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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注价值实现而非价值创造和创新,这一直都是中国企业营销的软肋和盲区。令人遗憾的是,人们顾左右而言它,就是不愿意触及这个解决中国企业营销问题的关键。
当年轻人比他们的父辈、祖辈更看好国货时,人们刻意忽略国货在性能、品质上的巨大进步,以至于更契合年轻人的有效需求,以至于从消费底层逻辑上年轻人必然看好,非要从一些似是而非、故作高深的角度加以解读,并由此形成“新的见解”“新的理论”,制造新的焦虑。
从销售到营销,再从网络营销到数字化营销,中国企业对营销的理解,从具象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象,正在一步步被无限的外延性定义所充斥。森林里面说森林,秦岭里面看秦岭,看似明明白白,实则一头雾水。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深入经济生活之后,营销得以扩展和深化,但同时也被肢解——出现了互联网营销、互联网营销思维、新营销等广有影响的思潮,但对于它们与营销究竟是怎样一个关系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没有人给出科学的论证,甚至严肃的思考。科特勒一直把这些新情况、新变化视为新的营销环境,并未因此而重构营销理论。事实上,目前的变化和创新,还不足以推翻营销的底层逻辑,它们更多的是在影响营销组合,影响销售,迄今为止,还未对营销理论体系、营销实践构成本质性影响。
当电商在中国崛起的时候,人们感叹电商的威力,却对中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量已经足够庞大、增长幅度已经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视而不见,把随后的集中爆发简单地归功于电商;置中国已经积聚了巨量的“白牌产能”并亟待通过一种新的商业力量予以释放于不顾,把由此形成的消费增量简单地归结为电商的功劳;忽視中国企业营销和商业业已积累起来的内卷,把在电商推波助澜下,在狂欢式购物表象下,在新零售包装的垄断型豪取下,用“真二本充当假一本”,欢呼中国“营销新境界”时,却忽略了正是这些看似“创新”“进步”的行为,把中国企业营销和中国商业内卷推向了极致。
诸子百家之后,中国经历了无数次“新文化运动”,有焚书坑儒,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外域文化的大举入侵,但中国文化的主脉保持了基本稳定。也正是这个原因,它才成为唯一能够生生不息、历久弥新、得以流传的文明。
生产观念、产品观念、销售观念被称为“过去的”或“过时的”经营观念,但有哪一个世界知名企业胆敢全面放弃这些观念?直到今天,谁又敢说中国企业真正解决了生产问题、产品问题和销售问题?你尽可以说,生产问题、产品问题和销售问题与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销售观念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但它们并非风马牛不相及。市场营销观念主张的是以市场或者顾客为中心,但又有哪个国家的企业真正扬弃了“以企业为中心”?是美国还是中国?是苹果还是阿里?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本源性的思考与活生生的实践,对立并统一着,混淆道与器,或者重道轻器、重器轻道,都是不可取的。
每遇灾难,中国知名企业大抵会遭遇逼捐。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不在本文的研究之列。但这个客观存在却衍生了一个更为有趣的社会现象——那些超越公众认知的中小企业,往往会出其不意地获得公众的好感。
撇开致力于研究顾客需求、顾客价值,也撇开致力于技术和产品创新,这些营销最基本的底层逻辑,超级喜欢撩拨公众和消费者敏感神经的中国式营销,最应该研究、顺应和满足中国社会的大众心理。
但关键时刻,最受公众期待的知名企业总是放弃做出符合公众期待,与自身市场地位、经济实力匹配的努力,把这样的机会“让给”诸如鸿星尔克这样的企业。
网民永远成为不了营销的主人,他们像粉丝一样,是被反复收割的韭菜和“营销”的对象。尽可以相信书本上的“顾客是上帝”,而当任何一个企业用这种说法标榜自己时,公众最正确的做法是捂好自己的钱包,因为这是营销者收割智商税的前奏。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营销是一门用价值创造和创新征服顾客的学问,公众应该更加相信自己的体验,而不是口惠而实不至的传播话术。
如果鸿星尔克因此而尝到了甜头,并在这个方向上“找到走出低谷或者困境”的出路,那是它的悲哀。相反,如果它借助这个意外,在把握顾客需求、顾客价值上,在技术和产品创新上,做出战略性努力,那么这个意外就有可能演化为一种必然。回归营销,回归营销的底层逻辑,这不仅仅是身处低谷的鸿星尔克,也是那些正在收割顾客智商税,或者自以为取得了垄断地位的企业,都必须正视的课题。
