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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两年来,江苏省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明显上升,检察机关的立案数大幅度增加。八○年至八四年,此类案件共立案一百九十九件,其中八四年立案的就有五十三件,占五年立案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点六。八五年一月至六月立案四十三件,又比八四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一百一十五。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已成为法纪检察立案查处数量最多的一类案件。因此,探讨如何依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进行查处,具有重要意义。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应是工厂、矿山、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