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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例,结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借鉴国内外建设类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将建设类职业标准课程化处理的步骤、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了探讨,这为课程开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从而实现高职教育质量的有效控制,为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体系提供有利的探索途径。
关键词: 职业标准 课程化 考核方式 建筑工程技术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来开设课程及调整课程内容,构建以能力本位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活动课程体系是当今职业教育界课程改革的新趋势。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11-2012年)》中多次提到,将相关行业企业的国际通用标准融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中,将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看出,国家积极提倡职业院校中的课程组成要素与职业标准进行衔接、沟通。本文以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例,结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借鉴国内外建设类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将建设类职业标准课程化处理的步骤以及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探讨。
一、职业标准课程化处理的步骤
职业标准“课程化”是将职业标准所含内容在一定目标的指导下,通过适当的方式转化成职業院校的课程或课程组成部分的课程活动,这是一种新的课程开发方式。鉴于建筑类专业的特点,职业院校应根据本校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教学场地、实训基地等将建筑类职业标准的结构和内容转化相关专业课的课程结构和内容。具体步骤如下:
1、市场调研和工作分析
对建筑行业、企业的就业岗位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当前建筑企业及未来一段时间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本专业所对应的主要就业岗位或岗位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岗位,个别毕业生可能去设计院或社会职能部门等。施工单位的职业岗位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国家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八大员(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班组(砌筑工班组、模板工班组、钢筋工班组、混凝土工班组、抹灰工班组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岗位是施工员。
2、确定转化对象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1059-2011中对各大员的工作职责及需具备的专业技能,确定达到该技能所需的专业知识作为转化对象。这部分工作的完成以学校专任教师为主,同时可吸纳建筑类企业专家、施工一线的技术人员参与。限于篇幅,本文仅讨论施工员。
3、确定典型工作任务
由于职业标准已经形成,得到了多方面专家的广泛调研,这简化了课程开发前期行业调研、工作岗位分析确定典型工作任务的复杂过程。表1为施工员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典型工作任务等。
4、典型工作任务转化成课程结构
一个典型工作任务可以转化成一门课程结构(如表1所示),课程结构采用模块式。课程模块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衔接的关键,不同的职业标准反映了不同课程的要求(如某项技能),而不同课程的组合则反映了不同职业(岗位)知识、能力的要求。因此,将高职作为一个整体并根据职业能力的要求,设计对不同职业大类的课程模块(包括基础课程模块和各专业模块),在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模块中反映具体知识技能的小模块即课程,这些课程必须涵盖职业标准要求的所有知识和技能。按照不同职业能力结构的要求,每个专业模块都由若干个必修和选修课程组成。按照职业标准中工作内容的安排顺序、完整的工作过程要求,以及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的地位,并参照职业标准的理论和实践比重来决定各专业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数和开设顺序,同时还需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发展规律,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校自身的教学资料等情况。要达到某一级职业能力必须完成若干个必修和选修课程,同时,所有课程要求都细化到知识点,通过知识点来确定各层次教学内容的衔接点,以避免不同层次的重复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1059-2011,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中规定了各种专业人员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根据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工资职责及需具备的专业技能,确定达到该技能所需的专业知识,然后将专业知识划分为基础知识(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通用知识(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和岗位知识(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岗位要求)三个课程模块,根据职业岗位所需的能力不同,对专业知识的认知目标不同,包括“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因此,每个岗位的专业知识可由若干个必修和选修课程组成。图1为施工员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模块及相应的认知程度。
5、将职业标准、地方技术标准融入课程内容
课程确定后,就要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确定课程内容。职业标准、地方技术标准融入课程内容主要依据职业标准中的技能要求及相关知识。首先,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典型工作任务分成若干个小任务或工作任务小模块,确定学习情境。然后根据职业标准中的技能要求对工作任务小模块进行分析,确定能力要点和知识点,并确定学习任务,最后,根据典型工作任务的目标确定学习总目标,进而确定学习情境目标、学习任务目标,根据学习任务目标,选择学习内容,同时引入地方技术标准。在施工员学习中引入的地方标准主要要《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砌体工程施工工艺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屋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等。
二、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方式
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主要是采取以笔试考核为主,实践考核为辅;量化考核为主,质性评价为辅,终结性评价为主,过程性评价为辅的方式。课程判断考核趋于对学生理论知识水平的考核,评价的指标主要指向掌握知识点的多少,对于学生在完成仿真或实际的工作中所表现的操作能力、责任意识、态度等岗位素质评价内容非常少。
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是建立在对职业岗位分析的基础上,评价中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能力作为考核的重点,同时能力考核和理论考核并举。在理论考核中,除了以笔试来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外,还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如听课、发言、出勤及作业等情况。在能力考核中,要从职业道德、操作能力、实践成果等方面考核,其中职业道德包括诚信守法、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安全意识、吃苦耐劳等;技能操作包括操作能力、操作中表现等;操作成果包括实训报告的完成程度、格式和内容、实训报告的质量等。
三、结语
对建设类职业标准进行课程化处理,有利于学生在校能接触行业与企业的标准;有利于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岗位证书;有利于生产和就业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建立动态和开放的标准体系;有利于课程开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从而实现高职教育质量的有效控制,为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体系提供有利的探索途径。
参 考 文 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⑵唐振华. 基于职业标准的高职课程改革策略研究.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⑶施民宪,谢菁. 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的电子商务课程体系改革. 职业技术教育,2009( 2):14—15.
⑷昌永红.高职课程内容与动态行业标准互动机制的构建.建筑与预算,2013年增刊.
