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办高校法人分类问题是民办高校法制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我国现行民办学校法人分类制度陷入立法上的困境:即一方面其难以涵摄民办高校这种新型社会组织,另一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独创性称谓也存在制度上的缺陷。解决该问题的出路是将我国民办高校区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