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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在税务局检查后应如何进行处理和核算?(河北省张芳芳)
★在线专家:
关于增值税检查后的账户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费,在“增值税检查调账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账户的依据。
一般需调整的常用分录有:
1.对纳税人因发出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申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展览、广告、无偿赠送他人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对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或移送相关机构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对纳税人因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对出售不符含免税规定的固定资产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调整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对纳税人因结算上年税费需调整本年期初留抵税费而企业未作调整造成虚列进项税费的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对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固定资产、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而多抵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9.对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转出的调整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0.对纳税人固取得假发票,虚开、代开发票以及其他不符规定发票须转出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1.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多记销项税额或少记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有关科目视同销售
我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在财务核算上遇到下列问题,请老师指导:
1.将自产产品发放职工和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从会计及税收讲有什么区别?
2.请帮我归一下类,到底哪种情况按成本结转?哪种情况视同销售处理?
3.假如别人给我公司捐了一笔款是否应该计入资本公积这个会计科目?
4.请问我单位通过公益机构捐赠一批商品,那么从会计及税务上讲是否视同销售还是只转成本?(安徽省姚珞)
★在线专家:
1.二者在会计处理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不确认收入的,但是在税法上=者都是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的,都是要交增值税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I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其中:
(4)属于自产自用性质,需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7)用于集体福利时:员工福利分为社会保险福利和用人单位集体福利。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集体福利包括:经济性福利(住房性福利、交通性福利、伙食性福利、教育培训性福利、医疗保健性福利、有薪节假、文化旅游性福利、金融性福利、其他生活性福利、津贴和补贴)和非经济性福利(咨询性服务、保护性服务、工作环境保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8)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其他的5种情况和(7)中用于个人消费时都应按售价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5.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资本公积。
4.要考虑按商品公允价与成本价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科目在什么时候会减少呢?也就是说什么时候记在贷方?我们公司一直都在开发,那不是研发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一直在增加,不会无限地增加吧?那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呢?也进入研发支出吗?我都是进入管理费用的,对吗?(上海市 乔丽)
★在线专家:
企业发生的所有的研发支出都要计入该科目,但是在计八时要区分是区分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化支出,如果是费用化支出,月末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如果是资本化的支出,等项目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维修基金和商贸公司的购货处理
1.我司每月交给物管公司的维修基金(每月20元左右),只有收据,没有发票的,请问应该将其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2.我司为商贸公司,购入货物由销货方存货地点直接发货到我司的客户处,那么,我司购入货物(取得发票),尚未出售前,应如何作会计处理?
3.上述问题2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我司想让税务记录与会计记录同步,进项尚未认证抵扣前,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那问题2的业务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记录?(甘肃省张梅)
★在线专家:
1.每月交给物管公司的维修基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过因为没有发票税前不一定能扣除。
2.如果入库的话计入库存商品,如果尚未入库计入在途物资。
3.实务中很难做到税务与会计记录同步,建议取得时计入应交税费,否则的话记账、审核等都是问题。
事业结余的处理和列报
事业单位事业结余能为负数吗?如何在报表中列示?(山西 省王华)
★在线专家:
“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以外各项经常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贷方登记收入转入数,借方登记支出转入数和结转结余分配数;如出现支大于收情况,则用红字结转到“结余分配”科目。本科目平时一般不核算,只在期末(一般在年末)转账时,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八本科目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事业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
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借方余额为当期需要弥补的差额。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所以事业单位报表中无“事业结余”项目。
固定资产购入时无票的处理
我公司月初购入一项固定资产,但没有取得发票,已经付款了,账务处理该怎么做?(辽宁省张珊)
发票上,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被禁止
听说,发票财务专用章不允许在发票上使用了?是这样吗?(北京市王恺)
★在线专家:
2011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已经取消7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再次明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我们看原规定,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从上述规定看,新《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上只有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将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规定予以废止。
发票专用章,顾名思义,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财务专用章,是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
新《发票管理办法》让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各就其位,回归各自原本的位置。
自来水公司为何还要购进自来水呢?
我看到一个税收政策,就是“自来水公司按6%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的进项税”,不清楚为何自来水公司还要购进自来水,有这种情况吗?(广东省 刘燕)
★在线专家:
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
由于深化企业改革,许多地区的自来水企业进行了改组改制,将水厂从原自来水公司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这样,自来水公司就需要从水厂购进水了。
除非,自来水公司自己建设水井和蓄水池、净化设备等。
假如自来水公司仍是政府投资和控制,没有拆分和市场化,则不需要购进自来水,自己抽采和净化,自己销售即可。无证照的纳税人,能否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票?
