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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短缺是瓶颈
目前,吉林省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农民贷款难,银行难贷款,农村保险没人办,村镇仍有债务链。
吉林是典型的产粮大省,农业积累率低,大多数农民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由于吉林省财政仍然是“吃饭”财政,农业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仍然是靠天吃饭。像省内维系水田的水库设施仍然是20世纪60~70年代建成的,多年未加维修,多是险库。长春市是水旱灾害多发区,建国以来平均四年发一次水灾、五年遇一次旱灾,灾年一般会造成粮食减产20亿~30亿斤。面对比较频繁的灾情,吉林省的农村保险仍是一片未开垦的领域。据了解,目前省内只有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一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且仅限于对烤烟烟叶一项。
分析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是金融体制导致的农村资金外流。图们市农业局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基本可以概括当地的农村金融形势——“工农中建”全“停电”,惟一支持农村金融的农村信用社还“电力不足”。这指的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业务上全部停止了对农村的贷款,惟一发放农业贷款的农村信用社还由于规模小,也不能满足农村生产和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这被农民形象地称为“农村金融是多龙吸水,一龙下雨”。
截至2004年末,吉林省“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不仅没向农业投放一分钱贷款,还在县以下区域吸收存款658.84亿元,加上邮政储蓄在农村吸收存款141.86亿元,那么至少有800.7亿元存款没有转化为信贷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而是流向了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电力不足”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向农村投放贷款,只能满足户均500元的贷款支持。再加上以前在农村成立的民间基金会也被取缔,在贷款无门的情况下,农民的资金需求只能转向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一般为2~3分,有的高达5分)也是一般农户不能承受的。农民得不到贷款,农业生产不能扩大,农民收入难以提高。
吉林省是玉米和稻米单一种植业占统治地位的农业省份,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仅靠人均2.5亩的土地提供,在种粮以外,比如发展小养殖所需要的资金难以得到满足。据笔者调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只有“五户联保”信用贷款一种形式,而且最高额为5000元左右。
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恒成号村几年前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而且有养猪技术员指导养良种猪,后来由于市场上生猪价格下降,加上都是“单打独斗”式的生产经营方式,每家养殖规模都比较小,所以养猪基本无利可图。现在,恒成号村几乎家家都不养猪了。这样,那里的农民仅有的致富希望也破灭了。
当地村民告诉笔者,如果能得到贷款支持,通过扩大养猪规模来降低成本,他们完全可以把养猪当作致富门路。其实农民的贷款需求也不高,如果每个养殖户能得到3万~4万元贷款,当地的养殖业就会逐渐发展起来。
农村信用社不但不能满足个体村民的贷款需求,而且由于受自身实力制约,只能提供小额短期贷款,难以满足发展规模经营和长期投资的需求。以长春市大成公司为例,该公司已形成年加工玉米120万吨的能力,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由于玉米加工业需要先期大规模资金投入,大成公司每年需要收购资金约10亿元,这么大数额的资金仅凭企业自己筹集很难,而农村信用社也无法提供如此巨额的资金支持,使大成公司的运转和发展都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另外,由于缺乏保险机制,农村地区单一的粮食收入也不能得到保证。从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自治州三地调查的情况看,小到农户,大到农业龙头企业,都得不到农业保险的服务。在长春市双阳区平湖办事处尚家村,农户在养猪、养羊、养牛致富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曾希望向保险公司投保,却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开展养殖保险业务。延边自治州龙井市一个龙头企业曾向保险公司投保35万元,用于苹果梨种植的保险,因为投保当年植物受灾,按保险合同应得到350万元的赔偿,但保险公司违约拒赔,官司打了三年问题才解决。
乡镇存在大量债务
近年来,农民增收滞缓已成为全国性问题。吉林省作为粮食主产区,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尤其是农户间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以长春市为例,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最低收入组农户人均收入1950元(其中有一半是实物收入),较高收入组农户人均收入5800元,相差近3倍。吉林省人均年生产投入1400余元,人均生活费用年支出1971元,农民的收入水平不仅难以支持扩大再生产,更重要的是由于消费预期的增加,造成许多农民“不上学永远穷,上了学马上穷”、“因为穷不看病,看了病更加穷”的状况。
