,这样,农民出门之前可以通过村委、镇政府免费查询用工信息,甚至还可以在网上达成协议。
该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功能:用人单位或者服务机构输入发布就业信息及招聘会信息,就业信息查询功能,就业信息筛选功能等。
(六)多层次的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
农民工技能素质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民工培训时间短、质量差,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求;已就业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十分薄弱,企业普遍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
因此,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工就业培训体系,促进农民工就业,势在必行。
(七)岗位拓展设计
通过多种渠道开发出诸如保洁员、保安员、微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等岗位,积极挖掘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农民工就业,尤其是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及下岗农民工,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享受社保补贴,同时协调有关方面进一步规范企业用人制度,通过多渠道的岗位拓展,安置农民工就业,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八)职业生涯设计
职业生涯设计包括农民工自身和企业两个视角。
由于农民工自身知识的缺乏,自己很难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因此对于农民工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需要社会担负起这样的责任,为有需求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生涯规划的知识咨询服务及农民工规划的成功案例作为参考等。
在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有责任与义务认真对待和实行企业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受教育状况、年龄、性格、特长等基本素质,通过科学的量化标准和效果评估,挖掘每位员工的潜能,为他们“量身”设计职业发展目标,规划职业发展和成长途径,并且通过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使他们转型成为新一代优秀的产业工人。
(九)建立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
部分农民工通过外出务工积累了资金、技术和信息,创业的愿望和能力增强,政府及各机构应对这部分农民工给予大力扶持,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使其在风险评估、科学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能力有所提高,并且搞好对创业对象的资金支持,同时在市场准入、创业用地、税收减免、融资等方面落实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建立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广大农民工就业。
三、结束语
农民工就业管理体系只有健康、有效地运行并执行,才能帮助广大农民工实现就业,才能真正贯彻党和国家对农民工就业的关注与统筹管理,实现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参 考 文 献
[1]谭俊锋.论农民工就业服务法律体系之完善[D].武汉科技大学,2009:19.
[2]赵颖.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12):213.
[3]曲芳芳,刘涛.河北省农民工就业状况与对策建议[J].河北学刊, 2010,5(8):203.
[4]长子中.四位一体:构建农民工进城的基本制度[J].开放导报,2010,4 (8):12-18.
[5]刘怀廉.中国农民工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