我单位在外地设立一个办事机构,暂时从事经营,因为不知当地市场情况,所以,暂未办理工商执照,但是有收入,需要领购发票,请问,我单位没有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当地税务机构会给我单位的办事机构发售发票吗?(河南省陈大伟)
★在线专家:
根据目前税务管理政策,应该可以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1号)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5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jO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
这是税务管理理念的一种改变,有助于国家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强化税源监控。
2011年的资产损失扣除有何变化?
现在正值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单位在2010年11月发生多项资产损失,如何办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认定呢?哪些是审批扣除哪些是自行计算扣除昵?(江西省 陈婷)
★在线专家:
关于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目前已经不需要审批T。“审批和自行计算扣除的税前扣除方法”已经停止执行,目前资产损失适用新的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51日下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下面称为新《办法》)。原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6号)文件(以上2009年发布的资产损失相关文件统称为原《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中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从上述规定看,新《办法》由原来的自行申报扣除和审批扣除改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扣除。这是征收管理上的重大改变,即都要申报,如果出现问题,责任在企业,税务机关有追查的权利。
具体到申报损失扣除的项目,新《办法》第九条明确,原办法中“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现在明确“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新《办法》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实际上就是原来办法中需要审批扣除的项目,现在改为专项申报方式进行税前扣除了。
而且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本办法没有涉及的资产损失事项,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也就是说,相比原《办法》,新《办法》的资产损失范围扩大了。 但是无论如何变化,纳税人提供资产损失的内部和外部证据仍是没有实质变化。
资产损失时,您单位需要及时收集和准备各项证明资料,根据新《办法》区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资产损失,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企业发放年终奖为雇员承担个税能否税前扣除?
雇主为雇员负担个税,税前能否扣除?(福建省王明辉)
★在线专家:
雇主为雇员自担个税,原则上,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取得所得的个人才是个税的纳税人。企业给个人自担本应由个人负担的个税,是一种不合理开支,是主体越位。我国《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明确,企业不得为个人承担应由个人自担的各项支出。
但是,由于企业为职工自担个税,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发工资,主要是方便个人,减少纳税繁琐手续,在税前扣除时,考虑我国目前对工资薪酬不再有具体的硬性限制,只要合理即可,所以,个税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税前扣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充分调研,针对年终一次性奖金,出台了税前扣除28号文,对企业发放年终奖方面负担个税给出了扣除上的操作细节。
《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1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上述规定,明确7企业在年终奖方面为职工自担的个税允许税前扣除,但是前提是:负担的个税,应该作为工资薪酬处理,按成本核算的规定,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则按工资薪酬的政策作税前扣除。假如企业将这个自担的个税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中,则不能扣除。高管股票认购权和高管股票期权的个税政策有何差异?
我单位对高管实施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措施,但是,高管取得的股票期权到底如何计税,是并人当月工资还是单独计税昵?是否要区分股票认购权和股票期权政策?(广东省 田月红)
★在线专家:
首先要区分股票认购权和股票期权的类型,因为高管取得股票认购权和高管取得股票期权的所得计税政策是不同的。
再者,要区分时点,因为关于高管股票认购权的政策被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的第2号公告废止了。
我们来梳理一番股票期权和股票认购权的文件和发布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1月20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文,该文明确,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文件明确是作为工资计税,不用一次计入当月工资而是可以申请不超过半年内平均后,并入当月工资。总之,是并入当月工资计税的,只不过并入前,总额被分成6部分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一(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该文件首次明确,股票期权的个税,需要单独计税,不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计税方法单独规定,区别于工资薪酬的计税方法。而且,明确国税发[1998]9号文与35号文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55号文规定执行。
针对高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规定,计税方法按国税发[1998]9号文件执行。
