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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正意义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社区,城市就只不过是水泥丛林,无法焕发出人们的情感和认同,也无法培养出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向上的城市精神。保卫社区,就是在建设和守护我们在城市中的那片实实在在的栖居地。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量人口向城市汇集,社区是他们栖居的场所,也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位。人们对自己所居住城市的认识、认同以及热爱,是从社区开始的,也最终会反映到社区事务治理中。因此,社区建设水平直接决定了城市的宜居程度,反映了城市的治理水平。
社区建设是多主体参与的,但是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平衡,党政职能部门的地位尤其突出。社区组织作为党政系统的延伸,成为诸多职能部门的执行机构,承担着过多的行政事务,虽然这有利于公共资源向社区投入,但也加快了社区治理结构的行政化,遏制了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提升。社区建设的行政化已经成为全国性现象,并受到越来越多地方以及决策部门的关注。浙江、广东、安徽、贵阳等地开始探索限制行政权力过度进入社区的具体举措,并且制定了具体的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办法,以厘清社区组织与党政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政社分开。
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社区组织与党政系统之间存在明显张力是客观现实,因此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保持社区自治能力与国家意志贯彻能力之间的平衡。必须承认,社区组织要在法律规范下运行,实现国家和执政党的意志,但是这不等于要直接完成各个职能部门交付的任务。如果那样,就是对国家—社会分离而合作这个历史性变革的忽视,乃至悖逆。在这个意义上,必须保卫社区,保持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保卫社区,首先要充分认识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所承担的功能。城市化过程,是一个陌生人化,同时也是人的情感和认同寻找归宿的过程,社区可以为居住在共同空间的陌生人提供相互认识,并成为熟人的机会和平台,也能培养出新的城市认同,以替代乡土基础之上的“家乡意识”。更重要的是,社区作为自我治理的基本单位,可以培养居民形成适合城市空间需要的新的生活方式。这些年来,许多地方积极推动“邻里节”、开通网上社区家园、推行社区垃圾分类等新生活做法,有效地发挥了社区交流情感、凝聚认同、守望相助的作用。
其次,要认真对待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内各类新兴组织的权利。社区享有自治地位,社区居委会具有自治权利,是法定的。尽管国家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党政职能部门工作方式的改进,有助于改进社区治理,但是并不能替代社区本身。尤其是随着社区居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和需求的多样化,更需要为社区组织和各类新兴组织发挥作用提供空间和支持,这样才能实现国家与社会在社区层面的合理分工,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要进一步做好行政事务进社区的分类管理。社区承担着使许多行政事务贴近居民“最后100米”的功能,有助于提高行政事务,尤其是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行政事务种类庞杂,并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变化,难以短时间内实现稳定,因此需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珠海市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区分为社区依法承担、依法协助、支持服务、购买服务四种类型,这是很好的尝试。应该进一步探索,并根据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部门的改革及时更新,缩短上层变化与基层调整之间的时滞。
城市使生活更美好。没有真正意义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社区,城市就只不过是水泥丛林,无法焕发出人们的情感和认同,也无法培养出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向上的城市精神。保卫社区,就是在建设和守护我们在城市中的那片实实在在的栖居地。
社区建设是多主体参与的,但是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平衡,党政职能部门的地位尤其突出。社区组织作为党政系统的延伸,成为诸多职能部门的执行机构,承担着过多的行政事务,虽然这有利于公共资源向社区投入,但也加快了社区治理结构的行政化,遏制了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提升。社区建设的行政化已经成为全国性现象,并受到越来越多地方以及决策部门的关注。浙江、广东、安徽、贵阳等地开始探索限制行政权力过度进入社区的具体举措,并且制定了具体的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办法,以厘清社区组织与党政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政社分开。
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社区组织与党政系统之间存在明显张力是客观现实,因此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保持社区自治能力与国家意志贯彻能力之间的平衡。必须承认,社区组织要在法律规范下运行,实现国家和执政党的意志,但是这不等于要直接完成各个职能部门交付的任务。如果那样,就是对国家—社会分离而合作这个历史性变革的忽视,乃至悖逆。在这个意义上,必须保卫社区,保持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保卫社区,首先要充分认识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所承担的功能。城市化过程,是一个陌生人化,同时也是人的情感和认同寻找归宿的过程,社区可以为居住在共同空间的陌生人提供相互认识,并成为熟人的机会和平台,也能培养出新的城市认同,以替代乡土基础之上的“家乡意识”。更重要的是,社区作为自我治理的基本单位,可以培养居民形成适合城市空间需要的新的生活方式。这些年来,许多地方积极推动“邻里节”、开通网上社区家园、推行社区垃圾分类等新生活做法,有效地发挥了社区交流情感、凝聚认同、守望相助的作用。
其次,要认真对待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内各类新兴组织的权利。社区享有自治地位,社区居委会具有自治权利,是法定的。尽管国家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党政职能部门工作方式的改进,有助于改进社区治理,但是并不能替代社区本身。尤其是随着社区居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和需求的多样化,更需要为社区组织和各类新兴组织发挥作用提供空间和支持,这样才能实现国家与社会在社区层面的合理分工,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要进一步做好行政事务进社区的分类管理。社区承担着使许多行政事务贴近居民“最后100米”的功能,有助于提高行政事务,尤其是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行政事务种类庞杂,并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变化,难以短时间内实现稳定,因此需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珠海市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区分为社区依法承担、依法协助、支持服务、购买服务四种类型,这是很好的尝试。应该进一步探索,并根据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部门的改革及时更新,缩短上层变化与基层调整之间的时滞。
城市使生活更美好。没有真正意义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社区,城市就只不过是水泥丛林,无法焕发出人们的情感和认同,也无法培养出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向上的城市精神。保卫社区,就是在建设和守护我们在城市中的那片实实在在的栖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