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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这一规定确立了上市公司核准制的法律地位。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公司上市的核准制正式取代了审批制。
为积极营造推动湖北省国有企业上市融资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良好格局,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纲领导。推进企业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推进合力。建议学习先进兄弟省市的做法,设立国有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等做法,建立由省领导挂帅、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促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并按照职能分工将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提出这个意见的主要依据是:2009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核定印发的省国资委“三定方案”明确的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省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省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鄂政办发[2009]129号),推进企业上市是出资人的重要职责,新出台的《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规定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都是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事实上,近几年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国有企业上市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能源集团的借壳上市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二、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出台不久的《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专门促进湖北省国有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指导性意见或鼓励国有企业上市的有关优惠政策,如建立上市融资奖励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减免或缓交改制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及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出台特别贡献奖、股权激励等办法。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鄂政发【2011】14)号文件的规定,尽快研究出台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补偿机制,特备是尽快落实企业的资本金资产注入机制、亏损弥补机制以及特许经营权授予机制,并争取报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提高发文规格,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国有企业上市意识。要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各种形式,让企业更多地了解上市对企业积累财富、规范管理的诸多利好。同时,要引導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改变目前“做产品内行。做资本市场外行”的局面,引导国有企业既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更重视虚拟经济的发展;既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谋发展的本领,又提高企业资本运作和资本运营水平。引导国有企业树立“用股权换发展”的理念,以产权为纽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大力促进各类资源向优势国有企业集中,采用这种方式在为企业获得急需发展资金的同时,也培养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当然,资本市场意识的缺乏,主要原因是缺乏懂得资本市场方面的人才,所以,建议要进一步引导企业注重对资本运作方面人才的引进,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切实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为企业上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强化国有企业上市意识的同时,还要重视已上市公司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吸引国内外优秀上市公司来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或投资置业。
四、加强对拟上市国有企业的上市辅导。企业上市前期需要准备的工作很多,绝不是一日之功,也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实现的,需要持续用力,需要悉心培育辅导。建议对重点推进和培育的国有企业耍对照上市要求,逐一会诊,对每户企业逐一列出推进上市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培训。在辅导培训对象上,要对拟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重点辅导培训,促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诚信、自律和法制意识,督促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其协助公司切实消除上市障碍。
五、加强调整重组力度。调整重组是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当前为了实现国有企业尽快上市的重要举措,建议下一步要在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方面做些文章,做到坚持国有企业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优化。针对新一轮脱钩改制的企业,按照“行业相关、业态相近”的原则,大力推进企业的改革重组和资本运营,将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在企业的主业,壮大主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按照“横向分布集中”、“纵向层级收缩”、“内部主业聚焦”的原则,不断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借做好央企与地方企业合作的强劲东风。大力抓好与中央企业的对接合作,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核心是争取中央企业对地方企业的支持。建议下一步要探索在扩大完善央企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机制上取得新成效,切实提高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质量和含金量。此外,进一步研究劣势企业退出机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技术标准修订,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认真做好困难企业的资产、债务处置和依法关闭破产工作,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
六、构建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核心问题就是解决责任主体权责不清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办法,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挑选干部有机结合。按照《上市公司准则》等有关规定,尽快完善董事长、总经理选拔任免制度,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吸收社会专家以独立董事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强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约,避免董事会越权代替股东大会行使权力,要特别改变目前董事长取代董事会的怪现象,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实行董事表决签字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动职业经理队伍建设,逐步过渡到通过市场挑选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同时,要加强监事会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保证监事会参与并监督企业重大决策的必要权限、渠道与方式,使之能监督约束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此外,还要理顺企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和股东太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七、推行EVA(经济增加值)考核。在EVA考核框架下,非主营业务的收益将全部或部分得不到认可。这一规定要求企业提高投资的门槛和质量,鼓励企业在主业范围内进行投资,也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规定相适应。同时,在该考核框架下,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税后净营业利润,不再认为研究开发费用是当年费用,而是将其放入资产负债表中视为利 润,将其资本化,有助于鼓励企业通过研发实现换代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此外,对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将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有助于支持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扩大再生产,提升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快处理闲置、低收益资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当前,湖北省国资监管机构围绕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在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经济增加值考核试点,积累和总结了许多经验,并出台了有关规章制度。建议进一步扩大EVA考核试点面,为全面推行EVA考核奠定基础。
