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学理论的新拓展:监狱形态理论

来源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sdg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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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监狱形态论》在监狱形态研究上,以监狱的物质形态为核心,厘清了监狱形态的基本范畴,明晰理出了监狱形态研究的基本脉络;监狱形态的功能设计,应以监狱规划为核心,贯穿现代监狱的人文主义精神实质,监狱的形态应是工具性质的特定功能与人文精神的矫正教育的有机统一;该书宏观设计了中国监狱形态的发展路径,建构了较为完善的监狱形态的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监狱学理论,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监狱体制改革既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又具有实践价值。
  关键词:监狱形态;监狱建筑;监狱规划
  中图分类号:DF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2)02-0015-04
  由于爱荣、倪龙兴等人所著的《监狱形态论》,是“21世纪监狱人文探索丛书”之二,同时也是“2010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重要成果之一。读后最大的感受就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监狱学理论,在监狱形态研究上建构了较为完善的监狱形态的理论体系,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监狱体制改革既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又具有实践价值。正如本专著在总序中所言:“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专项资金调整全国监狱布局,同时推进监狱体制改革,使监狱形态发生历史性的巨变。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由,一些调整背离了初衷,如因为安全的考量而牺牲了科学化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狱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成效。因此,研究监狱形态理论问题,为监狱标准的确立等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参考,对推进监狱法治与现代化进程意义重大。”为此,笔者认为《监狱形态论》是监狱学理论研究的新拓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监狱的物质形态为核心,建构了监狱形态理论体系
  关于监狱形态的研究,只是散见于各种文献之中,尚未见有专门的著作进行研究,因此,这部专著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以监狱的物质形态为核心,建构了监狱形态理论体系。正如本专著在总序中所言:“据了解,目前国内外有的专著尽管涉及了监狱建筑等问题,但多侧重于设计等技术方面的介绍,缺乏理论深度,对监狱形态进行系统理论建构的专著还没有。”笔者也曾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确如作者所言,自古及今,对于监狱形态的研究屈指可数,且又都建立在监狱建筑的技术层面,根本谈不上完整的理论体系,《监狱形态论》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使之真正成为监狱学家族具有独立形态的新“成员”。
  从宏观来看,《监狱形态论》“定位于监狱学基本理论层次,体现监狱制度和监狱实践的价值、信仰、认知和评价等观念系统,折射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着力构建监狱学理论中深具涵盖性、抽象性、普适性的理论体系。在研究方法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为指导,以法哲学、社会学等研究领域基本方法为主体,以相关的一般科学方法为技术手段,突出价值判断分析方法、逻辑和语义分析方法、社会实证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展现研究的跨学科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力图解读、分析当代中国监狱学研究的热点、重点、难点理论问题,并就我国监狱改革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参考性解答”。