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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未变的条件下,以提高税负为中心的资源税改革无疑有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近期,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国家资源税改革范围从试点省市扩展到全国,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接受采访时认为,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一字之差,意味着数百亿的“蛋糕”将在中央和地方、资源企业和资源产地之间被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