这个文件明确了高管股票认购权,并入当月工资计税,和一般员工期权核算形成了差异。
但是,2011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1第2号公告,发布失效文件,明确上述482号文全文失效,这样,高管和员工股票期权类收入计税方法统一。
从时点上看,这个作废的文件审议通过时间是2010年12月,那么公开对外发布时间是2011年的1月4日,由于元旦是法定假日,所以,可以认为废止文件的生效日期应该是从2011年1月1日,
据上述分析,高管股票认购权在2011年以前,是不超过6个月内均分后并入当月工资计税;高管取得股票期权在2011年以前,是不超过12个月内分摊,单独计税,不并入当月工资。
2011年开始,无论高管股票认购权和股票期权计税方法一致,均单独计税,不超过12个月均摊后确定税率计税。
上市公司增持与回购的影响
近期一段时间,一些上市公司纷纷宣布股东增持或者回购,请问上市公司增持和回购会有什么影响?(吉林省陈富)
◎专家:
作为一种常见的股权管理方式,增持和回购并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它可以短期内增加二级市场的需求。与大股东增持不同的是,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减少了公司股份的数量,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诸多财务指标都会产生影响,而大股东增持则不会影响公司股份数量。具体来说,第一,适用的主体不同,增持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而回购是上市公司本身行为。第二,适用的法律体系不一样,增持行为可能是个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而回购仅限于股份公司,回购的法律参照体系比较小。第三,增持和回购的股份最终地位不一样,增持只是股东的变更,而回购除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外,其余都被注销,而且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股份在回购后也要求一年内转给激励对象。第四,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法律程序不一样,增持披露的内容相对简单,而回购除需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外,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比较多。=者也有相同的地方,作为全流通后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操作手段,增持和回购都是进行市值管理的有效手段。
增持与回购有四个作用,稳定股价提升信心为主要作用。上市公司回购增持股份的原因有四个方面,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提升股东价值;提高公司的经营杠杆比例;固个人避税方面的原因,红利税低于资本利得税;管理层将股份回购作为一种信号,向投资者表明公司的股票被低估。增持股份除了在第一个方面与回购有所不同外,其余三方面基本相同。在实践中,第四种原因是促使上市公司回购或者增持股份的主要原因。 回购的一个好处是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提升股东价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是“提升”股东价值而不是“创造”股东价值。回购的约束条款多,程序相对烦琐,虽然不再实行审核制,但还是要求进行完整的公告。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回购后的股权归属问题。在目前的发行体制下,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如果公司没有重大事项,一般不会掏出现金回购股票予以注销。大股东增持就不一样,在市场和经济极度低速时购进股票,可以在市场回暖时卖出获利。此外,现阶段紧缩的货币政策和企业并不宽松的资金状况,也是制约回购行为的一个要素。
从短期影响来看,无论在成熟市场或新兴市场,上市公司回购或增持行为,短期之内对估值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从上市公司的回购行为对本公司或行业的影响来看,上市公司回购公告对公司或行业的股价影响存在显著的信号传递作用。回购公告之前公司股价低估迹象明显;回购公告当日,宣告效应立即产生,股价低估情况获得改善。
增持和回购股票虽然可以从财务的角度来改变股东价值,但并不能改变上市公司的宏观背景,这种资本运作很难使股价获得长期支撑。增持和回购股票是产业资本运作手段,并不完全是金融手段,所以,增持或回购背后的原因很重要。如果仅仅是出于稳定股价提升信心的需要,显然并不足以支撑股价的中长期走势。通常,这种情况的增持比例不会很大,回购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如果是出于提升业绩或并购需要而进行回购增持,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股价的走势。
投资者可以用四个指标来寻找增持与回购的公司。A股市场上增持的公司有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市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其次ROE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在10%以上,按年度计算在15%以上;第三流通A股占总股本比例较高;第四是少数股东权益比例比较低。而现金流并不能成为判断的依据。目前增持的公司绝大部分的理由是看好未来的发展,但除了央企以外,少部分增持的公司gOE水平、市盈率等并不符合我们前面的判断,这里面还是和大股东意愿相关度比较高。
通货膨胀对股价的作用
通货膨胀的情况,到底会对股价产生什么作用?是利好还是利空?(江西省刘天龙)
◎专家:
通货膨胀是影响股票市场价格的一个重要宏观经济因素。这一因素对股票市场趋势的影响比较复杂,它既有利激股票市场的作用,又有压抑股票市场的作用。通货膨胀主要是由于过多地增加贷币供应量造成的。货币供应量与股票价格一般呈同向关系,即货币供给量增大使股票价格上升;反之,货币供给量缩小则使股票价格下降。但在特殊情况下又有相反的趋势。
货币供给量对股票价格的同向关系,有三种表现:
1.贷币供给量增加,一方面可以支持生产扶持物价,阻止利润下降;另一方面对股票的需求增加,又成为股价止跌回升的重要因素。
2.贷币供给量增加引起社会商品的价格上涨,股份公司的销售额相应增加,从而使得以货币数量表现的股利,即股票的名义收益,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使股票需求增加,从而股票价格也相应增加。
3.货币供给量的递增引起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带来的往往是虚假的市场繁荣,最终出现企业利润上升的假象,保值意识使人们倾向于将货币投向贵重金属、不动产和短期证券,股票需求量也会增加,从而使股票价格相应增加。