八、引导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将价值管理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抓住价值驱动的关键因素,不断对企业强化价值创造的导向,为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引导。突出企业的资本属性,引导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资本回报水平。突出提高发展质量,引导企业做强主业、控制风险、优化结构。突出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更加重视自主创新,更加重视战略投资,更加重视长远回报。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究开发费用视同利润来看待。鼓励企业为获取战略资源进行的风险投入,对企业投八较大的勘探费用,要按一定比例视同研发费用。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投入,对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建议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限制非主业投资,对非经常性收益按一定比例折算。此外,促进企业提升现有资本使用效率,优化管理流程,改善产品结构,减少存货和应收账款,促进企业抓紧处置不良资产,对不属于企业核心主业、长期回报过低的业务,建议坚决压缩,及时退出。促进企业提高投资质量,把是否创造价值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标准,确保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回报高于资本成本,投资收益大于投资风险。促进企业优化资本结构,有效使用财务杠杆,降低资本成本。
九、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就应该建立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市场和服务体系,湖北省国有企业在核准制下上市数量不多的原因与金融环境不无关系。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把湖北省国有企业的发展纳入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去。一方面对现有金融机构、证券机构进行必要的扶持,加快证券市场建设;另~方面,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國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将金融性企业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便统一整合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或者由省国资委牵头,借鉴组建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的做法,组建新的金融控股企业,重新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同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赁币市场、保险市场之间资金顺畅融通的市场化机制,探索通过资本市场吸引居民储蓄、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多种方式和制度安排,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此外,还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共同推动金融市场协作监管机制建设。
(作者单位: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湖北省国资委)
为积极营造推动湖北省国有企业上市融资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良好格局,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纲领导。推进企业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推进合力。建议学习先进兄弟省市的做法,设立国有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等做法,建立由省领导挂帅、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促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并按照职能分工将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提出这个意见的主要依据是:2009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核定印发的省国资委“三定方案”明确的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省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省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鄂政办发[2009]129号),推进企业上市是出资人的重要职责,新出台的《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规定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都是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事实上,近几年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国有企业上市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能源集团的借壳上市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二、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出台不久的《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专门促进湖北省国有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指导性意见或鼓励国有企业上市的有关优惠政策,如建立上市融资奖励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减免或缓交改制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及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出台特别贡献奖、股权激励等办法。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鄂政发【2011】14)号文件的规定,尽快研究出台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补偿机制,特备是尽快落实企业的资本金资产注入机制、亏损弥补机制以及特许经营权授予机制,并争取报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提高发文规格,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国有企业上市意识。要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各种形式,让企业更多地了解上市对企业积累财富、规范管理的诸多利好。同时,要引導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改变目前“做产品内行。做资本市场外行”的局面,引导国有企业既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更重视虚拟经济的发展;既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谋发展的本领,又提高企业资本运作和资本运营水平。引导国有企业树立“用股权换发展”的理念,以产权为纽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大力促进各类资源向优势国有企业集中,采用这种方式在为企业获得急需发展资金的同时,也培养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当然,资本市场意识的缺乏,主要原因是缺乏懂得资本市场方面的人才,所以,建议要进一步引导企业注重对资本运作方面人才的引进,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切实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为企业上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强化国有企业上市意识的同时,还要重视已上市公司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吸引国内外优秀上市公司来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或投资置业。
