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鄂政办发[2019] 5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61项省级证明事项、保留24项省级证明事项(不含有上位法和政策依据的)。现将取消、保留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完成对取消清单所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