网民都是十分健忘的。时过境迁之后,他们会忘掉一度义愤填膺的逼捐,该买谁的商品照样去买谁的商品。从五四运动到之后仍然层出不穷的“抑制日货”,丝毫没有影响日货在中国越做越大,越来越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何况被逼捐的都是“自家的孩子”。
人们也许并不喜欢那些被逼捐的企业,但一点也不妨碍在有替代品之前,“含恨”喜欢它们的产品。同样道理,人们也许同情那些有善意的企业,但很难因此爱屋及乌,因此,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哪个企业因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而长盛不衰。
年轻一代消费者天生是网民。一方面,他们的消费行为会越来越成熟;另一方面,就营销而言网民的本质是消费者。他们能够给予商家的红利,最终会落脚在价值贡献上,而不是一时的冲动或持久的被动接受。
正像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人活着并非仅仅为了吃饭,营销者不能指望长期通过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决策,达到战略目的。
在电商推动下,购物成了一种生活方式。购物诚然是一种乐趣,如何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如何获取更高的效用也诚然是一个高关注度的行为,但如果商家通过大数据,通过便捷的、无处无时不在的移动通信手段盯住顾客,那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企业营销,都最终会成为一种灾难。从心理上,人们并不那么乐意被打扰、被关注,哪怕是营销者真正出于善意。
当营销像娱乐圈一样,永远有吃不完的瓜,当推销、促销、传播没有了分寸感,对公众和消费者死缠烂打,你还能说那是营销?
有人把鸿星尔克的突然火爆视为现象级事件,有人把它视为一场围绕年轻人的市场“革命”。其实,它仅仅就是鸿星尔克在一个正确的时间,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从而获得了网民善意的回应,这无关营销。过度的解读,要么折射出的是中国企业营销的贫乏、穷途末路,要么是对鸿星尔克善意的亵渎。
(金焕民,郑州轻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当年轻人比他们的父辈、祖辈更看好国货时,人们刻意忽略国货在性能、品质上的巨大进步,以至于更契合年轻人的有效需求,以至于从消费底层逻辑上年轻人必然看好,非要从一些似是而非、故作高深的角度加以解读,并由此形成“新的见解”“新的理论”,制造新的焦虑。
看不见的营销和商业内卷
从销售到营销,再从网络营销到数字化营销,中国企业对营销的理解,从具象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象,正在一步步被无限的外延性定义所充斥。森林里面说森林,秦岭里面看秦岭,看似明明白白,实则一头雾水。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深入经济生活之后,营销得以扩展和深化,但同时也被肢解——出现了互联网营销、互联网营销思维、新营销等广有影响的思潮,但对于它们与营销究竟是怎样一个关系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没有人给出科学的论证,甚至严肃的思考。科特勒一直把这些新情况、新变化视为新的营销环境,并未因此而重构营销理论。事实上,目前的变化和创新,还不足以推翻营销的底层逻辑,它们更多的是在影响营销组合,影响销售,迄今为止,还未对营销理论体系、营销实践构成本质性影响。
当电商在中国崛起的时候,人们感叹电商的威力,却对中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量已经足够庞大、增长幅度已经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视而不见,把随后的集中爆发简单地归功于电商;置中国已经积聚了巨量的“白牌产能”并亟待通过一种新的商业力量予以释放于不顾,把由此形成的消费增量简单地归结为电商的功劳;忽視中国企业营销和商业业已积累起来的内卷,把在电商推波助澜下,在狂欢式购物表象下,在新零售包装的垄断型豪取下,用“真二本充当假一本”,欢呼中国“营销新境界”时,却忽略了正是这些看似“创新”“进步”的行为,把中国企业营销和中国商业内卷推向了极致。
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