由上述可见,货币供给量的增减,是影响股价的重要原因之一,货币供给量增加,扩大的社会购买力就会投资于股票上,从而把股价抬高。反之,如果货币供给量减少,社会购买力降低,投资就会减少,失业率就会增加,因而股价也必定会受影响。这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但是,通货膨胀到一定程度,甚至超过T两位数,将会推动利率上涨,从而使股价下跌,这又是其对股价作用的另一方面。总之,当刺激作用大时,股票市场的趋势与通货膨胀的趋势一致;当压抑作用大时,股票市场的趋势与通货膨胀趋势相反。
同时,还需要关注的是央行加息和上调银行贷款准备金率,这两种手段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投资的作用,并影响资金流入股市,对股价上涨造成普遍的压力。如何分辨异动股的机会和陷阱
股票市场中,往往有一些异动股,比如大盘一片绿色,它却一路走红。对于这些股票,是不是就是大牛股,我们这些散户怎么样才能发掘出这些大牛股?(湖北省 王毅)
◎专家:
异动股是指与大盘走势迥然不同的另类个股,如大盘大跌,异动股则逆市飘红;而大盘涨时,异动股却走出自己的独立行情。异动股属于较为特殊的个股,它或是量的异动,或是价的异动。交易所将每日涨跌幅大于7%、振幅大于10%个股列为异动股,还将大幅高开或低开的个股以及成交量突然放大的个股都列为异动股。
在市场个股分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异动个股中往往能够跑出大牛股来,如果我们能在异动股中寻找到这样一只大牛股,那么就能够提高操作的准确性,确保获利的最大化。但是,异动股里也有陷阱,如果把握不准就有可能掉入庄家设计的圈套,造成操作上的重大失误。
一是放量跳空低开的异动股。在早盘开盘时,有个股突然出现跳空低开5个点以上,而且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上百万股,面对这一异动情况我们要密切关注。如果这种异动股并不是因为政策面出现重大转折,也不是因个股出现系统性风险,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庄家洗盘的前兆。放量跳空低开,表明庄家仍潜在其中并未出局,低开明显是震仓洗筹行为,是为接下来的拉升扫清障碍。
=是大幅跳空高开的异动股。一般来说,前一天涨停的个股,第_二天都会有跳空高开的动作,但是前一天并未涨停的个股,如果第二天大幅跳空高开,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庄家的试盘动作,看上方的抛盘究竟有多大,适不适合拉升股价;第=种可能是庄家故意做出拉升的动作,以吸引中小投资者跟风,目的却是为了出货。这种高开很容易形成低走。例如新筑股份(002480),2010年9月30日涨停,收盘价为53.92元,第二天跳空近5个点,以56.40元开盘,明显异动。虽然当天是以十字星收盘,但此后一路上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冲上7 80,5g元。而另一个相反的例子是上海海林,该股2010年12月10日虽然是涨停,但几乎没量,第=天跳空高开了5个多点,一度冲至涨停,然而,最终却是高开低走,至收盘时甚至还跌了2分钱。这一天的高开低走放量特别大,换手达到了13.5‰是平时的4倍多。此后该股连跌5天,跌幅达25%以上。
三是尾市打压,K线留下长阴线,次日迅速涨回的异动个股。投资者在操盘中有时会发现一些个股全天走势稳健,却在-临收市时突然放量下跌,在K线上留下一条长长的阴线,而第二天却又轻松收复失地。如果此股的50日均线处于明显的上升态势,而股价涨幅不大,则完全可以认定这是典型的打压洗筹行为。例如三维工程(002469),2010年10月25日全天走势稳健,涨势尚好,而到了下午1点半以后开始打压,尤其是临近收市时放量打压,下跌4个多点。但随后短短的一个月-它就走出了翻倍的行情。
四是无故突然放量的异动个股。一些个股在盘中突然异常救量,盘口出现数千手的巨量买单和卖单,日换手率在20%以上,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在换庄。而事实上,这种异动个股除大幅放量之外,股价还存在明显的滞涨现象,因而可以认定是庄家想吸引中小投资者参与而刻意制造的交易量放大假象。如果此时30日均线、OBV指标均来出现上扬,则更可确定为庄家的诱惑行为,中小散户绝对不能参与。例如中科英华(600110),2010年11月26日开始连续3天突然放量,换手均超过20%以上,股价却有滞涨现象,OVB并没有随成交量的异常放大而上行,反而有下拐趋势。此后该股连续下跌,不到一个月时间跌幅就超过20%。
五是连续温和上涨,但偶尔突发跳水的钓鱼竿似异动个股。有的个股在盘中呈现出45度角的上扬走势,而且日K线图上为连续的小阳线,但是,盘中却时不时的出现一下跳水的走势。对如此异动个股,中小投资者以不参与为宜,因为你根本搞不清楚它会在什么时候真正地跳水。对于看不明白的个股,我们中小投资者还是不碰为妙,静观为好。
对于中小投资者,一定要牢记风险收益原则,谋定而动,首先要考虑到风险的可能性,切记。
★在线专家:
关于增值税检查后的账户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费,在“增值税检查调账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账户的依据。
一般需调整的常用分录有:
1.对纳税人因发出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申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展览、广告、无偿赠送他人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对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或移送相关机构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对纳税人因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对出售不符含免税规定的固定资产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调整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对纳税人因结算上年税费需调整本年期初留抵税费而企业未作调整造成虚列进项税费的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对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固定资产、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而多抵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9.对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转出的调整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0.对纳税人固取得假发票,虚开、代开发票以及其他不符规定发票须转出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1.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多记销项税额或少记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有关科目视同销售
我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在财务核算上遇到下列问题,请老师指导:
1.将自产产品发放职工和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从会计及税收讲有什么区别?