基于这样的宏观思路,《监狱形态论》以最微观的“形态”为切入点,对监狱形态推而论之。“形态概念具有广阔的包容性,与文化概念可以匹敌,说起来好懂,深究起来确实奥妙无穷。总体上,人类社会无外乎两种基本形态:即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监狱形态亦是如此。”在理论建构上以监狱物质形态为核心,兼以监狱非物质形态。“监狱物质形态主要指监狱范畴内看得见、摸得着的,比如监狱建筑、环境、布局、警戒具、囚服等;监狱非物质形态,主要指制度、思想、文化、信仰、艺术、习俗、精神等方面的文化存在,比如监狱理论、监狱文艺创作、警察精神、监狱制度等。本论突出监狱物质形态问题进行重点研究,监狱非物质形态的内容将在有关章节中以本丛书其他专题研究中涉及,但不作为本课题研究的重点。”《监狱形态论》是“21世纪监狱人文探索丛书”(简称“监狱人文五论”)之一,这样的结构和体系设计,既突出了《监狱形态论》的基础和重点,又避免了和《监狱文化论》、《监狱制度论》、《监狱囚犯论》、《监狱警察论》的冲突和重复,使《监狱形态论》的自身特色更加明显,达到了“监狱人文五论”的有机协调和统一。
  《监狱形态论》在自身的理论体系构建中,打破了以往侧重于设计技术层面的框架,对监狱形态进行了新的思考、探讨和建构,紧紧抓住我国监狱体制改革中监狱新的规划和布局这一契机,使监狱形态研究与我国监狱布局的调整密切结合,突出监狱形态研究的理论特色,在理论体系设计上体现了“结合我国监狱特色,系统地研究监狱形态的维度、沿革、现状、类型、规划、布局、环境、建筑、警戒设施、信息化、发展态势等基本理论问题,深度解读当下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应然性和实然性,力图建构起科技理性与人文关怀相融合、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相统一,对监狱理论研究和监狱工作实践具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的‘监狱形态论。正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使《监狱形态论》“对许多问题的分析和结论都非常具有理性、深度和可操作性,任何谋划和关心中国监狱发展的人都能从中受到很多启迪”。
  二、在监狱形态范畴上,厘清了监狱形态研究的基本脉络
  厘清监狱形态的基本范畴,明晰监狱形态研究的基本脉络,既是是监狱形态研究的基点,也是重点和难点。《监狱形态论》以监狱形态的基本范畴为起点,对监狱形态的性质、内涵、特征以及历史演变、发展走向进行系统研究。监狱形态虽然分为监狱的器物形态、制度形态和意识形态,但是,依据“监狱人文五论”的分工,只围绕监狱的器物形态层面展开研究。揭示监狱形态的物化结构以及发展变化的规律,对国家法律和制度的影响作用,进而探讨国家的刑罚思想和狱制理念在监狱的职能定位和社会角色中所起的作用。“因而,其研究的范畴具有相当的宽泛性,具有综合性和边缘性特征,特别是作为监狱的具体表征,蕴含了建筑、文化、地理等诸多的要素。”通过监狱形态的研究,为我国监狱体制改革“提供理论的样本”。
  《监狱形态论》依据研究对象的特点,采取了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这是因为“监狱形态研究尽管属于大的监狱学研究范畴,但由于其特定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方向,使之与一般的监狱学研究有着很大的区别。监狱形态作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需要在运用监狱学知识的前提下,对有关建筑学、美学、信息化等自然科学的领域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一定意义上是对监狱外形的整体把握”。因此,对监狱形态的研究,既要重点研究监狱的物化构成的具体方式,也要关注监狱形态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对监狱的价值认识以及治理监狱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从监狱的特性和建筑的基本功能出发,建造出体现具体形态和内在文化价值相统一的理想的监狱,符合罪犯生活、习艺、矫正教育的基本需要。为此,《监狱形态论》在研究中明晰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基本脉络:是从实证研究的方法出发对监狱形态进行系统的研究。从监狱形态的存在出发,通过对现实问题的深层分析,揭示监狱建筑表征和形状所蕴藏的监狱的性质和内涵,展现监狱形态的具体要素结构和文化价值。二是从历史的维度对监狱形态进行全面的分析。以监狱建筑为主要载体的监狱形态,在深层次上折射了与社会发展有关的理念、思想、文化和文明,监狱形态的发展变化,也折射着国家行刑理念和矫正教育思想的变化。