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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丢失的手枪
1998年广西北海,一天晚上发生了一起大案。北海市一名民警遇害,他佩帶的七七式手枪和6发子弹丢失。现场丢着一把铁锤,看来这就是凶器。现场居民楼很老,住户较多,很多是外地打工人员,非常复杂。
警方立即对居民进行走访。有2到3个居民反映,在案发期间,他们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楼道抽烟。其中一个居民反映,他认识这个小伙子,姓兰,似乎是广东人。警方立即去找这个姓兰的小伙子,发现他于案发当天失踪,行李也被拿走。根据租房合同,这个房间还有3个月才到期。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查询租房合同上的名字,自然这是一个假名,登记的身份证号也是假的。虽然画出了模拟画像,但是一不知道他是谁,二不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很难追踪。这个案件也就成为悬案,只能全国通缉。
警方认为,这个凶手并非寻仇袭警。案发现场,遇害老警察李桂的钱包完好,手机也在,只有携带的七七式手枪和子弹丢失,凶手杀人目的就是为了抢劫手枪。
这个小伙子杀人手段干净利落,手法凶残。看来,他并非第一次作案,应该是个惯犯。警方猜测,他抢手枪的目的,是为了继续作大案。
和警方判断相同的是,1998年下半年,这把七七式手枪果然作了案。广东肇庆一个居民楼中,一个小个子男子倒在杂物房门口,头部中枪。根据居民辨认,遇害男子是本楼居民,是个小老板兼股民。
根据现场的监控,这个男子开小车回家,后面跟着两个骑一辆摩托车的男青年。该男子走到一栋房子的楼梯转弯处,一个男青年突然从衣袋中取出一把手枪,抵住他,说了些什么。谁知道,这个男子性格强硬,和两人扭打起来。两个歹徒合力将男子制服,主犯突然用手枪对准受害者头部开了一枪,另一个男青年捡起受害人的手机,两人匆匆骑上摩托车逃走了。
监控中可以明确判断,歹徒手持的是一把七七式手枪。肇庆警方立即进行了弹道检测,证明确是北海市丢失的那把手枪。通过监控截图,确定那个从犯就是北海案件重大嫌疑人。奇怪的是,持枪的主犯却是另一个人。主犯身材瘦弱,戴一副眼镜,看起来很斯文。
警方认为,这是歹徒抢枪以后第一次作案,估计还会作案。广东省公安厅要求全省警察加紧盘查,要抓住这两个持枪杀人的歹徒。
2.数名民警遇害
1998年5月22日,晚上9点多,佛山市公安局巡警姜明华和邓勇坚在街上巡逻。他们发现有2个男青年行为诡异,便拦住他们,要求他们拿出身份证接受检查。
一个男青年拿出身份证交给姜明华,他通过微弱的路灯一看,发现这个身份证不太像真的。邓勇坚盘查另一个男青年,他支支吾吾说自己忘了带身份证。民警看他的黑色提包很可疑,就让他打开检查。
谁知道,这个男青年突然掏出一把手槍,对准邓勇坚就是一枪。姜明华听到枪声以后,愣了一下,就被一发子弹击中腰部,顿时倒地不起。这两个男青年顾不上拿回假身份证,转头狂奔逃走。街角的两个民警蒋世军、金忠截听到枪声,立即骑摩托车追赶逃走的歹徒。持枪男青年又打了几枪,蒋世军肩部中弹倒地,两个歹徒得以逃脱。
事后,根据弹道检测,还是那把七七式手枪。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系列案件并没有结束。
一周后,广西桂林公安局刑警队副大队长白华恩,在市中心追踪通缉犯。守候期间,他突然发现街上的一个男青年行动很奇怪。凭着职业敏感,白华恩跟了上去。男青年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加快脚步。
白华恩大喊:“站住!我们是警察。”谁知,男青年突然拿出一把手枪,对准他就是一枪。白华恩身手很好,机灵地躲过了这一枪。歹徒开始狂奔,白华恩和其他民警立即追赶。期间,双方互开数枪,都没有射中对方。歹徒见情况不好,逃入一个人口众多的居民区。
白华恩命令几个民警四面堵截搜索。期间,双方又互射了几枪,持枪歹徒不顾一切窜入一个小巷子。白华恩刚进入小巷,这个歹徒突然往回奔,在车上的白华恩因为视线被遮挡,歹徒抢先开枪,白华恩胸部中弹倒地。根据弹道检测,这还是那把七七式手枪。至此,这把手枪已经打死5人,其中4人是民警。