诸子百家之后,中国经历了无数次“新文化运动”,有焚书坑儒,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外域文化的大举入侵,但中国文化的主脉保持了基本稳定。也正是这个原因,它才成为唯一能够生生不息、历久弥新、得以流传的文明。
生产观念、产品观念、销售观念被称为“过去的”或“过时的”经营观念,但有哪一个世界知名企业胆敢全面放弃这些观念?直到今天,谁又敢说中国企业真正解决了生产问题、产品问题和销售问题?你尽可以说,生产问题、产品问题和销售问题与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销售观念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但它们并非风马牛不相及。市场营销观念主张的是以市场或者顾客为中心,但又有哪个国家的企业真正扬弃了“以企业为中心”?是美国还是中国?是苹果还是阿里?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本源性的思考与活生生的实践,对立并统一着,混淆道与器,或者重道轻器、重器轻道,都是不可取的。
每遇灾难,中国知名企业大抵会遭遇逼捐。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不在本文的研究之列。但这个客观存在却衍生了一个更为有趣的社会现象——那些超越公众认知的中小企业,往往会出其不意地获得公众的好感。
撇开致力于研究顾客需求、顾客价值,也撇开致力于技术和产品创新,这些营销最基本的底层逻辑,超级喜欢撩拨公众和消费者敏感神经的中国式营销,最应该研究、顺应和满足中国社会的大众心理。
但关键时刻,最受公众期待的知名企业总是放弃做出符合公众期待,与自身市场地位、经济实力匹配的努力,把这样的机会“让给”诸如鸿星尔克这样的企业。
网民永远成为不了营销的主人
网民永远成为不了营销的主人,他们像粉丝一样,是被反复收割的韭菜和“营销”的对象。尽可以相信书本上的“顾客是上帝”,而当任何一个企业用这种说法标榜自己时,公众最正确的做法是捂好自己的钱包,因为这是营销者收割智商税的前奏。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营销是一门用价值创造和创新征服顾客的学问,公众应该更加相信自己的体验,而不是口惠而实不至的传播话术。
如果鸿星尔克因此而尝到了甜头,并在这个方向上“找到走出低谷或者困境”的出路,那是它的悲哀。相反,如果它借助这个意外,在把握顾客需求、顾客价值上,在技术和产品创新上,做出战略性努力,那么这个意外就有可能演化为一种必然。回归营销,回归营销的底层逻辑,这不仅仅是身处低谷的鸿星尔克,也是那些正在收割顾客智商税,或者自以为取得了垄断地位的企业,都必须正视的课题。
网民都是十分健忘的。时过境迁之后,他们会忘掉一度义愤填膺的逼捐,该买谁的商品照样去买谁的商品。从五四运动到之后仍然层出不穷的“抑制日货”,丝毫没有影响日货在中国越做越大,越来越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何况被逼捐的都是“自家的孩子”。
人们也许并不喜欢那些被逼捐的企业,但一点也不妨碍在有替代品之前,“含恨”喜欢它们的产品。同样道理,人们也许同情那些有善意的企业,但很难因此爱屋及乌,因此,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哪个企业因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而长盛不衰。
年轻一代消费者天生是网民。一方面,他们的消费行为会越来越成熟;另一方面,就营销而言网民的本质是消费者。他们能够给予商家的红利,最终会落脚在价值贡献上,而不是一时的冲动或持久的被动接受。
正像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人活着并非仅仅为了吃饭,营销者不能指望长期通过影响消费者的购物决策,达到战略目的。
在电商推动下,购物成了一种生活方式。购物诚然是一种乐趣,如何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如何获取更高的效用也诚然是一个高关注度的行为,但如果商家通过大数据,通过便捷的、无处无时不在的移动通信手段盯住顾客,那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企业营销,都最终会成为一种灾难。从心理上,人们并不那么乐意被打扰、被关注,哪怕是营销者真正出于善意。
当营销像娱乐圈一样,永远有吃不完的瓜,当推销、促销、传播没有了分寸感,对公众和消费者死缠烂打,你还能说那是营销?
有人把鸿星尔克的突然火爆视为现象级事件,有人把它视为一场围绕年轻人的市场“革命”。其实,它仅仅就是鸿星尔克在一个正确的时间,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从而获得了网民善意的回应,这无关营销。过度的解读,要么折射出的是中国企业营销的贫乏、穷途末路,要么是对鸿星尔克善意的亵渎。
(金焕民,郑州轻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