因而,从历史的维度分析监狱形态的发展和变迁,可以更好更科学地认识我国监狱形态的现状,以利于监狱形态改革的方向、目的和路径。三是从构成要素的视角对监狱形态进行深入的分析。不同类型的监狱形态有其自身的特定的品格,而特定的品格是由特定的要素构成的,包括监狱类型、监狱规划、监狱布局、监狱环境、监狱建筑、监狱警戒设施等,其中,监狱规划是监狱形态体现监狱内涵的核心,是现代行刑理念和矫正教育思想的重要表征和本质所在。   《监狱形态论》这一监狱形态研究的基本脉络,在我国全面推进监狱布局调整的态势下,能够整体上促进监狱的全面发展,提高监管和矫正罪犯的水平;通过对监狱形态的实证研究,可以对监狱形态的改善提供参考实现监管安全和矫正人改造人的目标;通过对监狱形态的系统研究,能够使监狱形态上升到科学理性的层面。《监狱形态论》是国内首次对监狱形态问题、监狱形态的概念和理论进行系统和全面研究,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因此,它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
  三、阐述了监狱形态的人文主义功能论
  传统的监狱形态所昭示的功能,主要是以惩罚、威严、恐吓、剥夺等为表征和内涵,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而出现的,体现的是因果报应的刑法理念,监狱设计的目的在于给罪犯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监狱形态论》中阐述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即监狱形态的人文主义功能论。这一理论观点认为,监狱形态的功能设计,应以监狱规划为核心,贯穿现代监狱的人文主义精神实质,一方面要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实现对罪犯的隔离限制、规范约束、行为养成功能,体现监狱的刑罚执行和威慑功能,另一方面又要对罪犯不歧视和折磨、不贬低人格,服刑环境不过于压抑,体现监狱环境的人性化设计和特有的人文特点,使监狱形态的工具性质的特定功能与人文精神的矫正教育达到有机和谐的统一。
  监狱形态有其特有的风格和审美要求,在其外在形象上产生特定的形式,正如边沁所言“监狱是一种活生生的提醒物”,使之在犯罪的惩罚与预防中以物化的形式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在监狱形态的内涵上要形成特定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品格,这些品格通过监狱形态的诸多要素表现出来,诸如监狱规划、监狱类型、监狱布局、监狱建筑、监狱环境、监狱安全、监狱设施、监狱警戒、监狱规模、监狱规范、监狱制度等等,其中,起到总领作用的是监狱规划,是第一位的,它对其他要素及其要素所蕴含的内容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监狱规划是整个监狱建设的“宏观层面”,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因此,监狱规划必须体现现代行刑理念和矫正教育罪犯的需要,必须明晰监狱规划的本质所在;监狱规划的内涵、特征、原则和设计要求必须和监狱的特定功能相致,使二者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以物化形态而言,监狱是一个建筑物,是一个区别于其他类别建筑的特有物,之所以特有,关键表征在其功能上,是作为国家机器而产生,是刑罚惩罚的本质属性的体现,同时又是矫正教育的“训练场”,是刑罚执行机关,为此,监狱建筑物除了一般建筑物的特征之外,监狱形态的特性和建筑的特定功能,必须符合安全、文明、庄重、实用的要求,保证监狱行刑的有序公正。
  监狱形态不是单一的建筑问题,外形的特定性是监狱文化的内在要求,是监狱的特定功能所决定的,监狱形态折射了同时期社会发展的行刑理念、矫正教育思想、价值取向、法治观念、文化和文明等,现代监狱形态必然体现这一时代的行刑价值追求,必然折射当代的人文关怀理念,必然展现出监狱内在的人文精神。“人文的监狱必然存在人文的精神,这种人文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是监狱内的人们对自身作为个体存在的价值与尊严、人性与人格、生存与生活、现实与理想、命运与前途的认识与理解、思考与把握。监狱人文所着意关怀的便是监狱内的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前景,这种关怀以现代文明为尺度,以监狱的人文精神重塑为当下诉求,以使囚犯成为人文的人为价值目标。”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监狱物化形态的重新规划和布局,适应现代刑罚矫正和教育罪犯的需要,必须打造现代化的文明监狱,监狱形态必须充分能展现监狱的人文关怀的价值取向。“改造罪犯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囚犯人文素质培育的过程、人文精神重构的过程。