四、加强对拟上市国有企业的上市辅导。企业上市前期需要准备的工作很多,绝不是一日之功,也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实现的,需要持续用力,需要悉心培育辅导。建议对重点推进和培育的国有企业耍对照上市要求,逐一会诊,对每户企业逐一列出推进上市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培训。在辅导培训对象上,要对拟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重点辅导培训,促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诚信、自律和法制意识,督促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其协助公司切实消除上市障碍。
五、加强调整重组力度。调整重组是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当前为了实现国有企业尽快上市的重要举措,建议下一步要在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方面做些文章,做到坚持国有企业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优化。针对新一轮脱钩改制的企业,按照“行业相关、业态相近”的原则,大力推进企业的改革重组和资本运营,将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在企业的主业,壮大主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按照“横向分布集中”、“纵向层级收缩”、“内部主业聚焦”的原则,不断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借做好央企与地方企业合作的强劲东风。大力抓好与中央企业的对接合作,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核心是争取中央企业对地方企业的支持。建议下一步要探索在扩大完善央企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机制上取得新成效,切实提高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质量和含金量。此外,进一步研究劣势企业退出机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技术标准修订,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认真做好困难企业的资产、债务处置和依法关闭破产工作,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
六、构建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核心问题就是解决责任主体权责不清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办法,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挑选干部有机结合。按照《上市公司准则》等有关规定,尽快完善董事长、总经理选拔任免制度,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吸收社会专家以独立董事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强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约,避免董事会越权代替股东大会行使权力,要特别改变目前董事长取代董事会的怪现象,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实行董事表决签字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动职业经理队伍建设,逐步过渡到通过市场挑选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同时,要加强监事会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保证监事会参与并监督企业重大决策的必要权限、渠道与方式,使之能监督约束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此外,还要理顺企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和股东太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七、推行EVA(经济增加值)考核。在EVA考核框架下,非主营业务的收益将全部或部分得不到认可。这一规定要求企业提高投资的门槛和质量,鼓励企业在主业范围内进行投资,也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规定相适应。同时,在该考核框架下,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税后净营业利润,不再认为研究开发费用是当年费用,而是将其放入资产负债表中视为利 润,将其资本化,有助于鼓励企业通过研发实现换代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此外,对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将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有助于支持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扩大再生产,提升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快处理闲置、低收益资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当前,湖北省国资监管机构围绕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在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经济增加值考核试点,积累和总结了许多经验,并出台了有关规章制度。建议进一步扩大EVA考核试点面,为全面推行EVA考核奠定基础。
八、引导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将价值管理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抓住价值驱动的关键因素,不断对企业强化价值创造的导向,为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引导。突出企业的资本属性,引导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资本回报水平。突出提高发展质量,引导企业做强主业、控制风险、优化结构。突出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更加重视自主创新,更加重视战略投资,更加重视长远回报。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究开发费用视同利润来看待。鼓励企业为获取战略资源进行的风险投入,对企业投八较大的勘探费用,要按一定比例视同研发费用。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投入,对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建议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限制非主业投资,对非经常性收益按一定比例折算。此外,促进企业提升现有资本使用效率,优化管理流程,改善产品结构,减少存货和应收账款,促进企业抓紧处置不良资产,对不属于企业核心主业、长期回报过低的业务,建议坚决压缩,及时退出。促进企业提高投资质量,把是否创造价值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标准,确保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回报高于资本成本,投资收益大于投资风险。促进企业优化资本结构,有效使用财务杠杆,降低资本成本。
九、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就应该建立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市场和服务体系,湖北省国有企业在核准制下上市数量不多的原因与金融环境不无关系。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把湖北省国有企业的发展纳入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去。一方面对现有金融机构、证券机构进行必要的扶持,加快证券市场建设;另~方面,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國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将金融性企业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由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便统一整合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或者由省国资委牵头,借鉴组建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的做法,组建新的金融控股企业,重新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同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赁币市场、保险市场之间资金顺畅融通的市场化机制,探索通过资本市场吸引居民储蓄、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多种方式和制度安排,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此外,还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共同推动金融市场协作监管机制建设。
(作者单位: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湖北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