2.请帮我归一下类,到底哪种情况按成本结转?哪种情况视同销售处理?
3.假如别人给我公司捐了一笔款是否应该计入资本公积这个会计科目?
4.请问我单位通过公益机构捐赠一批商品,那么从会计及税务上讲是否视同销售还是只转成本?(安徽省姚珞)
★在线专家:
1.二者在会计处理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不确认收入的,但是在税法上=者都是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的,都是要交增值税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I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其中:
(4)属于自产自用性质,需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7)用于集体福利时:员工福利分为社会保险福利和用人单位集体福利。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集体福利包括:经济性福利(住房性福利、交通性福利、伙食性福利、教育培训性福利、医疗保健性福利、有薪节假、文化旅游性福利、金融性福利、其他生活性福利、津贴和补贴)和非经济性福利(咨询性服务、保护性服务、工作环境保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8)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其他的5种情况和(7)中用于个人消费时都应按售价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5.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资本公积。
4.要考虑按商品公允价与成本价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科目在什么时候会减少呢?也就是说什么时候记在贷方?我们公司一直都在开发,那不是研发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一直在增加,不会无限地增加吧?那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呢?也进入研发支出吗?我都是进入管理费用的,对吗?(上海市 乔丽)
★在线专家:
企业发生的所有的研发支出都要计入该科目,但是在计八时要区分是区分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化支出,如果是费用化支出,月末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如果是资本化的支出,等项目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维修基金和商贸公司的购货处理
1.我司每月交给物管公司的维修基金(每月20元左右),只有收据,没有发票的,请问应该将其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2.我司为商贸公司,购入货物由销货方存货地点直接发货到我司的客户处,那么,我司购入货物(取得发票),尚未出售前,应如何作会计处理?
3.上述问题2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我司想让税务记录与会计记录同步,进项尚未认证抵扣前,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那问题2的业务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记录?(甘肃省张梅)
★在线专家:
1.每月交给物管公司的维修基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过因为没有发票税前不一定能扣除。
2.如果入库的话计入库存商品,如果尚未入库计入在途物资。
3.实务中很难做到税务与会计记录同步,建议取得时计入应交税费,否则的话记账、审核等都是问题。
事业结余的处理和列报
事业单位事业结余能为负数吗?如何在报表中列示?(山西 省王华)
★在线专家:
“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以外各项经常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贷方登记收入转入数,借方登记支出转入数和结转结余分配数;如出现支大于收情况,则用红字结转到“结余分配”科目。本科目平时一般不核算,只在期末(一般在年末)转账时,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八本科目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事业结余
贷:拨出经费、事业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
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借方余额为当期需要弥补的差额。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所以事业单位报表中无“事业结余”项目。
固定资产购入时无票的处理
我公司月初购入一项固定资产,但没有取得发票,已经付款了,账务处理该怎么做?(辽宁省张珊)
发票上,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被禁止
听说,发票财务专用章不允许在发票上使用了?是这样吗?(北京市王恺)
★在线专家:
2011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已经取消7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再次明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我们看原规定,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从上述规定看,新《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上只有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将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规定予以废止。
发票专用章,顾名思义,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财务专用章,是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
新《发票管理办法》让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各就其位,回归各自原本的位置。
自来水公司为何还要购进自来水呢?
我看到一个税收政策,就是“自来水公司按6%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的进项税”,不清楚为何自来水公司还要购进自来水,有这种情况吗?(广东省 刘燕)
★在线专家:
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
由于深化企业改革,许多地区的自来水企业进行了改组改制,将水厂从原自来水公司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这样,自来水公司就需要从水厂购进水了。
除非,自来水公司自己建设水井和蓄水池、净化设备等。
假如自来水公司仍是政府投资和控制,没有拆分和市场化,则不需要购进自来水,自己抽采和净化,自己销售即可。无证照的纳税人,能否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票?
