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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称,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教育部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一日之内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震惊。这还仅仅只是媒体曝光数字。据悉,我国每年因溺水意外死亡的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数以万计,而溺水者中大多是未成年人。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中,溺水已明显超过交通事故,成为危害儿童的第一杀手。儿童溺水事件又绝大部分发生在夏季(约占全年的八成),因而在当下这个季节,加强溺水事件的防范显得格外重要。
鲜活逝去的生命,刺痛人心,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少年儿童自制力差,风险意识不足,因此很难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哪一方,也不能寄希望于仅靠某一方的努力就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学校的安全教育确实起了作用,如果家长们的叮嘱确实让孩子们意识到了危险,如果危险地段有足够的警示标志提醒孩子,如果事故发生时有足够的救援力量和救生设备,如果孩子有安全可靠的地方去消暑……类似事故只要有一个如果能成立,悲剧或许就会减少很多。
从近期发生的溺水事件来说,虽然多有偶然性,但大都是可以防范的。留守儿童如果有其他家人或是代理家长的有力看管,一些悲剧就可避免;现在的学校普遍在加强素质教育,如果体育课上有游泳技能训练,溺水事故或许也可以大大降低:如果孩子们不仅会游泳还懂得如何救人,情况也会改变——不少孩子溺亡的事例告诉我们,如何让孩子们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极其重要。
尤其是在方台镇的这起事件中,几位同学在紧急情况下团结救人,但是引发了更多落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在出现溺水突发事件时,首先要冷静,选择最佳方式营救,最好的方式是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再选择下水救人和搭人链。显然,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这些。然而,学校和家长们则有责任让孩子们知道。这些基本生存技能教育及实战演练,无疑是学校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一些发达国家都把游泳纳入中小学体育的必修课程,使孩子们都能够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和救生知识。当然,中国很多地方并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程的条件,但是,即便如此,学校也应尽力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救生知识。
相关人士指出,儿童溺水事故频发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建议进一步完善监护和教育体系,编制一张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网”。
首先,努力筑牢家庭防线。专家认为,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肩负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教育并非一味采取堵的方式,还应考虑孩子成长中的心理需求,建议家长在节假日、周末多带孩子参加活动。
针对当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专家建议,在外务工父母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沟通中。
其次,学校应进一步突出强化安全教育。广西博白县黄凌镇初级中学校长唐辉林说,学校每学期会开设一些安全教育讲座,并定期举办演练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专家表示,应有针对性地在学校开设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比如溺水事故发生区域多在农村,可在农村学校开设夏季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医生可与学校、社区联动,讲授并现场演示急救常识。为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应熟悉儿童发生溺水、骨折、烫伤等意外事故的简单处置方法。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搭建社会网络。湖南省儿童医院危重病医学教授胥志跃建议,野外游泳场所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设施保障。政府适当增加供放假学生选择的运动场所、降低运动场所收费,为学生提供进行安全锻炼的场所。
第四,可借鉴一些地方采取的综合防范措施:让各有关部门都行动起来,如经信委发动电信运营商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的短信、网络宣传;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宣传科学安全的游泳方法和水中救人方法;公安部门负责履行公共安全职责;气象部门负责有效地通知降雨情况;河道水库管理部门负责对深水区游泳履行告知义务;新闻媒体加大这方面的报道等。这些做法值得“事故多发区”借鉴。(来源:综合2012年5月31日新华网、2012年6月11日《新京报》和2012年6月11日《齐鲁晚报》)
(编辑/李燕)
一日之内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震惊。这还仅仅只是媒体曝光数字。据悉,我国每年因溺水意外死亡的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数以万计,而溺水者中大多是未成年人。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中,溺水已明显超过交通事故,成为危害儿童的第一杀手。儿童溺水事件又绝大部分发生在夏季(约占全年的八成),因而在当下这个季节,加强溺水事件的防范显得格外重要。
鲜活逝去的生命,刺痛人心,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少年儿童自制力差,风险意识不足,因此很难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哪一方,也不能寄希望于仅靠某一方的努力就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学校的安全教育确实起了作用,如果家长们的叮嘱确实让孩子们意识到了危险,如果危险地段有足够的警示标志提醒孩子,如果事故发生时有足够的救援力量和救生设备,如果孩子有安全可靠的地方去消暑……类似事故只要有一个如果能成立,悲剧或许就会减少很多。
从近期发生的溺水事件来说,虽然多有偶然性,但大都是可以防范的。留守儿童如果有其他家人或是代理家长的有力看管,一些悲剧就可避免;现在的学校普遍在加强素质教育,如果体育课上有游泳技能训练,溺水事故或许也可以大大降低:如果孩子们不仅会游泳还懂得如何救人,情况也会改变——不少孩子溺亡的事例告诉我们,如何让孩子们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极其重要。
尤其是在方台镇的这起事件中,几位同学在紧急情况下团结救人,但是引发了更多落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在出现溺水突发事件时,首先要冷静,选择最佳方式营救,最好的方式是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再选择下水救人和搭人链。显然,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这些。然而,学校和家长们则有责任让孩子们知道。这些基本生存技能教育及实战演练,无疑是学校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一些发达国家都把游泳纳入中小学体育的必修课程,使孩子们都能够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和救生知识。当然,中国很多地方并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程的条件,但是,即便如此,学校也应尽力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救生知识。
相关人士指出,儿童溺水事故频发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建议进一步完善监护和教育体系,编制一张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网”。
首先,努力筑牢家庭防线。专家认为,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肩负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教育并非一味采取堵的方式,还应考虑孩子成长中的心理需求,建议家长在节假日、周末多带孩子参加活动。
针对当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专家建议,在外务工父母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沟通中。
其次,学校应进一步突出强化安全教育。广西博白县黄凌镇初级中学校长唐辉林说,学校每学期会开设一些安全教育讲座,并定期举办演练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专家表示,应有针对性地在学校开设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比如溺水事故发生区域多在农村,可在农村学校开设夏季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医生可与学校、社区联动,讲授并现场演示急救常识。为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应熟悉儿童发生溺水、骨折、烫伤等意外事故的简单处置方法。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搭建社会网络。湖南省儿童医院危重病医学教授胥志跃建议,野外游泳场所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设施保障。政府适当增加供放假学生选择的运动场所、降低运动场所收费,为学生提供进行安全锻炼的场所。
第四,可借鉴一些地方采取的综合防范措施:让各有关部门都行动起来,如经信委发动电信运营商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的短信、网络宣传;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宣传科学安全的游泳方法和水中救人方法;公安部门负责履行公共安全职责;气象部门负责有效地通知降雨情况;河道水库管理部门负责对深水区游泳履行告知义务;新闻媒体加大这方面的报道等。这些做法值得“事故多发区”借鉴。(来源:综合2012年5月31日新华网、2012年6月11日《新京报》和2012年6月11日《齐鲁晚报》)
(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