所谓改造人,就是要通过对罪犯的教育、矫正,将囚犯变成有益于文明社会、融于文明社会的‘新人’,这样的‘新人’有了新的道德情操、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知识技能,就能拥有安身立命之本,找回或补上缺失的人文素养。我们常说的“重塑罪犯的灵魂”中的“灵魂”,其实就是指人文精神。可以说,把囚犯改造为新人,是对罪犯人文关怀的最好表征。”因此,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监狱还应该被赋予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关怀和对待罪犯矫正教育的关爱和期待。在监狱形态里,要隐含仁慈和宽厚,以大爱和仁义来引导和规训罪犯的矫正。
  由上所述,现代监狱形态是在监狱规划的引领下,监狱的其他构成要素要富有人情味,要能满足不同类型的罪犯改造的需求,形成监狱鲜明的符合地方区域文化要求的个性特色和完备的改造功能,使监狱的特定功能与现代人文精神有机地统一、体现、折射到监狱形态中。
  四、宏观设计了中国监狱形态的发展路径
  《监狱形态论》对当代中国监狱形态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中国的监狱形态设计应在四个方面有所建树:一是从监狱形态的设计理念层面上,要与刑罚执行理念的发展相适应。监狱是社会法治和文明进步的标志,监狱建筑设计也应与社会发展和现代刑罚理念相同步,克服监狱与城市整体不和谐的思想,树立监狱与其它城市建筑和谐共存的理念;克服监狱设计追求“唯安全论”,赋予其人文主义精神,发挥多功能的“场效应”。二是从监狱形态的功能层面上,要满足监禁和改造的功能需求。三是从监狱形态的文化层面,应当更多地融入文化元素,构建具有文化思想内涵的监狱。四是从监狱形态美学上,应综合运用造型、色彩、单体建筑布局等表现手法,使监狱建筑的整体布局最优化,监狱建筑风格丰富多彩。
  《监狱形态论》探讨了中国监狱形态的发展路径问题,综述了监狱形态发展的各种观点,为我国的监狱体制改革中的监狱形态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些观点主要有:
  建构论。这种观点提倡推出新的监狱发展规划、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现代化的监狱建筑,并制定现代监狱制度来促进监狱现代化的实现。认为在监狱形态的发展过程中,抛弃不合理的制度因素,吸纳先进的矫正教育观念,对中国的监狱体制、规模、布局、管理理念等进行变革,推动实现中国监狱的现代转型。
  进化论。这种观点主张,要想实现监狱形态的更新和发展,遵循循序渐进的发展思路,必须重视现有制度的合理性,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和制度优势,重视监狱所在地先进地域文化对监狱形态的助力作用,强调通过制度引进和制度移植实现监狱发展的本土化,从而在与现有社会土壤融合的基础上,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实现监狱形态的现代转型。   移植论。这种理论认为,监狱发展的理论和制度资源,应从外国移植,以西方先进的监狱理念和监狱制度,作为我国监狱形态发展的有效借鉴,中国监狱的未来发展形态也以西方国家的经验为蓝本,全面学习西方国家的监狱学理论和监狱实践。
  本土论。本土论又称本土资源论,这种观点认为,我国监狱形态的更新和发展,应以中国的传统监狱文化和惩罚精神为基点,并在继承传统和学习西方先进的监狱理念和监狱制度之间,构建自己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
  一元论。这种观点认为,监狱形态的发展路径应着眼于监狱产生的根源和监狱发展的本质,因为监狱制度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监狱形态的发展和革新依赖于国家行动的合理化,以及监狱法律体系的完善。监狱无论在任何时代都首先是一个“惩罚之城”。它必须依赖国家权利的强力支撑,而无论社会发展得多么成熟和有序,自发的社会机制永远不能满足惩罚的现实需要。对于罪犯而言,只有强制剥夺其权利和自由,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多元论。这种观点认为,监狱不是一种国家制度,而是一种社会实体,监狱形态的更新和发展依赖的是社会诸多因素和非正式规则。监狱所代表的是规范权力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全部的资源。对于罪犯的矫正和教育不能仅依赖法律机制,而是一个具有隐喻意义的“监狱网络”。因此,监狱形态的发展应根植于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中。