以长春市为例,2004年四县(市)和双阳区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9.35亿元,占GDP(454.2亿元)的2.1%,经济运行质量相当差。截至2004年底,四县(市)和双阳区政府债务本金余额为7.4亿元,平均每个县(市)区为1.48亿元,最多的榆树市为2.73亿元,最少的双阳区也有7266万元。算下来,乡镇平均债务为479万元,村级为几十万元,各级债务包袱十分沉重。
村级债务过重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影响了干群关系。有的乡镇办公楼被破产清算还债,政府部门不得不租房子办公,到年关时债主盈门,镇领导被迫关掉手机,甚至躲出去不敢露面,被群众称为“流亡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不解决,最终会影响社会稳定。
据调查,形成村级债务的主要原因有几方面:
(1)历史因素。如承包费和农村税费改制之前的村提留和村统筹收缴困难,好的村能收缴90%,差的村只有60%~70%,为了维持正常开支就由村委会借款弥补。
(2)政策因素。由于1996年、1997年两年征购粮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大,农民不愿意交征购粮,村里只好高价买进,再低价卖出,因此形成村级债务。
(3)村级各种达标活动。如标准化户区建设、村级水泥路建设等,每个村都拿出数万元用于农户小桥、涵管和栅栏的建设,结果是农户拿小头,村里拿大头,村里没钱就借款,从而形成了村级债务。
(4)个别干部不够清正廉洁,以权谋私,甚至是侵吞集体财产。不良债务背后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脆弱的经济基础造成了基层政权难以发挥正常的职能作用,难以帮助农民增收,降低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与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去甚远。
政策建议
农村最根本的问题在两个方面:粮食安全问题和生产发展问题。而要解决好这两个问题,需要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资金。资金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虽然农村各项改革千头万绪,犹如“万马过桥”,但根据历史经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金融改革必须 “一马当先”。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几方面的措施改善目前农村的现状。
成立农机租赁公司解决粮食问题。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规模经营的兴起,以及解决土地板结、延长土地寿命的需要,农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日益提高。由于使用大型机械的成本费用较高,可根据每个县的实际情况测算出需要量,由租赁公司统一购买,然后租给农户,这样既解决了土地深翻的问题,延长了土地寿命,又能减少农户支出,增加了农民收入。
扩大“五户联保”贷款规模。到目前为止,农村信用社“五户联保”贷款运作很成功,农户的信用度在提高,农户资金的需求在增加,扩大“五户联保”贷款规模的时机已经成熟。据笔者的入户调查显示,“五户联保”贷款的需求由以往的户均500元提高到现在户均5000元。
资本市场扩大农村板块。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国家可借鉴前些年在资本市场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发展资金的做法,在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这样既可以为农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撑,又可以提高农业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效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改变农业产业立项的资金审批办法。把其中地方自筹的比例部分改为贷款。因为地方财政大多为吃饭财政,拿不出配套资金,有时为了立项拿资金还做假账,造成项目因资金不足半途而废,劳民伤财。把配套资金改为贷款可以避免立项弄虚作假,有利于项目投产后资金逐步收回,利国利民。
加大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扭转农业银行近年来出现的“离农”和“非农化”倾向,明确规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再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调整农发行经营范围,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性政策银行。
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新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应改变其只“吸”不贷的状况。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和保护农业的一项政策措施,对规定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可能给予相应的财政和其他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融资作有效的铺垫,所以,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农业保险先行。
培育民间金融机构,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目前我国的城市金融体系已基本完备,但农村金融体系还远远没有形成,要注意培养农村的“草根金融”,只有打破正规金融垄断农村市场的局面,才能真正有助于解决“农民贷款难,银行难贷款” 的状况。同时,鼓励农民建立金融合作互助社、行业协会、金融担保公司、县域农民银行,使其在成员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和金融服务,建立农村良性的融资机制。国家对农民自己兴办的金融合作协会进行的借贷业务应免征税赋,充分释放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命力,使其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金融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