在白大队长牺牲的同时,警方在南昌火车站发现一个青年神色诡异。警方立即将其生擒,他很快招认,自己叫兰启荣,是杀死北海市老警察的凶手。那个持枪在逃的是他的同伙,名字叫成瑞龙,以上的案子全部是他们两个人做的。
罪证确凿,兰启荣在半年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但那个持枪在逃的成瑞龙始终没有抓住。
随后,警方找到成瑞龙户籍照片,颁发全国A级通缉令。
1999年2月,重庆南岸区南坪镇治安员王光禄,在夜晚例行巡逻时发现异常情况。一个穿着单衣,行色慌忙的男青年,故意躲避他的视线。几个小时前,当地一个储蓄所刚刚被人撬窃,1万多元现金失窃。王光禄认为这人很可能就是小偷,通过对讲机喊来了同伴。
四个治安员将这个男青年拦住,询问他是什么人,这么晚上街干吗,男青年突然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最靠近的王光禄头部就是一枪。王光禄头部被射穿倒地,当场牺牲!另外3个治安员并没有被歹徒吓住,他们奋力扑了过去。3个治安员用力按住他,去抢夺这把手枪。歹徒见对方人多,灵机一动。手一松将手枪扔下,几个治安员立即去夺枪,这个歹徒借机飞奔逃走。
中弹的治安员王光禄牺牲,缴获的七七式手枪经过辨认,就是北海民警遇害丢失的那把手枪。遗憾的是,那个歹徒没有被捉住。
3.第一次作案
1996年年底,成瑞龙带着好友兰启荣到佛山,两人根本无心做正行。他们常常和同村兄弟成胜聚会聊天。在交谈中,兰启荣和成胜都跟成瑞龙说没钱花,想搞点钱花花。这几人中,只有成瑞龙犯过罪,自然推他做了大哥。
三人一拍即合,开始到处寻找作案目标,成瑞龙还叫上同村的成海芳一起干。他们4人不过20多岁。除了成瑞龙以外,其余3人毫无作案经验。
有一天,3人游荡在佛山街头,当路过佛山南海某酒店后面的海鲜冷藏厂时,成瑞龙看到老板桌面上放了一沓钱。他就对兰启荣说:“这个老板可能很有钱,我们不如搞他!”锁定目标后,成瑞龙按照影视剧中常用的套路,叫兰启荣去踩点,自己则着手准备工作,买了几把刀和黑色女式裤袜。 半个月后,成瑞龙认为准备完毕了,开始动手。他们将老板妻儿绑架到隐藏的地方,然后和海鲜店老板就赎金问题讨价还价。其实这个老板现在根本没什么钱,生意惨淡,最终他硬着头皮表示愿意出20万。成瑞龙走之前,他对那老板说:“不准报案,也不能迟于明早9点交钱,否则,你等着帮你妻儿收尸吧!”
老板没钱,不得不去报警。他悄悄地联络一个警察朋友,警察立即让他装作回家拿钱。老板打电话给两个身强力壮的亲戚,通知他们到他住处楼下守候看护,准备与绑匪搏斗救人,自己则四处筹款。
成瑞龙下楼后,就在海鲜店老板家附近等着,看他有没有报警。后来见到他开着小货车回店铺拿钱,他才安心。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老板带着借来的钱交赎金。此时,警方已经跟踪发现了老板妻儿被关押的地点。海鲜店老板将钱交给兰启荣后,就与亲戚们冲上去合力将走在后面的成胜抓住。带着现金的兰启荣拼死狂奔,仗着自己熟悉地形,侥幸逃脱。这边警察破门而入,解救了老板的妻儿,看守这个房子的成海芳跳窗逃走。这就是成瑞龙口中所说的“第一次干大事”。
这一次大事让他“损失巨大”。正好赶上96年严打,这起绑架案案情重大,成胜被判处死刑。
1996年5月27日,警方到连州市大路边镇抓捕成海芳。成海芳持土枪拒捕,被当场击毙。
既然从犯都被处决,作为主犯的成瑞龙被迫离开家,在江湖上流窜,前后长达13年。
4.杀警抢枪
连杀多人以后,成瑞龙考虑搞枪做大案子。“只要有了枪,碰到警察都不用太害怕了!”他是这么想的,兰启荣也是这么想的。
最初发现枪的是兰启荣。1998年3月,成瑞龙和兰启荣逃亡到广西北海,兰启荣说发现一个老警察独自住在一栋楼里,他手上有一把枪。没过多久,兰启荣说他已经把枪弄到手了。
自从得到这支枪后,成瑞龙一有空就偷偷拿出来练习射击,随着练习的次数越来越多,他的枪法越来越娴熟。后来他在一次盗窃时,竟偷到了7发子弹,让他喜出望外。
1998年5月16日,广东肇庆,成瑞龙和兰启荣守候在证券交易所门口,跟踪并枪杀了一名小老板,不过没有抢到钱。“那天下午3点,该男子到证券交易所提取了5万元,然后回单位上班。我们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见他开着小车回家。当男子下车后走进一条小巷转弯处,我忽然从后面用枪顶着他,但他并不畏惧,与我扭打起来。突然我的枪走火了,打伤了我自己。随后,我与兰启荣把男子拖到一楼的一个杂物房门口。听到楼下的枪声,楼上有人探头出来。我估计他们已经报警了,我朝男子头上开了一枪,他就倒地了。”兰启荣只抢到这个人身上的手机,其他一无所获。