  从不同的视角,对于监狱形态的发展,形成了建构论与进化论、移植论与本土论、一元论和多元论的理论之争。《监狱形态论》审慎地对这些观点进行了剖析,并作出了自己的价值判断。建构论思想是西方监狱理论中矫正教育思想深刻影响我国的结果,也是西方监狱理论在我国创新应用后获得认同的共识,同时,也是对我国传统监狱理论冲击的必然,认为要想使中国的监狱形态得到快速发展,就必须吸纳西方优秀的监狱学思想,并大力进行监狱建设。目前建构论被大多数专家学者所认可,受到了一致推崇,在监狱体制改革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相对应的是进化论,是一种珍视现有制度合理性的发展观,试图在保有传统资源的基础上,挖掘新资源,循序渐进地推动监狱发展。这是一种保守的发展观,虽有谋求发展的意愿和其自身的合理性,但难获众人的认同。为此,《监狱形态论》认为,监狱形态的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语境,才会有现实意义,对占主流地位的建构论进行适当的矫正,才是科学的选择。
  移植论是建构论的不同视角的表述,强调现代监狱制度和行刑理念是西方近现代社会观念和法治成果的移植,在我国监狱形态发展中仍然需要立足于西方的监狱学理论和监狱实践。但是,如果一味地移植,中华文化中所蕴含的思想基因就会被“西化”从而失去个性,这显然不是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的价值选择。本土论以自身传统为基点,审慎地融合和吸纳外来监狱制度形态,重视本土资源的主导地位,虽然不会盲目地断送自己的文化根基,但是,现实问题是传统的监狱文化可资继承的确实有限,不足以形成构建现代监狱形态理论体系。为此,两种理论的有效融合和取长补短才是最佳选择,既要移植西方优秀的监狱理论、行刑理念和监狱文化,又要使传统的本土监狱文化受到认可和接纳,这样,发展西方现代监狱形态就会在中国得到传统的文化支撑和价值支持,并从中找到我国监狱形态的发展类型和发展方式。
  一元论强调国家对监狱形态发展的主导作用,认为监狱形态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权力和正式法律的支撑,这是把握住了监狱的本质属性和权力因子。权力属性是监狱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但是在社会多元化的今天,如果仅仅单一地依赖国家显然是实现不了矫正教育目的的。多元论是基于社会发展的要求,而寻求在政治维度之外的新途径,现代监狱的发展形态早已不是国家单一主导的时代了,社会多元因素的参与,必然会使监狱形态在原有监狱本质基础上功能得以拓展,属性得以延伸。
  综上所述,监狱形态的未来发展走向仅从其构成其属性的各个要素分析,在权力维度上,仍然是政治上的“监狱帝国”,监狱的权力属性仍然反映着监狱的实际存在状态,权力因子始终是支持监狱活动的核心要素,政治职能的实现是各种监狱必须承担的首要任务。不管支撑监狱运行的其他要素怎么变化,强硬的权力基轴支撑的未来监狱,仍是一个政治帝国。从社会维度上看,监狱的未来形态在职能上体现出“监狱群岛”,即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共同完成罪犯的矫正和教育。从价值维度看,监狱的未来形态在文化上体现出“监狱村落”,昭示着监狱形态发展的独特性和相对封闭性。
  结语
  《监狱形态论》为我们展示了它独有的理论体系,寓意深远。尽管理论体系还有诸多不足,但是对中国监狱建设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正如国际犯罪学学会学术委员郭建安研究员所评价的:“《监狱形态论》视角新颖,从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两个侧面来研究监狱形态,把监狱的外在形象与内在精神很好地结合到了一起。……本书的内容非常全面,几乎穷尽了与其所定义的监狱形态有关的所有问题,恰似一本监狱建设大全。对于与监狱建设相关的任何问题,你都能从中找到作者给出的建议,对监狱建设的指导和参考价值不言而喻。”上海政法学院贾洛川教授也认为:“监狱形态是监狱职能发挥的重要载体,是监狱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国家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目前我国监狱形态就其表现而言相对落后,对其专门研究很少,特别是系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尚未见到。《监狱形态论》的出版填补了这方面的研究空白。该专著站在监狱形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前沿,从实证研究的方法、历史的维度以及构成要素的视角对监狱形态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构筑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监狱形态理论与实务研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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