责任编辑:王 玮
目前,吉林省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农民贷款难,银行难贷款,农村保险没人办,村镇仍有债务链。
吉林是典型的产粮大省,农业积累率低,大多数农民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由于吉林省财政仍然是“吃饭”财政,农业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仍然是靠天吃饭。像省内维系水田的水库设施仍然是20世纪60~70年代建成的,多年未加维修,多是险库。长春市是水旱灾害多发区,建国以来平均四年发一次水灾、五年遇一次旱灾,灾年一般会造成粮食减产20亿~30亿斤。面对比较频繁的灾情,吉林省的农村保险仍是一片未开垦的领域。据了解,目前省内只有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一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且仅限于对烤烟烟叶一项。
分析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是金融体制导致的农村资金外流。图们市农业局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基本可以概括当地的农村金融形势——“工农中建”全“停电”,惟一支持农村金融的农村信用社还“电力不足”。这指的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业务上全部停止了对农村的贷款,惟一发放农业贷款的农村信用社还由于规模小,也不能满足农村生产和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这被农民形象地称为“农村金融是多龙吸水,一龙下雨”。
截至2004年末,吉林省“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不仅没向农业投放一分钱贷款,还在县以下区域吸收存款658.84亿元,加上邮政储蓄在农村吸收存款141.86亿元,那么至少有800.7亿元存款没有转化为信贷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而是流向了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电力不足”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向农村投放贷款,只能满足户均500元的贷款支持。再加上以前在农村成立的民间基金会也被取缔,在贷款无门的情况下,农民的资金需求只能转向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一般为2~3分,有的高达5分)也是一般农户不能承受的。农民得不到贷款,农业生产不能扩大,农民收入难以提高。
吉林省是玉米和稻米单一种植业占统治地位的农业省份,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仅靠人均2.5亩的土地提供,在种粮以外,比如发展小养殖所需要的资金难以得到满足。据笔者调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只有“五户联保”信用贷款一种形式,而且最高额为5000元左右。
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恒成号村几年前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而且有养猪技术员指导养良种猪,后来由于市场上生猪价格下降,加上都是“单打独斗”式的生产经营方式,每家养殖规模都比较小,所以养猪基本无利可图。现在,恒成号村几乎家家都不养猪了。这样,那里的农民仅有的致富希望也破灭了。
当地村民告诉笔者,如果能得到贷款支持,通过扩大养猪规模来降低成本,他们完全可以把养猪当作致富门路。其实农民的贷款需求也不高,如果每个养殖户能得到3万~4万元贷款,当地的养殖业就会逐渐发展起来。
农村信用社不但不能满足个体村民的贷款需求,而且由于受自身实力制约,只能提供小额短期贷款,难以满足发展规模经营和长期投资的需求。以长春市大成公司为例,该公司已形成年加工玉米120万吨的能力,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由于玉米加工业需要先期大规模资金投入,大成公司每年需要收购资金约10亿元,这么大数额的资金仅凭企业自己筹集很难,而农村信用社也无法提供如此巨额的资金支持,使大成公司的运转和发展都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另外,由于缺乏保险机制,农村地区单一的粮食收入也不能得到保证。从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自治州三地调查的情况看,小到农户,大到农业龙头企业,都得不到农业保险的服务。在长春市双阳区平湖办事处尚家村,农户在养猪、养羊、养牛致富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曾希望向保险公司投保,却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开展养殖保险业务。延边自治州龙井市一个龙头企业曾向保险公司投保35万元,用于苹果梨种植的保险,因为投保当年植物受灾,按保险合同应得到350万元的赔偿,但保险公司违约拒赔,官司打了三年问题才解决。
乡镇存在大量债务
近年来,农民增收滞缓已成为全国性问题。吉林省作为粮食主产区,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尤其是农户间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以长春市为例,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最低收入组农户人均收入1950元(其中有一半是实物收入),较高收入组农户人均收入5800元,相差近3倍。吉林省人均年生产投入1400余元,人均生活费用年支出1971元,农民的收入水平不仅难以支持扩大再生产,更重要的是由于消费预期的增加,造成许多农民“不上学永远穷,上了学马上穷”、“因为穷不看病,看了病更加穷”的状况。
以长春市为例,2004年四县(市)和双阳区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9.35亿元,占GDP(454.2亿元)的2.1%,经济运行质量相当差。截至2004年底,四县(市)和双阳区政府债务本金余额为7.4亿元,平均每个县(市)区为1.48亿元,最多的榆树市为2.73亿元,最少的双阳区也有7266万元。算下来,乡镇平均债务为479万元,村级为几十万元,各级债务包袱十分沉重。