有了枪,成兰二人决定回佛山找海鲜店老板为死去的朋友报仇。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时许,两人在佛山亲仁西路刚下车,就遇上警察盘查。成瑞龙槍杀了民警姜明华和邓勇坚,打伤了另一名警察。之后,公安机关立即通缉抓捕凶手,成瑞龙和兰启荣两人分开逃跑。
几天后,兰启荣在南昌落网,随后被枪决。兰启荣被执行枪决后,成瑞龙明白自己离这一天也不会太远,于是更加疯狂地作案。
1998年5月31日下午约4时许,广西桂林,成瑞龙经过一家酒店门口时,看到有人盯着他,他感觉那是“便衣”。那位“便衣”很快被证实是真警察,为了逃脱追捕,成瑞龙枪杀了那位“便衣”白华恩。
枪击白华恩后,成瑞龙东躲西藏五六个月,大约是1999年春节前,成瑞龙独自流落到重庆市郊区,准备进入一家储蓄所行窃。谁知,成瑞龙的举动引起了一个治安队员怀疑,还用对讲机呼叫其他队员过来帮忙。成瑞龙突然掏出枪来向其中一个治安员头部开枪。其他治安员马上扑上来抓成瑞龙,将其掀倒在地。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成瑞龙右手的手枪上,成瑞龙右手一松,他们就把枪夺去了。成瑞龙再趁机把衣服一脱,跑掉了。
5.禽兽不如
1999年七八月份,成瑞龙发现江西大余县一家宾馆的防盗意识非常差,他便进了这家宾馆旁的一个房间伺机作案。大概一个小时后,他残酷殴打强奸并杀害了房间里的一名初二女生。
2001年8月,成瑞龙潜逃至江西省信丰县,他和同伙“小九一”潜入一对母子睡觉的三楼卧室,试图盗窃。在扭打中,两人合力将母子二人一并杀死。
一边逃亡,一边杀人,成瑞龙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之中,经常夜不能寐,或者突然从睡眠中惊醒。
2005年1月18日凌晨,成瑞龙和一个“朋友”到江西龙南县盗窃巨额现金后,在公交车上遇到警察盘查,成瑞龙迅速拔刀向一名警察刺去,那位警察躲避不及,从脸颊至耳际被成瑞龙狠狠刺了一刀,重重地倒在车上。另一个警察见状,便冲过来与成瑞龙展开搏斗,被成瑞龙刺伤手臂。成瑞龙趁乱下车逃跑。手臂受伤的警察下车捡起路边的砖头扔向成瑞龙,成瑞龙的头部被砸中并昏厥倒在地上。由于警方未能查实他的身份,他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很快,成瑞龙的真实身份被发现,马上就被判处死刑。
2010年11月2日上午10点14分,广东省佛山市殡仪馆。
37岁的成瑞龙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几名法警押到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然后躺到屋子一侧的单人床上。这是一间空旷的房间,四壁雪白,除去一张单人床外别无外物,特别之处在靠床的一面墙壁上开出了一个小窗口。平躺下的成瑞龙把一只胳膊伸到窗口外的另一间屋子里,之后,负责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开始用剪刀剪開他的衣袖。
成瑞龙两眼直直盯着头顶上白色的天花板,肃穆的房间里只能听到布料被撕剪的“咝咝”声。
执行死刑的工作人员先给他注射了一些麻醉药,过了几秒钟,又给他输入了特定针剂。
两分钟过后,仪器上的指示灯显示,针剂已经完全输入到他的体内,几秒钟后,仪器“嘀”的一声响,意味着成瑞龙的生命从此永远消失于人间。
戴着白色手套的法医来到成瑞龙面前,用手翻开他的眼睑,仔细察看他的瞳孔是否放大。前来监督死刑执行的检察官,待法医验证其死亡后,在死刑监督笔录上签名。
在死刑执行前,成瑞龙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在法庭宣布死刑复核时脱口而出的。他问:“为什么我的家人没有来?”法庭对他解释,一则他的家人不愿意出现;二则在死刑执行现场也不适宜让家属观看。
(责编:邵强 22310119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