我单位在外地设立一个办事机构,暂时从事经营,因为不知当地市场情况,所以,暂未办理工商执照,但是有收入,需要领购发票,请问,我单位没有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当地税务机构会给我单位的办事机构发售发票吗?(河南省陈大伟)
★在线专家:
根据目前税务管理政策,应该可以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1号)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5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jO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
这是税务管理理念的一种改变,有助于国家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强化税源监控。
2011年的资产损失扣除有何变化?
现在正值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单位在2010年11月发生多项资产损失,如何办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认定呢?哪些是审批扣除哪些是自行计算扣除昵?(江西省 陈婷)
★在线专家:
关于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目前已经不需要审批T。“审批和自行计算扣除的税前扣除方法”已经停止执行,目前资产损失适用新的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51日下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下面称为新《办法》)。原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6号)文件(以上2009年发布的资产损失相关文件统称为原《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中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从上述规定看,新《办法》由原来的自行申报扣除和审批扣除改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扣除。这是征收管理上的重大改变,即都要申报,如果出现问题,责任在企业,税务机关有追查的权利。
具体到申报损失扣除的项目,新《办法》第九条明确,原办法中“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现在明确“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新《办法》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实际上就是原来办法中需要审批扣除的项目,现在改为专项申报方式进行税前扣除了。
而且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本办法没有涉及的资产损失事项,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也就是说,相比原《办法》,新《办法》的资产损失范围扩大了。 但是无论如何变化,纳税人提供资产损失的内部和外部证据仍是没有实质变化。
资产损失时,您单位需要及时收集和准备各项证明资料,根据新《办法》区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资产损失,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企业发放年终奖为雇员承担个税能否税前扣除?
雇主为雇员负担个税,税前能否扣除?(福建省王明辉)
★在线专家:
雇主为雇员自担个税,原则上,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取得所得的个人才是个税的纳税人。企业给个人自担本应由个人负担的个税,是一种不合理开支,是主体越位。我国《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明确,企业不得为个人承担应由个人自担的各项支出。
但是,由于企业为职工自担个税,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发工资,主要是方便个人,减少纳税繁琐手续,在税前扣除时,考虑我国目前对工资薪酬不再有具体的硬性限制,只要合理即可,所以,个税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税前扣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充分调研,针对年终一次性奖金,出台了税前扣除28号文,对企业发放年终奖方面负担个税给出了扣除上的操作细节。
《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1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上述规定,明确7企业在年终奖方面为职工自担的个税允许税前扣除,但是前提是:负担的个税,应该作为工资薪酬处理,按成本核算的规定,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则按工资薪酬的政策作税前扣除。假如企业将这个自担的个税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中,则不能扣除。高管股票认购权和高管股票期权的个税政策有何差异?
我单位对高管实施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措施,但是,高管取得的股票期权到底如何计税,是并人当月工资还是单独计税昵?是否要区分股票认购权和股票期权政策?(广东省 田月红)
★在线专家:
首先要区分股票认购权和股票期权的类型,因为高管取得股票认购权和高管取得股票期权的所得计税政策是不同的。
再者,要区分时点,因为关于高管股票认购权的政策被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的第2号公告废止了。