村级债务过重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影响了干群关系。有的乡镇办公楼被破产清算还债,政府部门不得不租房子办公,到年关时债主盈门,镇领导被迫关掉手机,甚至躲出去不敢露面,被群众称为“流亡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不解决,最终会影响社会稳定。
据调查,形成村级债务的主要原因有几方面:
(1)历史因素。如承包费和农村税费改制之前的村提留和村统筹收缴困难,好的村能收缴90%,差的村只有60%~70%,为了维持正常开支就由村委会借款弥补。
(2)政策因素。由于1996年、1997年两年征购粮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大,农民不愿意交征购粮,村里只好高价买进,再低价卖出,因此形成村级债务。
(3)村级各种达标活动。如标准化户区建设、村级水泥路建设等,每个村都拿出数万元用于农户小桥、涵管和栅栏的建设,结果是农户拿小头,村里拿大头,村里没钱就借款,从而形成了村级债务。
(4)个别干部不够清正廉洁,以权谋私,甚至是侵吞集体财产。不良债务背后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脆弱的经济基础造成了基层政权难以发挥正常的职能作用,难以帮助农民增收,降低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与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去甚远。
政策建议
农村最根本的问题在两个方面:粮食安全问题和生产发展问题。而要解决好这两个问题,需要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资金。资金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虽然农村各项改革千头万绪,犹如“万马过桥”,但根据历史经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金融改革必须 “一马当先”。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几方面的措施改善目前农村的现状。
成立农机租赁公司解决粮食问题。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规模经营的兴起,以及解决土地板结、延长土地寿命的需要,农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日益提高。由于使用大型机械的成本费用较高,可根据每个县的实际情况测算出需要量,由租赁公司统一购买,然后租给农户,这样既解决了土地深翻的问题,延长了土地寿命,又能减少农户支出,增加了农民收入。
扩大“五户联保”贷款规模。到目前为止,农村信用社“五户联保”贷款运作很成功,农户的信用度在提高,农户资金的需求在增加,扩大“五户联保”贷款规模的时机已经成熟。据笔者的入户调查显示,“五户联保”贷款的需求由以往的户均500元提高到现在户均5000元。
资本市场扩大农村板块。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国家可借鉴前些年在资本市场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发展资金的做法,在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这样既可以为农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撑,又可以提高农业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效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改变农业产业立项的资金审批办法。把其中地方自筹的比例部分改为贷款。因为地方财政大多为吃饭财政,拿不出配套资金,有时为了立项拿资金还做假账,造成项目因资金不足半途而废,劳民伤财。把配套资金改为贷款可以避免立项弄虚作假,有利于项目投产后资金逐步收回,利国利民。
加大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扭转农业银行近年来出现的“离农”和“非农化”倾向,明确规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再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调整农发行经营范围,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性政策银行。
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新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应改变其只“吸”不贷的状况。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和保护农业的一项政策措施,对规定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可能给予相应的财政和其他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融资作有效的铺垫,所以,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农业保险先行。
培育民间金融机构,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目前我国的城市金融体系已基本完备,但农村金融体系还远远没有形成,要注意培养农村的“草根金融”,只有打破正规金融垄断农村市场的局面,才能真正有助于解决“农民贷款难,银行难贷款” 的状况。同时,鼓励农民建立金融合作互助社、行业协会、金融担保公司、县域农民银行,使其在成员内部开展资金互助和金融服务,建立农村良性的融资机制。国家对农民自己兴办的金融合作协会进行的借贷业务应免征税赋,充分释放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命力,使其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金融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
责任编辑:王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