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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海事局2019年10月18日发布了《推进国内航行海船和500总吨以下国际航行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实施方案》(海船员【2019】368号),《方案》出台,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全面履行《2006海事劳工公约》。船舶及航运公司(船东)应积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整改,以确保顺利取得《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