我们来梳理一番股票期权和股票认购权的文件和发布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1月20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文,该文明确,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文件明确是作为工资计税,不用一次计入当月工资而是可以申请不超过半年内平均后,并入当月工资。总之,是并入当月工资计税的,只不过并入前,总额被分成6部分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一(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该文件首次明确,股票期权的个税,需要单独计税,不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计税方法单独规定,区别于工资薪酬的计税方法。而且,明确国税发[1998]9号文与35号文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55号文规定执行。
针对高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规定,计税方法按国税发[1998]9号文件执行。
这个文件明确了高管股票认购权,并入当月工资计税,和一般员工期权核算形成了差异。
但是,2011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1第2号公告,发布失效文件,明确上述482号文全文失效,这样,高管和员工股票期权类收入计税方法统一。
从时点上看,这个作废的文件审议通过时间是2010年12月,那么公开对外发布时间是2011年的1月4日,由于元旦是法定假日,所以,可以认为废止文件的生效日期应该是从2011年1月1日,
据上述分析,高管股票认购权在2011年以前,是不超过6个月内均分后并入当月工资计税;高管取得股票期权在2011年以前,是不超过12个月内分摊,单独计税,不并入当月工资。
2011年开始,无论高管股票认购权和股票期权计税方法一致,均单独计税,不超过12个月均摊后确定税率计税。
上市公司增持与回购的影响
近期一段时间,一些上市公司纷纷宣布股东增持或者回购,请问上市公司增持和回购会有什么影响?(吉林省陈富)
◎专家:
作为一种常见的股权管理方式,增持和回购并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它可以短期内增加二级市场的需求。与大股东增持不同的是,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减少了公司股份的数量,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诸多财务指标都会产生影响,而大股东增持则不会影响公司股份数量。具体来说,第一,适用的主体不同,增持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而回购是上市公司本身行为。第二,适用的法律体系不一样,增持行为可能是个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而回购仅限于股份公司,回购的法律参照体系比较小。第三,增持和回购的股份最终地位不一样,增持只是股东的变更,而回购除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外,其余都被注销,而且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股份在回购后也要求一年内转给激励对象。第四,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法律程序不一样,增持披露的内容相对简单,而回购除需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外,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比较多。=者也有相同的地方,作为全流通后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操作手段,增持和回购都是进行市值管理的有效手段。
增持与回购有四个作用,稳定股价提升信心为主要作用。上市公司回购增持股份的原因有四个方面,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提升股东价值;提高公司的经营杠杆比例;固个人避税方面的原因,红利税低于资本利得税;管理层将股份回购作为一种信号,向投资者表明公司的股票被低估。增持股份除了在第一个方面与回购有所不同外,其余三方面基本相同。在实践中,第四种原因是促使上市公司回购或者增持股份的主要原因。 回购的一个好处是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提升股东价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是“提升”股东价值而不是“创造”股东价值。回购的约束条款多,程序相对烦琐,虽然不再实行审核制,但还是要求进行完整的公告。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回购后的股权归属问题。在目前的发行体制下,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如果公司没有重大事项,一般不会掏出现金回购股票予以注销。大股东增持就不一样,在市场和经济极度低速时购进股票,可以在市场回暖时卖出获利。此外,现阶段紧缩的货币政策和企业并不宽松的资金状况,也是制约回购行为的一个要素。
从短期影响来看,无论在成熟市场或新兴市场,上市公司回购或增持行为,短期之内对估值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从上市公司的回购行为对本公司或行业的影响来看,上市公司回购公告对公司或行业的股价影响存在显著的信号传递作用。回购公告之前公司股价低估迹象明显;回购公告当日,宣告效应立即产生,股价低估情况获得改善。
增持和回购股票虽然可以从财务的角度来改变股东价值,但并不能改变上市公司的宏观背景,这种资本运作很难使股价获得长期支撑。增持和回购股票是产业资本运作手段,并不完全是金融手段,所以,增持或回购背后的原因很重要。如果仅仅是出于稳定股价提升信心的需要,显然并不足以支撑股价的中长期走势。通常,这种情况的增持比例不会很大,回购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如果是出于提升业绩或并购需要而进行回购增持,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股价的走势。