作者简介:昌永红(1976 - ),女,湖南益阳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高职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工作。
立项研究项目:2013-2014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衔接研究(课题编号:LZY13013)
关键词: 职业标准 课程化 考核方式 建筑工程技术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来开设课程及调整课程内容,构建以能力本位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活动课程体系是当今职业教育界课程改革的新趋势。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11-2012年)》中多次提到,将相关行业企业的国际通用标准融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中,将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看出,国家积极提倡职业院校中的课程组成要素与职业标准进行衔接、沟通。本文以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例,结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借鉴国内外建设类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将建设类职业标准课程化处理的步骤以及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探讨。
一、职业标准课程化处理的步骤
职业标准“课程化”是将职业标准所含内容在一定目标的指导下,通过适当的方式转化成职業院校的课程或课程组成部分的课程活动,这是一种新的课程开发方式。鉴于建筑类专业的特点,职业院校应根据本校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教学场地、实训基地等将建筑类职业标准的结构和内容转化相关专业课的课程结构和内容。具体步骤如下:
1、市场调研和工作分析
对建筑行业、企业的就业岗位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当前建筑企业及未来一段时间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本专业所对应的主要就业岗位或岗位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岗位,个别毕业生可能去设计院或社会职能部门等。施工单位的职业岗位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国家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八大员(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班组(砌筑工班组、模板工班组、钢筋工班组、混凝土工班组、抹灰工班组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岗位是施工员。
2、确定转化对象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1059-2011中对各大员的工作职责及需具备的专业技能,确定达到该技能所需的专业知识作为转化对象。这部分工作的完成以学校专任教师为主,同时可吸纳建筑类企业专家、施工一线的技术人员参与。限于篇幅,本文仅讨论施工员。
3、确定典型工作任务
由于职业标准已经形成,得到了多方面专家的广泛调研,这简化了课程开发前期行业调研、工作岗位分析确定典型工作任务的复杂过程。表1为施工员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典型工作任务等。
4、典型工作任务转化成课程结构
一个典型工作任务可以转化成一门课程结构(如表1所示),课程结构采用模块式。课程模块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衔接的关键,不同的职业标准反映了不同课程的要求(如某项技能),而不同课程的组合则反映了不同职业(岗位)知识、能力的要求。因此,将高职作为一个整体并根据职业能力的要求,设计对不同职业大类的课程模块(包括基础课程模块和各专业模块),在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模块中反映具体知识技能的小模块即课程,这些课程必须涵盖职业标准要求的所有知识和技能。按照不同职业能力结构的要求,每个专业模块都由若干个必修和选修课程组成。按照职业标准中工作内容的安排顺序、完整的工作过程要求,以及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的地位,并参照职业标准的理论和实践比重来决定各专业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数和开设顺序,同时还需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发展规律,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校自身的教学资料等情况。要达到某一级职业能力必须完成若干个必修和选修课程,同时,所有课程要求都细化到知识点,通过知识点来确定各层次教学内容的衔接点,以避免不同层次的重复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1059-2011,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中规定了各种专业人员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根据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工资职责及需具备的专业技能,确定达到该技能所需的专业知识,然后将专业知识划分为基础知识(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通用知识(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和岗位知识(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岗位要求)三个课程模块,根据职业岗位所需的能力不同,对专业知识的认知目标不同,包括“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因此,每个岗位的专业知识可由若干个必修和选修课程组成。图1为施工员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模块及相应的认知程度。
5、将职业标准、地方技术标准融入课程内容
课程确定后,就要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确定课程内容。职业标准、地方技术标准融入课程内容主要依据职业标准中的技能要求及相关知识。首先,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典型工作任务分成若干个小任务或工作任务小模块,确定学习情境。然后根据职业标准中的技能要求对工作任务小模块进行分析,确定能力要点和知识点,并确定学习任务,最后,根据典型工作任务的目标确定学习总目标,进而确定学习情境目标、学习任务目标,根据学习任务目标,选择学习内容,同时引入地方技术标准。在施工员学习中引入的地方标准主要要《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砌体工程施工工艺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屋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等。
二、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方式
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主要是采取以笔试考核为主,实践考核为辅;量化考核为主,质性评价为辅,终结性评价为主,过程性评价为辅的方式。课程判断考核趋于对学生理论知识水平的考核,评价的指标主要指向掌握知识点的多少,对于学生在完成仿真或实际的工作中所表现的操作能力、责任意识、态度等岗位素质评价内容非常少。
引入职业标准后,课程的考核是建立在对职业岗位分析的基础上,评价中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能力作为考核的重点,同时能力考核和理论考核并举。在理论考核中,除了以笔试来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外,还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如听课、发言、出勤及作业等情况。在能力考核中,要从职业道德、操作能力、实践成果等方面考核,其中职业道德包括诚信守法、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安全意识、吃苦耐劳等;技能操作包括操作能力、操作中表现等;操作成果包括实训报告的完成程度、格式和内容、实训报告的质量等。
三、结语
对建设类职业标准进行课程化处理,有利于学生在校能接触行业与企业的标准;有利于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岗位证书;有利于生产和就业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建立动态和开放的标准体系;有利于课程开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从而实现高职教育质量的有效控制,为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教育体系提供有利的探索途径。
参 考 文 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⑵唐振华. 基于职业标准的高职课程改革策略研究.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⑶施民宪,谢菁. 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的电子商务课程体系改革. 职业技术教育,2009( 2):14—15.
⑷昌永红.高职课程内容与动态行业标准互动机制的构建.建筑与预算,2013年增刊.
作者简介:昌永红(1976 - ),女,湖南益阳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高职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工作。
立项研究项目:2013-2014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高职土建类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衔接研究(课题编号:LZY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