投资者可以用四个指标来寻找增持与回购的公司。A股市场上增持的公司有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市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其次ROE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在10%以上,按年度计算在15%以上;第三流通A股占总股本比例较高;第四是少数股东权益比例比较低。而现金流并不能成为判断的依据。目前增持的公司绝大部分的理由是看好未来的发展,但除了央企以外,少部分增持的公司gOE水平、市盈率等并不符合我们前面的判断,这里面还是和大股东意愿相关度比较高。
通货膨胀对股价的作用
通货膨胀的情况,到底会对股价产生什么作用?是利好还是利空?(江西省刘天龙)
◎专家:
通货膨胀是影响股票市场价格的一个重要宏观经济因素。这一因素对股票市场趋势的影响比较复杂,它既有利激股票市场的作用,又有压抑股票市场的作用。通货膨胀主要是由于过多地增加贷币供应量造成的。货币供应量与股票价格一般呈同向关系,即货币供给量增大使股票价格上升;反之,货币供给量缩小则使股票价格下降。但在特殊情况下又有相反的趋势。
货币供给量对股票价格的同向关系,有三种表现:
1.贷币供给量增加,一方面可以支持生产扶持物价,阻止利润下降;另一方面对股票的需求增加,又成为股价止跌回升的重要因素。
2.贷币供给量增加引起社会商品的价格上涨,股份公司的销售额相应增加,从而使得以货币数量表现的股利,即股票的名义收益,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使股票需求增加,从而股票价格也相应增加。
3.货币供给量的递增引起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带来的往往是虚假的市场繁荣,最终出现企业利润上升的假象,保值意识使人们倾向于将货币投向贵重金属、不动产和短期证券,股票需求量也会增加,从而使股票价格相应增加。
由上述可见,货币供给量的增减,是影响股价的重要原因之一,货币供给量增加,扩大的社会购买力就会投资于股票上,从而把股价抬高。反之,如果货币供给量减少,社会购买力降低,投资就会减少,失业率就会增加,因而股价也必定会受影响。这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但是,通货膨胀到一定程度,甚至超过T两位数,将会推动利率上涨,从而使股价下跌,这又是其对股价作用的另一方面。总之,当刺激作用大时,股票市场的趋势与通货膨胀的趋势一致;当压抑作用大时,股票市场的趋势与通货膨胀趋势相反。
同时,还需要关注的是央行加息和上调银行贷款准备金率,这两种手段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投资的作用,并影响资金流入股市,对股价上涨造成普遍的压力。如何分辨异动股的机会和陷阱
股票市场中,往往有一些异动股,比如大盘一片绿色,它却一路走红。对于这些股票,是不是就是大牛股,我们这些散户怎么样才能发掘出这些大牛股?(湖北省 王毅)
◎专家:
异动股是指与大盘走势迥然不同的另类个股,如大盘大跌,异动股则逆市飘红;而大盘涨时,异动股却走出自己的独立行情。异动股属于较为特殊的个股,它或是量的异动,或是价的异动。交易所将每日涨跌幅大于7%、振幅大于10%个股列为异动股,还将大幅高开或低开的个股以及成交量突然放大的个股都列为异动股。
在市场个股分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异动个股中往往能够跑出大牛股来,如果我们能在异动股中寻找到这样一只大牛股,那么就能够提高操作的准确性,确保获利的最大化。但是,异动股里也有陷阱,如果把握不准就有可能掉入庄家设计的圈套,造成操作上的重大失误。
一是放量跳空低开的异动股。在早盘开盘时,有个股突然出现跳空低开5个点以上,而且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上百万股,面对这一异动情况我们要密切关注。如果这种异动股并不是因为政策面出现重大转折,也不是因个股出现系统性风险,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庄家洗盘的前兆。放量跳空低开,表明庄家仍潜在其中并未出局,低开明显是震仓洗筹行为,是为接下来的拉升扫清障碍。
=是大幅跳空高开的异动股。一般来说,前一天涨停的个股,第_二天都会有跳空高开的动作,但是前一天并未涨停的个股,如果第二天大幅跳空高开,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庄家的试盘动作,看上方的抛盘究竟有多大,适不适合拉升股价;第=种可能是庄家故意做出拉升的动作,以吸引中小投资者跟风,目的却是为了出货。这种高开很容易形成低走。例如新筑股份(002480),2010年9月30日涨停,收盘价为53.92元,第二天跳空近5个点,以56.40元开盘,明显异动。虽然当天是以十字星收盘,但此后一路上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冲上7 80,5g元。而另一个相反的例子是上海海林,该股2010年12月10日虽然是涨停,但几乎没量,第=天跳空高开了5个多点,一度冲至涨停,然而,最终却是高开低走,至收盘时甚至还跌了2分钱。这一天的高开低走放量特别大,换手达到了13.5‰是平时的4倍多。此后该股连跌5天,跌幅达25%以上。
三是尾市打压,K线留下长阴线,次日迅速涨回的异动个股。投资者在操盘中有时会发现一些个股全天走势稳健,却在-临收市时突然放量下跌,在K线上留下一条长长的阴线,而第二天却又轻松收复失地。如果此股的50日均线处于明显的上升态势,而股价涨幅不大,则完全可以认定这是典型的打压洗筹行为。例如三维工程(002469),2010年10月25日全天走势稳健,涨势尚好,而到了下午1点半以后开始打压,尤其是临近收市时放量打压,下跌4个多点。但随后短短的一个月-它就走出了翻倍的行情。
四是无故突然放量的异动个股。一些个股在盘中突然异常救量,盘口出现数千手的巨量买单和卖单,日换手率在20%以上,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在换庄。而事实上,这种异动个股除大幅放量之外,股价还存在明显的滞涨现象,因而可以认定是庄家想吸引中小投资者参与而刻意制造的交易量放大假象。如果此时30日均线、OBV指标均来出现上扬,则更可确定为庄家的诱惑行为,中小散户绝对不能参与。例如中科英华(600110),2010年11月26日开始连续3天突然放量,换手均超过20%以上,股价却有滞涨现象,OVB并没有随成交量的异常放大而上行,反而有下拐趋势。此后该股连续下跌,不到一个月时间跌幅就超过20%。
五是连续温和上涨,但偶尔突发跳水的钓鱼竿似异动个股。有的个股在盘中呈现出45度角的上扬走势,而且日K线图上为连续的小阳线,但是,盘中却时不时的出现一下跳水的走势。对如此异动个股,中小投资者以不参与为宜,因为你根本搞不清楚它会在什么时候真正地跳水。对于看不明白的个股,我们中小投资者还是不碰为妙,静观为好。
对于中小投资者,一定要牢记风险收益原则,谋定而动,首先要考虑到风险的可能性,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